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輔決錄》雲︰“前隊大夫範仲公,鹽豉蒜果共一筒ヾ。”“果”當
作魏顆之“顆”ゝ。北土通呼物一由,改為一顆ゞ,蒜顆是俗間常語耳。故
陳思王《鷂雀賦》曰々︰“頭如果蒜,目似擘椒ぁ。”又《道經》雲︰“合
口誦經聲 あ,眼中淚出珠子ぃ,其字異,其音與意頗同,江南但呼為
蒜符,不知謂為顆。學士相承,讀為裹結之裹,言鹽與蒜共一苞裹い,內筒
中耳ぅ。《正史削繁》音義又音蒜顆為苦戈反,皆失也。
【譯文】
《三輔決錄》說︰“前隊大夫範仲公,鹽豉蒜果共一筒。”“果”字應
當讀作魏顆的“顆”,北方地區普遍把“一塊”東西,改稱為“一顆”,蒜
顆就是世間的常用語。所以陳思王曹植的《鷂雀賦》說︰“頭如果蒜,目似
擘椒。”另外《老子化胡經》說︰”合口誦經聲瑣瑣,眼中淚出珠子。”
這個“字雖然寫法不同,但它的發音和意義與“顆”字是很相同的。江南
地區只是稱呼為蒜符,不知道叫作蒜顆。學者互相承襲,把這個字讀成了裹
結的裹,說範仲公把鹽和蒜一起包在包裹里,放進竹筒中。《正史削繁》音
義又給蒜顆的“顆”注音為苦戈反,兩者都是錯誤的。
【注釋】
ヾ前隊(s i 遂)︰指南陽郡。大夫︰南陽郡置大夫,職如太守。
ゝ魏顆︰春秋時晉國大夫。
ゞ由,同塊。
々陳思王︰即曹植。
ぁ擘︰分開;剖裂。
あ ︰同瑣。瑣瑣︰形容聲音細碎。
ぃ ︰同“顆”。顆粒。
い苞裹︰猶包裹。
ぅ內︰同“納”。納入。
【評語】
通假是古漢語中的常見現象,不知通假必然誤解。因此,讀書時應予以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