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操篇 五一、避諱父名適可而止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劉、緩,兄弟並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為照字,惟依《爾雅》火

    旁作召耳。然凡文與正諱ヾ相犯,當自可避;其有同音異字,不可悉然。劉

    字之下,即有昭音。呂尚ゝ之兒,如不為上;趙壹之子,儻不作一︰便是下

    筆即妨,是書皆觸也。

    【譯文】

    劉舀、劉緩兩兄弟,同為名人,他們的父親名叫昭。所以兄弟便一輩子

    都不寫照字,只是依照《爾雅》用來代替。然而凡文字與人的正名相同,

    當然應該避諱;如行文中出現同音異字,就不該全部避諱了。劉字的下半部

    分就有昭的音。呂尚的兒子如果不能寫“上”字;趙壹的兒子如果不能寫“一”

    字,便會一下筆就犯難,一寫字就犯諱了。

    【注釋】

    ヾ正諱︰指人的正名。

    ゝ呂尚︰姜太公。

    【評語】

    避諱之事,本屬多余,假若為了避諱父親名字而挖苦心思,無所適以,

    豈非庸人自擾?封建思想,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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