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外篇三 记与戴东原论修志

类别:史部 作者:章学诚(清) 书名:文史通义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夏,与戴东原相遇于宁波道署,冯君弼方官宁绍台兵备道也。戴君经木淹贯,名久著于公卿间,而不解史学,闻余言史事,辄盛气凌之。见余《和州志例》,乃曰:“此于体例,则甚古雅,然修志不贵古雅。余撰《汾州》诸志,皆从世俗,绝不异人,亦无一定义例,惟所便尔。

    大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侈言文献,岂所谓急务哉?”

    余曰:“余于体例,求其是尔,非有心于求古雅也。然得其是者,未有不合于古雅者也。如云但须从俗,则世俗之人皆可为之,又何须择人而后与哉?

    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如云但重沿革,而文献非其所急,则但作沿革考一篇足矣,何为集众启馆,敛费以数于金,卑辞厚币,邀君远赴,旷日持久,成书且累函哉?且古今治革,非我臆测所能为也。考沿革者,取资载籍。载籍具在,人人得而考之。虽我今日有失,后人犹得而更正也。若夫一方文献,及时不与搜罗,编次不得其法,去取或失其宜,则他日将有放失难稽,湮没无闻者矣。夫图事之要,莫若取后人所不得而救正者,加之意也。

    然则如余所见,考古固宜详慎:不得已而势不两全,无宁重文献而轻沿革耳。”

    戴他顾而语人曰:“沿革苟误,是通部之书皆误矣。名为此府若州之志,实非此府若州也,而可乎?”余曰:“所谓沿革误,而通部之书皆误者,亦止能误入载宿可稽之古事尔。古事误入,亦可凭古书而正之,事与沿革等耳。

    至着三数百年之内,遗文逸献之散见旁出,与夫口耳流传,未能必后人之不湮没者。以及兴举利弊,切于一方之实用者,则皆核实可稽,断无误于沿革之失考,而不切合于此府若州者也。”

    冯君曰:“方志统合古今,乃为完书,岂仅为三数百年以内设邪?”余曰:”史部之书,详近略远,诸家类然,不独在方志也。《太史公书》详于汉制,其述虞、夏、商、周,显与六艺背者,亦颇有之。然六艺具在,人可凭而正史迁之失。则迁书虽误,犹无伤也。秦楚之际,下逮天汉,百余年间,人将一惟迁书是凭。迁于此而不详,后世何由考其事邪?且今之修方志者,必欲统合今古,盖为前人之修是志,率多猥陋,无所取裁,不得已而发凡起例,如创造尔。如前志无憾,则但当续其所有;前志有阙,但当补其所无。

    夫方志失修,远者不过百年,近者不过三数十年。今远期于三数百年,以其事虽递修,而义同创造,特宽为之计尔。若果前志可取,正不必尽方志而皆计及于三数百年也。夫修志者,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也。时殊势异,旧志不能兼该,是以远或百年,近或三数十年,须更修也。若云但考沿革,而他非所重,则沿革明显,毋庸考订之,州县可无庸修志矣。”冯君恍悟曰:“然。”

    戴拂衣径去,明日示余《汾州府志》曰:“余于沿革之外,非无别裁卓见者也。旧志人物门类,乃首名僧,余欲删之,而所载实事,卓卓如彼,又不可去。然僧岂可以为人?他志编次人物之中无识甚矣。余思名僧必居古寺,古寺当归古迹,故取名憎事实,归之古迹,庸史不解此创例也。”余曰:“古迹非志所重,当附见于舆地之图,不当自力专门。古迹而立专门,乃统志类纂名目,陋儒袭之,入于方志,非通裁也。如云僧不可以为人,则彼血肉之躯,非木非石,毕竟是何物邪?笔削之例至严,极于《春秋》。其所诛贬,极于乱臣贼子。亦止正其名而诛贬之,不闻不以为人,而书法异于圆首方足之伦也。且人物仿史例也,史于奸臣叛贼,犹与忠良并列于传,不闻不以为人,而附于地理志也。削僧事而不载,不过俚儒之见耳。以古迹为名僧之留辙,而不以人物为名,则《会稽志》禹穴,而人物无禹;《偃师志》汤墓,而人物无汤;《曲阜志》孔林,而人物无孔子。彼名僧者,何幸而得与禹、汤、孔子同其尊欤?无其识而强作解事,固不如庸俗之犹免于怪妄也。”

    【 译文】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年的夏天,和戴东原在宁波道官署相遇,冯君弼正担任宁绍台兵备道员。戴君经学精深贯通,在公卿间久已著名,而不懂史学。• 听我谈论史事,就气势傲慢地压迫人。看到我的《 和州志例》 ,就说:“这在体例方面,很古雅,但是编修方志不看重古雅。我编撰《 汾州志》 等,都顺从世俗,绝对不和别人不同,也没有固定的主旨和体例,只是依照它们所便利的罢了。方志是用来考查地理的,只要在地理沿革方面尽心,那么方志的任务已经完成。夸张地谈论文献,难道是所说的紧急事情吗?”我说:“我在体例方面,追求那正确罢了,不是有心追求古雅。然而得到那正确的,没有不符合古雅的。如果说只需要顺从世俗,那么世俗人都可以做这事,又哪里需要选择人然后交给他做呢?方志像古代国史,本来不是地理专门书。如果说只重视沿革,而文献不是所急切的,那么只作一篇沿革考足够了,为什么要集合众人开设方志馆,聚集费用达到几千两银子,语言谦恭,礼品优厚,邀请您老远地前往,旷日持久,写成书又接连几函呢?况且古今沿革,不是我主观推测所能写成的。考察沿革的人,从书籍得到凭借。书籍都存在,人人能考察,即使我现在有错误,后入还能更正。至于一个地方的文献,正当时候不对它们搜罗,编排没有得到适当的方法,舍弃和采取或许违背那合宜处,那么以后会有散失难考察、埋没无闻的了。谋划事情的要点,不如取后人所不能纠正的,用上心意。那么依照我的看法,考察古代本来应当周详审慎;不得已而情势不能两全的时候,不如重视文献而看轻沿革。”戴看别处而对人说:“沿革如果错误,是整部书都错误了。名称叫作这一府或州的志,实际不是这一府或州,行吗?”我说:“所说的沿革错误而整部书都错误的情况,也只能误人书籍里可以考察出的古事罢了。古事误人,也可以根据古书纠正,事和沿革相当。至于三四百年之内,遗失的文献散见别出,和那口头流传、不能断定到后人时不会埋没的,还有兴办有利事业,切合一个地方的实用的,就都真实可考察,绝对不会在沿革考察方面出错,而不切合这一府或州的。”

    冯君说:“方志总括古今,才是完整的书,难道只是为三四百年以内设置的吗?”我说:“史部的书,详细叙述近事,简略叙述远事,各家大都这样,不只是在方志。《 史记》 在汉朝制度方面详细,叙述舜、夏、商、周时的事,也颇有明显和六经违背的。然而六经都存在,人们可以凭借来纠正司马迁的错误,那么司马迁的书虽然有错,还没有造成损失。秦、楚之际,下到汉武帝天汉年间,一百来年间的事,人们将完全依据司马迁的书,司马迁在这里不详细叙述,后世从哪里考察那些事呢?现在编修方志的人,一定想要总括今古,大概因为前人编修方志,大多鄙陋,没有什么可选取,不得已而陈述主旨制定体例,就像创始一样。如果以前的志没有缺憾,就只应当接续它所有的;前志有缺少的,只应当补上它所没有的。方志的编修,远的不过百年,近的不过三四十年。现在远远地限定在三四百年,是因为那事虽然依次编修,而意义和创始相同,特地为这放宽谋划罢了。如果以前的志可取,正不必所有方志都谋划到三四百年。编修方志,不是显示外观华美,是想要求得实用。时势不同,旧志不能同时包括各方面,所以远的或许百年,近的或许三四十年,需要再编修。如果说只考察沿革,而其它不是所重视的,那么沿革明显,不须考订的州县,可以不用编修方志了。”冯君恍然大悟说:“对。”

    戴抖抖衣服就离开了。他第二天给我看《 汾州府志》 ,说:“我在沿革之外,不是没有独特见识。旧志人物门类,首先是‘名僧’,我想要删去它,而所记载的实事那样突出,又不能除去。然而僧哪里可以当作人?其它方志编排在人物之中,很没有见识啊。我想名僧必定住在古寺,古寺应当归属古迹类,因此取名僧事迹归于古迹。平庸的史官不理解这首创体例。”我说:“古迹不是方志所重视的,应当在地图附见,不应当本身成为专门。古迹设立专门,是一统志分类编纂的名目,浅陋的儒者沿用它,收进方志,不是贯通的裁断。如果说僧不可以当作人,那么他们血肉的躯体,不是木头不是石头,到底是什么事物呢?历史著作的体例最严格,在《 春秋》 达到极点。《 春秋》 所斥责贬低的,对乱臣贼子达到极点,也只纠正那名称而斥责贬低,没听说不把他们当作人,而在著述原则上和圆首方足的同类不相同。况且方志的人物仿效史书体例,史书对奸臣叛贼,还和忠良一同排列在传里,没听说不把他们当作人,而附在地理志的。削除僧事而不记载,不超过凡庸儒者的见解。把古迹当作名僧遗留的痕迹,而不用人物作名目,那么会稽记载禹穴,而人物部分没有禹;堰师记载汤墓,而人物部分没有汤;曲阜记载孔林,而人物部分没有孔子。那名僧何等幸运,而能和禹、汤、孔子同样享有尊贵呢?没有见识而勉强装作通晓事理,本来不如平庸还能避免怪异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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