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為山之骨,泉為山之血,無骨則柔不能立,無血則枯不得生。故古人畫泉,甚為審顧,或高垂高疊數層,或雲鎖中斷,或谷口分流,隨山形石勢,即難隱現之間,俱有深意。五日一水,非虛語也。
飛瀑千尋,必出于峭壁萬丈。如土山夾澗,惟有曲折平流,決無百尺高懸之理。凡畫兩峰,層層對峙,山頂雖高,而山腳交罅,積潤成泉,亦是蜿蜒平出,豈可以後層山腳作高處,將前面山腳作低處,奔流直下耶。
寫泉有兩疊、三疊、四疊不一,而層層石體,疊疊要變,左旋右轉,或短或長,連斷參差,上下照應。
畫水用筆,必須流行,回潤激浪,乃是活泉,而非死水。
凡水中見石,是石從水底生,上露半浸半,故清流激湍之際,點寫大小黑石,其石腳皴筆,要與水紋起伏相逼貼,方為水掩石。若石底下一筆,反收廓向上,則石已露腳,石浮水面矣。 論界尺
文人之畫,筆墨形景之外,須明界尺者,乃畫法界限尺度,非匠習所用間格方直之木間尺也。夫山石有山石之界尺,樹木有樹木之界尺,人物有人物之界尺。如山石在前,其山腳石腳應到某處,而在後之山石,其腳應在某處;如樹在石之前,則樹頭應在石前,而石腳應在樹後;如人坐石上,腳踏平坡,則人腳應與石腳齊;人坐亭宇門簾,可容出入,近人如此大,遠人應如此小。推之樓閣船車,幾筵器皿皆然,所謂界尺者此也。至雲丈山尺樹,寸馬分人,亦界尺法。但非寫一丈高山、一尺高樹、一寸大馬、一分大人也,蓋山高盈丈,樹宜數尺,不宜盈丈;馬大成寸,人可幾分,不可成寸雲爾。故讀古人書,要揣情度理,勿以詞害意,方善取法。此文人作畫界尺,即前後遠近大小之法度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