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外篇三 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

类别:史部 作者:章学诚(清) 书名:文史通义

    志为史裁,全书自有体例。志中文字,俱关史法,则全书中之命辞措字,亦必有规矩准绳,不可忽也。体例本无一定,但取全书足以自覆,不致互歧,毋庸以意见异同,轻为改易。即原定八门大纲,中分数十子目,略施调剂,亦足自成一家,为目录以就正矣。惟是记传叙述之人,皆出史学。史学不讲,而记传叙述之文,全无法度。以至方志家言,习而不察,不惟文不雅驯,抑亦有害事理。曾子曰:“出辞气,斯远鄙倍矣。”鄙则文不雅也,倍则害于事也。文士囿于习气,各矜所尚,争强于无形之平奇浓淡。此如人心不同,面目各异,何可争,亦何必争哉?推法度义例,不知斟酌,不惟辞不雅驯,难以行远;抑且害于事理,失其所以为言。今既随文改正,附商榷矣。恐未悉所以必改之故,约举数端,以为梗概。则不惟志例洁清,即推而及于记传叙述之文,亦无不可以明白峻洁,切实有用,不致虚文害实事矣。

    如《石首县志》,举文动称石邑,害于事也。地名两字,摘取一字,则同一字者,何所分别?即如石首言石,则古之县名,汉有石成,齐有石秋,隋有石南,唐有石岩,今四川有石柱厅,云南有石屏州,山西有石楼县,江南有石埭县,江西、广东又俱有石城县,后之观者,何由而知为今石首也?

    至以县称邑,亦习而不察其实,不可训也。邑者,城堡之通称,大而都城、省城、府州之城,皆可称邑。《诗》称京邑,春秋诸国通好,自称敝邑,岂专为今县名乎?小而乡村筑堡,十家之聚,皆可称邑,亦岂为县治邪?

    至称今知县为知某县事,亦非实也。宋以京朝官知外县事,体视县令为尊,结衔犹带京秩,故曰某官知某县事耳。今若袭用其称,后人必以宋制疑今制矣。若邑侯、邑大夫,则治下尊之之辞;施于辞章则可,用以叙事,鄙且倍矣。邑宰则春秋之官,虽汉人施于碑刻,毕竟不可为训。令尹亦古官名,不可滥用以疑后人也。官称不用制度而多文语,大有害干事理。曾记有称人先世为司马公者,适欲考其先世,为之迷闷数日,不得其解。盖流俗好用文语,以《周官》司马,名今之兵部;然尚书、侍郎与其属官,皆可通名司马,已难分矣。又府同知,俗称亦为司马,州同亦有州司马之称。自兵部尚书以至州同,其官相悬绝矣。司马公三字,今人已不能辨为何官,况后世乎?以古成均称今之国子监生,以古庠序称今之廪增附生。明经本与进士分科,而今为贡生通号,然恩、拔、副、岁、优、功、廪、增、附、例十等,分别则不可知矣。通显贵官,则谥率恭文懿敏;文人学子,号多峰岩溪泉。谥则称公,号则先生、处士,或如上寿祝辞,或似荐亡告牒,其体不知从何而来。

    项籍曰:“书足以记姓名。”今读其书,见其事,而不知其人何名,岂可为史家书事法欤?

    又如双名止称一字,古人已久摘其非。如杜台卿称卿,则语不完,而荀卿、虞卿,皆可通用。安重荣称荣,则语不完,而桓荣、寇荣,皆可通用。

    至去疾称疾,无忌称忌,不害称害,且与命名之意相反,岂尚得谓其人欤?

    妇女有名者称名,无名者称姓,《左》、《史》以来,未有改者。今志家乃去姓而称氏,甚至称为该氏,则于义为不通,而于文亦鄙塞也。今世为节烈妇女撰文,往往不称姓氏,而即以节妇烈女称之,尤害理也。妇人守节,比于男子抒忠。使为逢、比诸公撰传,不称逢、比之名,而称忠臣云云,有是理乎?经生之为时艺,首用二语破题。破题例不书名,先师则称圣人,弟子则称贤者,颜、曾、孟子则称大贤;盖仿律赋发端,先虚后实,试帖之制度然尔。今用其法以称节孝,真所谓习焉不察者也。

    柳子曰:“参之太史以著其洁。”未有不洁而可以言史文者。文如何而为洁,选辞欲其纯而不杂也。古人读《易》如无《书》,不杂之谓也,同为经典,同为圣人之言,倘以龙血鬼车之象,而参粤若稽古之文;取熊蛇鱼雎之梦,而系春王正月之次;则圣人之业荒,而六经之文且不洁矣。今为节妇著传,不叙节妇行事,往往称为矢志柏舟,文指不可得而解也。夫柏舟者,以柏木为舟耳。诗人托以起兴,非柏舟遂为贞节之实事也。《关睢》可以兴淑女,而睢鸠不可遂指为淑女;《鹿鸣》可以兴嘉宾,而鸣鹿岂可遂指为嘉宾?理甚晓然,奈何纪事之文,杂入诗赋藻饰之绮语?夫子曰“必也正名乎。”

    文字则名言之萃著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而事理于焉不可得而明。是以书有体裁,而文有法度,君子之不得已也。苟徇俗而无伤于理,不害于事,虽非古人所有,自可暖随时变通之义,今亦不尽执矣。

    【 译文】

    志是史书体裁,全书自有体例。志中文字,都关系到作史方法,那么全书中的运用文辞,也必定有规矩准绳,不可忽视。体例本来没有固定,只是要求全书足够能自身验证,不致互相分歧,不需要因为意见的不相同而轻率改动。即使原来确定的八门大纲,其中分几十个细目,略微加以调整,也足够自成一家,已经作好目录请教了。只是记传叙述的人,都表现史学,史学不研究,而记传叙述的文章,完全没有法度。以至编修方志的人的常用语言,习惯了而觉察不出问题,不仅文辞不典雅,可能也损害事理。曾子说:“讲究言辞语调,就远离粗俗和乖庚。”粗俗就文辞不典稚,乖决就对事情有损害。文士受到习气的局限,各自夸耀所崇尚的,在无形的平奇、浓淡上争高低。这就像人心不同,面貌各有区别,有什么可争论呢,又何必争论呢?对于法度、主旨和体例,不知道斟酌,不仅文辞不雅正,难以流行久远,而且对事理有害,丧失发言论的凭借。现在已经随着文字改正,附上商榷意见了。恐怕不了解必定改正的原因,简要举出几方面,当作梗概。这样就不仅志的体例简洁清晰,即使推广到记传叙述的文章,也没有不能清楚明显、刚劲凝练的,切实有用,不致有虚浮的文辞妨害实事。

    例如《 石首县志》 ,行文动不动称石邑,对事情有害。地名两个字,摘取其中一个字,那么地名中有一个字相同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就像石首称石,那么古代的县名,汉有石成,齐有石秋,隋有石南,唐有石岩,现在四川有石柱厅,云南有石屏州,山西有石楼县,江南有石棣县,江西、广东又都有石城县,后世看的人,从哪里知道就是现在的石首呢?至于把县称作邑,也是习惯了而不察觉那实际情况,不可当作法则。邑,是城堡的通称,大到都城、省城、府州的城,都可以称邑。《 诗经》 称“京邑”,春秋时各国往来交好,自称“敝邑”,难道独独是现在县的称呼吗?小到乡村筑堡,十户人家的村庄,都可以称邑,难道也是县治吗?

    至于称现在的知县是知某县事,也不是实际情况。宋代用京朝官知外县事,身分比县令尊贵,签署官衔仍然带京朝官职,所以说某官知某县事。现在如果沿用那称呼,后人必定用宋代制度推测现在的制度了。像邑侯、邑大夫,是治下尊称他的辞语,用在诗文里可以,用来叙事,粗俗又乖庚。邑宰是春秋时的官,虽然汉代人用在碑刻上,毕竟不可当作法则。令尹也是古代官名,不可滥用以致迷惑后人。官称不用当代制度,而多用掉书袋的话,对事理非常有害。曾经记得有称别人先世为司马公的,恰好想要考察那人先世,对这迷茫了几天,没有得到解释。大概世俗喜欢用掉书袋的话,用《 周礼》 的司马,称呼现在的兵部,然而兵部尚书、侍郎和它们的属官,都可以通称司马,已经难区别了。另外,府同知俗称也是司马,州同也有州司马的称呼。从兵部尚书直到州同,那官职相差悬殊了。“司马公”三个字,现在的人已经不能辨别是什么官,何况后世呢?用古代的成均称现在的国子监生,用古代的库序称现在的糜生、增生、附生,明经本来和进士分科,而现在是贡生的通称。这样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功贡、凛生、增生、附生、例贡十等,区别就不能知道了。显达的高官,谧号大抵是恭、文、鼓、敏;文人学士,别号大多是峰、岩、溪、泉。谧号就称公,别号就称先生、处士,或者像祝寿的颂辞,或者像超度死者的祷告,那格式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项籍说:“学写字记得姓名就足够了。”现在读那书,看到那事,却不知道那人什么姓名,难道可以当作史学家记载事情的方法吗?

    又例如双名只称一个字,古人已经早就指摘这种作法的错误。如杜台卿称卿,语言就不完整,而荀卿、虞卿都可以通用。安重荣称荣,语言就不完整,而桓荣、寇荣都可以通用。至于去疾称疾,无忌称忌,不害称害,和命名的意思相反,难道还能说是那人吗?妇女有名的称名,无名的称姓,《 左传》 、《 史记》 以来,对这没有改变的。现在编修方志的人都除掉姓而称氏,甚至称为该氏,就在道理上是不通,而在文辞上也浅陋闭塞。现代为节烈妇女写传文,往往不称姓氏,就用节妇、烈女称呼她们,尤其损害事理。妇人守节,比照男子献纳忠心,假使为关龙逢、比干等人作传,不称关龙逢、比千的名字,而称忠臣云云,有这道理吗?经生作八股文,首先用两句话破题,破题按例不写姓名,对先师孔夫子就称圣人,弟子就称贤者,颜子、曾子、孟子就称大贤,大概仿照律赋发端,先虚写后实写,试帖诗的格式是这样。现在用那方法来称呼节孝妇女,真是人们所说的习惯了而觉察不出问题。

    柳子说:“参验《 史记》 来显示简洁。”没有不简洁而可以谈论史书文字的。文字怎样算作简洁?选择辞语要让它纯粹而不驳杂。古人读《 易经》 就像没有《 尚书》 存在,说的是不驳杂。同样是经典,同样是圣人的言论,假如用《 易经》 龙交战流血、大车满载鬼的形象,而加人《 尚书》 考查古代传说的文字,取《 诗经》 出现熊和蛇、鱼和旗帜的梦,而连接在《 春秋》 “春王正月”记事的下面,那么圣人的事业荒废,而六经的文字将会不简洁了。现在为节妇作传,不叙述节妇行事,往往称为“矢志柏舟”,文字的意思不能理解。柏舟,用柏木做舟船而已,诗人凭借它来引发事物,并不是柏舟就是贞节的实事。“关雄”可以用来引发淑女,而堆鸿不能就指明是淑女;“鹿鸣”可以用来引发嘉宾,而鸣鹿难道能就指明是嘉宾?道理很明白。但记事的文字里,掺杂进诗赋里经过修饰的华丽词语,怎么办呢?孔夫子说:“一定要纠正名称吧!' ’文字就是名称的汇聚。“名称不纠正,说话就不得当”,而事理在这里不能被阐明。所以书有体制,文章有法度,君子不能不 这样。假如顺从世俗而对道理没有损害,对事情没有妨碍,即使不是古人有的,自然可以援引那顺着时势变通的道理,现在也不完全坚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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