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理財篇 諭紀澤•托人帶銀至京

類別︰其他 作者︰曾國藩 書名︰曾國藩家書

    【原文】

    字諭紀澤兒︰余于八月十四日,在湖北起行,十人日到岳州,由湘陰寧鄉繞道,于

    念三日到家,在腰裹新屋,痛哭吾母,廿五日至白楊坪老屋,敬謁吾祖星岡公墳墓,家

    中老小平安,地方亦安靜,合境團練,武藝頗好,土匪可以無慮。

    吾奉父親大人之命,于九月十三日,暫厝ヾ吾母于腰裹屋後,俟將來尋得吉地,再

    行遷葬。家眷在京,暫時不必出京,俟長沙事平,再有信來,王吉雲同年在湖北主考回

    京,余交三百計金,托渠帶京,想近日可到。

    余將發各處訃信,刻尚無暇,待九月再寄,京中寄回信,交湖北常大人處最妥,岳

    父岳母,于廿五日來我家,身體甚好,爾可告知母,余不盡,滌生手示。(咸豐二年八

    月計六日)

    【注釋】

    ヾ厝︰指埋葬。

    【譯文】

    字諭紀澤兒

    我于八月十四日,在湖北起程,十八日到岳州,由湘陰、寧鄉繞道,于二十三日到

    家,在腰里新屋,痛掉我的母親,二十五日到白楊坪老屋,敬謁了我祖星岡公墳墓。家

    中老小平安。地方安靜,到處辦團練,武藝很好,土匪可以不必擔心。

    我奉父親大人的命令,于九月十三日,暫時安葬我母親在腰里屋後,等將來找到吉

    祥墳地,再行改葬,家眷在京城,暫時不要離京,等長沙的事平定後,再有信來,王吉

    雲同年在湖北主考回京,我交他三百二十兩銀子,再有信來,王吉雲同年在湖北主考回

    京,我交他三百二十兩銀了,托他帶京,想必近日可到。

    我將發各處訃告,眼下沒有空,等九月再寄,京在寄信回,可交湖北常大人處最妥

    當,岳父岳母,都于二十五日來我家,身體很好,你可告訴你母親,余不一一寫了,滌

    生手示。(咸豐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如果你對曾國藩家書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曾國藩家書》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