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庸之性,後夫多寵前夫之孤,後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婦人懷嫉妒之
情,丈夫有沈惑ヾ之僻,亦事勢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與我子爭家,提
攜鞠養,積習生愛,故寵之;
前妻之子,每居已生之上,宦學ゝ婚嫁,莫不為防焉,故虐之。異姓ゞ
寵則父母被怨,繼親々虐則兄弟為仇,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
【譯文】
一般人的秉性,後夫大多寵愛前夫留下的孩子,後妻則必定虐待前妻丟
下的骨肉。不是只有婦人才會心懷嫉妒之情,男人才有一味溺愛的毛病,這
也是事物的情勢使他們這樣。前夫的孩子,不敢與自己的孩子爭奪家產,而
從小照顧撫養他,日積累月就會產生愛心,所以就寵愛他;前妻的孩子,地
位往往在自己孩子之上,讀書做官,男婚女嫁,沒有一樣不須提防,所以說
要虐待他。但異姓的孩子被寵愛,父母就會遭到怨恨,後母虐待前妻的孩子,
兄弟之間就會變成仇人,哪家有這種事,都是家庭的禍害啊!
【注釋】
ヾ沈惑︰溺于所愛而不明。僻︰邪僻背理。
ゝ宦學︰宦指學習仕宦之事;學指學習《六經》之事。
ゞ異姓︰前夫之子。
々繼親︰後母。
【評語】
家庭的重新組合,必然造成家庭成員之間產生新的矛盾,甚至父子反目,
兄弟成仇。面臨這一人生十字路口的人們,為了孩子,請你的步子慎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