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操篇 四二、粉飾名稱內外有別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凡親屬名稱,皆須粉墨,不可濫也。無風教ヾ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

    母原祖父母同,吏人為其不喜聞也。雖質于面,皆當加外以別之,父母之世

    叔父ゝ,皆當加其次第以別之;父母之世叔母,皆當加其姓以別之;父母之

    群從ゞ世叔父母及從祖父母,皆當加其爵位若姓以別之。河北士人,皆呼外

    祖父母為家公家母々,江南田里間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識。

    【譯文】

    凡是親屬的名稱,都應該有所粉飾,不可濫用。沒有教養的人,在祖父

    祖母去世後,對外祖父外祖母的稱呼與祖父祖母一個樣,教人听了不順耳。

    雖是當了外公外婆的面,在稱呼上都應加“外”字以示區別;父母親的伯父、

    叔父,都應當在稱呼前加上排行順序以示區別;父母親的伯母、叔母,都應

    當在稱呼前加上他們的姓以示區別;父母親的子佷輩的伯父、叔父、伯母、

    叔母以及他們的從祖父母,都應當在稱呼前加上他們的爵位和姓以示區別。

    河北的男子,都稱外祖父、外祖母為家公、家母;江南的鄉間也是這樣稱呼。

    用“家”字代替了“外”字,這我就不明白了。

    【注釋】

    ヾ風教︰教化。

    ゝ世叔父︰世父和叔父。世父,指伯父。

    ゞ群從︰指諸子佷輩。

    々家公家母︰母之父母為家公家母。

    【評語】

    雖是內外有別,但何必墨守成規?忽略內外區別,不正可以營造一種親

    切的氛圍?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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