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李哥貞烈

類別︰子部 作者︰元•陶宗儀 書名︰南村輟耕錄

    河南理幕沈易雲︰灞州倡女李哥,年十二三時,母教之歌舞。哥泣曰︰“女率有工,у我獨為此乎?”母告以業不可廢。哥曰︰“若此听母,母亦當從我好,否則有死而已。”母陽許之,因是不粉澤,不茹葷,所歌多仙曲道情。有召者。必先詢主客姓名然後往。人亦預相戒母戲狎。哥凝立筵前,酒行歌闋,目不流盼。與之酒,弗飲。州判官嘗忤哥,徑還,誓不與兒。孟津縣達魯花赤厚賂哥母,夜抵舍。哥懷利刃,閉臥內,罵之曰︰“汝職在牧民,而狗彘之不若。可急去,不且血污吾刃矣。”慚怒以回。明日,知州聞之,嘆曰︰“州有貞女,而吾不知,是一失也,吾次子明經舉秀才,真若配,以禮聘娶之。”未幾,紅巾入寇,夫婦被執,見哥妍麗,將殺其夫。哥走前抱夫項大呼曰。“吾斷不從汝求活!”寇並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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