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篇 八七、學寫文章先謀親友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學為文章,先謀親友,得其評裁,知可施行,然後出手;慎勿師ヾ心自

    任,取笑旁人也。

    自古執筆為文者,何可勝言。然至于宏麗精華,不過數十篇耳。但使不

    失體裁ゝ。辭意可觀,便稱才士;要須動俗蓋世,亦俟河之清乎!

    【譯文】

    學習寫文章,應先找親友征求意見,經過他們的批評鑒別,知道可以在

    社會上傳播了,然後才脫稿;切莫由著性子自作主張,以免被別人恥笑。自

    古以來執筆寫文章的人怎麼可以說盡,但能夠達到宏麗精美這種程度的,不

    過幾十篇罷。

    只要使文章不脫離它應有的結構規範,表詞達意還說得過去,就可稱為

    才士。一定要使文章驚世駭俗,只怕要等到黃河的水變清吧!

    【注釋】

    ヾ師心︰以已意為師,即自以為是。ゝ體裁︰這里是文章的結構剪裁。

    【評語】

    寫文章,應有一個嚴肅認真的態度,注意听取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反復

    修改,然後才可脫稿,以對自己負責,對讀者負責,對社會負責。師心自任,

    草率成文,實為作文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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