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篇 一四九、擅改文字南轅北轍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禮•王制》雲︰“裸股肱ヾ。”鄭注ゝ雲︰

    “謂捋衣出其臂脛ゞ。”今書皆作擐甲之擐々。國子博士蕭該雲︰“擐

    當作捋,音宣,擐是穿著之名,非出臂之義。”案《字林》,蕭讀是,徐爰

    音患,非也。

    【譯文】

    《禮記•王制》說︰“裸股肱。”鄭玄的注釋說︰”捋衣出其臂脛。”

    現在的人把“捋”字都寫成擐甲的“擐”字,國子博士蕭該說︰“擐應當作

    捋。讀音是‘宣’,擐是表示穿著的字,沒有露出手臂的含義。”依照《字

    林》,蕭該的讀音是正確的,徐爰認為此字讀音作“患”是不對的。

    【注釋】

    ヾ股肱︰大腿和小臂。

    ゝ鄭注︰鄭玄用的注。

    ゞ捋(宣)xu n︰同“揎”。挽起衣抽露出手臂。

    々擐(患)︰貫穿;穿著。

    【評語】

    不解其又,亂用文字,是一種不嚴肅的行為,漢字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

    用法已約定俗成,有其獨特含義,不可擅自改動,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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