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世被系劾者,子孫弟佷,皆詣闕三日,露跣ヾ陳謝;子孫有官,自陳
解職。子則草ゝ粗衣,蓬頭垢面,周章ゞ道路,要候執事,叩頭流血,申訴
冤枉。若配徒隸,諸子並立草庵于所署門,不敢寧宅々,動經旬日,官司驅
遣,然後始退。江南諸憲司ぁ彈人事,事雖不重,而以教義見辱者,或被輕
系而身死獄戶者,皆為怨仇,子孫三世不交通矣。到洽為御史中丞,初欲彈
劉孝綽,其兄溉先原劉善,苦諫不得,乃詣劉涕泣告別而去。
【譯文】
梁朝被拘囚彈劾的官員,他的子孫弟佷們,都要趕赴朝廷的殿延,在那
里整整三天,免冠赤足,陳述請罪,如子孫中有做官的,就主動請求解除官
職。兒子們則穿上草鞋和粗布衣服.蓬頭垢面,驚恐不安地守候在道路上,攔
住主管官員,叩頭流血,申訴冤枉。如果被發配去服苦役,他的兒子們就一
起在官署門口搭上草棚,不敢在家中安居,一住就是十來天,官府驅逐,才
退離。江南地區各位憲司彈劾某人,案情雖不嚴重,但如果某人是因教義而
受彈劾之辱,或者因此被拘囚而身死獄中,兩家就會結下怨仇,子孫三代都
不相往來。到洽當御史中丞的時候,開始想彈劾劉孝綽,到洽的哥哥到溉與
劉孝綽關系友善,他苦苦規勸到洽不要彈劾劉孝綽而未能如願,就前往劉孝
綽處,流著淚與他分手。
【注釋】
ヾ露︰露髻。即不戴帽子露出發髻。跣︰不穿鞋。
ゝ(ju )︰草鞋。
ゞ周章︰驚恐不安。
々寧宅︰安居。
ぁ憲司︰即御史。
【評語】
一人獲罪,舉家伸冤,古人家族觀念之深由此可見一斑。然而,如果當
事人確有冤情,則其情可嘉;若其貪贓枉法,不豈可不分是非,不辨黑白?
必要時還須大義滅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