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 二一、治家之理寬嚴適度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笞怒廢于家,則堅子ヾ之過立見;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ゝ手足。治家

    之寬猛,亦猶國焉。

    【譯文】

    家庭內部取消體罰,孩子們的過失馬上就會出現;刑罰施用不當,老百

    姓就不知如何是好,冶家的寬嚴、標準也與冶國相同。

    【注釋】

    ヾ豎子︰未成年的人。

    ゝ中︰合適。措︰安放。

    【評語】

    體罰固不足取,然而放松對子女的管教,則無疑是一種失職行為,在目

    前的中國家庭中,這一點尤其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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