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六十四   火式

类别:经部 作者:邵雍 书名:梅花易数

    “丿”:撇长撇短皆为火,此式是也。

    “丷”:点边得撇为“炎”火,此即是也,要一点紧紧相连,始合式。如不联属点,仍属水,非炎火看也。

    “八”:八字相须火可求,此余火也。如“八“字捺长,则一捺为火,一捺为金看。

    “灬”:四点不连真化火,此真火也。如四点牵连不断,则属火,非火论也。

    【白话释意】

    “丿”:这类撇笔无论长短都作火形笔画看待。

    “灬”:这类点画旁边有撇画的笔形视为“炎”火笔形。辩析要点是点撇之间必须紧紧相依,才作“炎”火看,如点撇离异,只属水形笔画。而非“炎”火。

    “八”:歌诀云:“八字相须余火可求”,是为“余火”笔形。“八“字可为范式,如果笔画捺长而撇短,则捺作金笔,而撇作火笔。

    干支辨

    撇长丙乙短为丁,午火同居短撇中。八字滕蛇兼四点,天下不合地支冲。

    “廬”:假如“廬”字撇长,则取丙火午火用。丙午属阳,故用撇长者当之。余仿此。

    “從”:“從”字撇多皆短,则取为丁火,午火用。丁火属阴,故用短弱者当之。邵子之作,皆有深理存焉。余仿此。如“八”字,“四点”之类,皆火之余,俱不入干支论。

    【白话释意】

    干支丙丁巳午属火。火形笔画与干支的配属是长撇笔画为丙、巳,短撇笔画为丁,短捺笔画属午火。“八”字属余火之笔。滕蛇笔画属土,四点笔画作火看。这些情形都不作干支论。这里的“天干不合地支冲”并非指的天干相冲,地支相冲,而是指的上述不合都不便与干支配属,而另作别论。

    “廬”:“廬”(简体“庐”)字撇画较长时,则可与干支丙午相配,因为,丙在天干中属阳干,午在地支中属阳支,与撇长而劲健的不合性质相类。余仿此类推。

    “從”:“從”(简体从)字撇画多而短,与干支丁、巳相配。天干丁属阴干,地支巳属阴支,与撇画短而弱的形象相类。由此可见,邵康节的创制都有深奥的道理存在。余仿此类推。如“八”字四点都是火笔的例外情形,不与干支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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