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篇 一五六、亦為妒不得言媚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太史公》論英布曰ヾ︰“禍之興自愛姬,生于媚,以至滅國ゝ。”

    又《漢書•外戚傳》亦雲︰“成結寵妾媚之誅ゞ。”此二“媚”並當作“ ”,

    亦也,義見《禮記》、《三蒼》。

    且《五宗世家》亦雲︰“常山憲王後。“王充《論衡》雲︰“夫

    婦生,則忿怒斗訟。”

    益知是之別名。原英布之誅為意賁赫耳。

    不得言媚。

    【譯文】

    《史記》中太史公評論英布說,“禍之興自愛姬,生于妒媚,以至滅國。”

    另外.《漢書•外戚傳》也說︰“成結寵妾女石媚之誅。”這兩個“媚”字都

    應當作“”字,也就是,這個字的含義見于《禮記》、《三蒼》。況

    且《史記•五宗世家》也說︰“常山憲王後。”王充《論衡》說︰“

    夫婦生,則忿怒斗訟。”更可明白“”是“”是別名,推究英布被殺

    的原因,是因為他懷疑賁赫,所以不能說成“媚”。

    【注釋】

    ヾ《太史公》︰即《史記》。英布,漢初諸候王,六縣(今安徽六安東

    北)人,曾坐法黥面,故又稱黥布,楚漢戰爭中,背楚歸漢,立為淮南王,

    漢初,以彭越、韓信相繼為劉邦所殺,舉兵反叛,戰敗被殺。

    ゝ以上三句,蓋言英布謀反被誅的起因,英布欲反之時,其愛姬生病,

    與中大夫責赫飲于醫家。英布懷疑二人有染,欲捕賁赫。赫至長安告發英布

    欲反之事。朝廷追查此事,英布遂反,終至兵敗被誅,故《史記》謂“禍之

    興自愛姬”,,同“妒”。

    ゞ此言趙飛燕事。趙飛燕為漢成帝皇後,與其妹趙昭儀專寵十余年,皆

    無子。成帝死後,司隸解光奏言趙氏殺後宮所產諸子,漢哀帝未子追究。平

    帝即位,趙被廢為庶人,遂自殺。

    々 (m o 冒)︰男子嫉妒妻妾,也泛指嫉妒。

    ぁ常山憲王︰即劉舜,漢景弟少子,立為常山王,卒謚憲。劉舜多幸姬,

    引起王後妒忌,故劉舜病時,王後不常侍病。及劉舜死,此事被告發,漢朝

    廷遂廢王後。

    あ意︰懷疑。《廣雅•釋言》︰“意,疑也。”

    【評語】

    用字應知其含義,似是而非,草率行文,必然辭不達意,筆下有誤,即

    使智如太史公者,亦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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