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ヾ。教
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ゝ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
吾時�aゞ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
若由此業々,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譯文】
齊朝有位士大夫,曾經對我講︰“我有個孩子,已經17 歲了,非常通曉
公文的書寫,我教他講鮮卑語、彈奏琵琶,他漸漸地也快掌握了,用這些特
長去為王公們效勞,沒有不寵愛他的,這也是一件緊要的事啊。”我當時低
著頭,未作回答。這個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讓人詫異啊!假如因干這種職
業,就可當上宰相,我也不願讓你們去干。
【注釋】
ヾ書疏︰此轉文書信函等的書寫工作。
ゝ伏︰通“服”。
ゞ免︰同“俯”。
々業︰職業,指服事公卿一事。
【評語】
千軍可以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人生在世,豈可為一己私利,摧眉折腰,
事奉權貴?蠅營狗苟,見利忘義,此大丈夫不屑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