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操篇 三六、入鄉隨俗稱謂得體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ヾ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

    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

    親,無雲家者;田里猥人ゝ,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ゞ,以次第

    稱之,不雲家者,以尊于父々,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

    夫氏稱之;在室あ,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ぃ,不得雲家也。子孫不得

    稱家者,輕略之也。蔡邕書集,呼其姑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亦雲家孫︰

    今並不行也。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

    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

    不雲尊字,今所非也。

    【譯文】

    從前侯霸的子孫稱其祖的父親叫家公;曹植稱他的父親叫家父,母親叫

    家母︰潘尼稱他的祖父叫家祖。古代的人就是這麼稱呼的,在今天的人看來

    就是笑柄了。現在南北各地風俗,提到祖父母及雙親,沒有冠之以“家”的;

    只有山村野夫,才會這樣稱呼。凡是與別人談話,提到自己的伯父,就按父

    輩排行次序稱呼。不冠以“家”字的原因,是因為伯父尊于父親,放不敢稱

    “家”。凡是說到自己的姑表姊妹,已經出嫁的,就以她丈夫的姓氏稱呼她;

    還未出嫁的,就按兄弟妹妹的排行次序稱呼她。因為女子嫁給婆家,不能稱

    “家”。對于子孫不可稱“家”的原因,是為了表示對他們的輕視。蔡邕的

    書集中,稱他的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的書集中,也說到家孫;現在都

    不這樣稱呼了。凡與人言談,提到對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長姑,都

    在稱呼前面加“尊”字,從叔父母以下,則在稱呼前面加“賢”字,這是為

    了表示尊卑差別。王羲之的信,稱呼別人的母親和稱呼自己的母親時都一樣,

    前面不加尊字,今人認為不該如此。

    【注釋】

    ヾ陳思王︰指曹植。

    ゝ田里︰農村里。猥人︰鄙俗之人。

    ゞ世父︰伯父。

    々尊于父︰伯父較父親年長,故雲。

    ぁ女子子︰女兒。

    あ在室︰女子未出嫁。

    ぃ禮成他族︰女子出嫁到婆家。

    【評語】

    中國自古是禮儀之邦,入鄉隨俗,文明禮貌,稱謂得體是其優良傳統。

    自尊自大,粗野唐突,歷來被社會所唾棄。在當今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往,

    日益增多,尊重他人,談吐文雅,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這既是現代

    文明的具體體現,也是對一個現代公民的起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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