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ヾ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
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
親,無雲家者;田里猥人ゝ,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ゞ,以次第
稱之,不雲家者,以尊于父々,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
夫氏稱之;在室あ,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ぃ,不得雲家也。子孫不得
稱家者,輕略之也。蔡邕書集,呼其姑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亦雲家孫︰
今並不行也。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
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
不雲尊字,今所非也。
【譯文】
從前侯霸的子孫稱其祖的父親叫家公;曹植稱他的父親叫家父,母親叫
家母︰潘尼稱他的祖父叫家祖。古代的人就是這麼稱呼的,在今天的人看來
就是笑柄了。現在南北各地風俗,提到祖父母及雙親,沒有冠之以“家”的;
只有山村野夫,才會這樣稱呼。凡是與別人談話,提到自己的伯父,就按父
輩排行次序稱呼。不冠以“家”字的原因,是因為伯父尊于父親,放不敢稱
“家”。凡是說到自己的姑表姊妹,已經出嫁的,就以她丈夫的姓氏稱呼她;
還未出嫁的,就按兄弟妹妹的排行次序稱呼她。因為女子嫁給婆家,不能稱
“家”。對于子孫不可稱“家”的原因,是為了表示對他們的輕視。蔡邕的
書集中,稱他的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的書集中,也說到家孫;現在都
不這樣稱呼了。凡與人言談,提到對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長姑,都
在稱呼前面加“尊”字,從叔父母以下,則在稱呼前面加“賢”字,這是為
了表示尊卑差別。王羲之的信,稱呼別人的母親和稱呼自己的母親時都一樣,
前面不加尊字,今人認為不該如此。
【注釋】
ヾ陳思王︰指曹植。
ゝ田里︰農村里。猥人︰鄙俗之人。
ゞ世父︰伯父。
々尊于父︰伯父較父親年長,故雲。
ぁ女子子︰女兒。
あ在室︰女子未出嫁。
ぃ禮成他族︰女子出嫁到婆家。
【評語】
中國自古是禮儀之邦,入鄉隨俗,文明禮貌,稱謂得體是其優良傳統。
自尊自大,粗野唐突,歷來被社會所唾棄。在當今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往,
日益增多,尊重他人,談吐文雅,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這既是現代
文明的具體體現,也是對一個現代公民的起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