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別業蓄書

類別︰子部 作者︰元•孔齊 書名︰至正直記

    古人積金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盡守;積書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盡讀;不如積陰德于冥冥之中,以為子孫無窮之計。此言甚好。吾家自先人寓溧陽,分沈氏居之半以為別業,多蓄書卷,平昔愛護尤謹,雖子孫未嘗輕易檢閱,必有用然後告于先人,得所請乃可置于外館。晚年子弟分職,任于他所,惟婢輩幾人在待。予一日自外家歸省,見一婢執《選詩演》半卷,又國初名公柬牘數幅,皆翦裁之余者。急扣其故,但雲︰「某婢已將幾卷褙鞋幫,某婢已將幾卷覆醬瓿。」予奔告先人。先人曰︰「吾老矣,不暇及此,是以有此患。爾等居外,幼者又不曉事,婢妮無知,宜有此哉!」不覺嘆恨,亦無如之何矣。予至上虞,聞李莊簡公光無書不讀,多蓄書冊與宋名刻數萬卷,子孫不肖,且率鄙俗,不能保守,書散于鄉里之豪民家矣。《家訓》徒存,無能知者。往往過客知莊簡者,或訪求遺跡,讀其《家訓》者,不覺為之痛心也。又見四明袁伯長學士,承祖父之業,廣蓄書卷,國朝以來甲于浙東。伯長沒後,子孫不肖,盡為僕干竊去,轉賣他人,或為婢妾所毀者過半。且名畫舊刻,皆賤賣屬異姓矣。悲夫!古人之言,信可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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