卷五 ○禹事舜

類別︰子部 作者︰宋•羅璧 書名︰羅氏識遺

    堯使鯀治水,鯀理洪水,淚陳其五行,復以命禹,禹胼手胝足之不憚,將以蓋父之愆也。及鯀殛死,禹為鯀子,以情義處之,縱無說以全其父,疑亦不恝于其親者,雖鯀以罪殛,禹無可辭,但人子之心欲處之而安,當以去之為得。或曰︰舜不以鯀故廢禹,公也。禹若為鯀故棄舜,私也。聖人天地之為量,不可以私心窺也。愚謂公私之辨可有,父子之倫不可昧。孔子曰︰食夫稻,衣夫錦,女安則?為之聖人,處事但欲求之心而安。桃應問孟子︰替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答以棄天下猶敝屣。蓋謂舜當此時,可以無天下,不可以無父,義有重于得也。噫!禹,吾無間然矣,父子大倫也,聖人當有說以處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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