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篇 一六五、��即剞字或為剞字

類別︰子部 作者︰顏之推(南北朝) 書名︰顏氏家訓

    有人訪吾曰︰“《魏志》蔣濟上書雲。‘弊��之民ヾ’。是何字也?”

    余應之曰︰“意為��即是倦之耳ゝ。張揖、呂忱並雲︰”支傍作刀劍

    之刀,亦是剞字。’不知蔣氏自造支傍作筋力之力,或借剞字?終當音九偽

    反ゞ。”

    【注釋】

    ヾ蔣濟︰字子通,楚國平阿人。任護軍將軍,加散騎常侍。

    ゝ (gu 桂)︰極度疲乏。

    ゞ剞(j 機)︰雕刻用的曲刀。

    【譯文】

    有人詢問我說︰“《魏志》中蔣濟上書說‘弊邊之民’,這個‘��’是

    什麼字啊?”我回答他說︰“根據行文的意思,��就是倦的字。張揖、

    呂忱都說︰’這個字是支傍加刀劍的刀,也就是剞字。’不知道這個字是蔣

    濟自造支傍加上筋力的力字,還是有人借用它作剞字?終歸還是應當發音為

    九偽反。”

    【評語】

    文字離不開一定的語言環境,判斷文字必應根據行文來進行,離開上下

    文孤立解釋,難免產生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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