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篇 陽明正治法第一 白虎加人參湯證三條

類別︰子部 作者︰清•尤在涇 書名︰傷寒貫珠集

    傷寒病。若吐若下後,六七日不解。熱結在里。表里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干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以下三條。王叔和本在太陽篇中。今移置此。

    傷寒若下若吐後,至七八日不解,而燥渴轉增者,邪氣去太陽之經,而入陽明之腑也。陽明經為表,而腑為里,故曰熱結在里。腑中之熱。自內際外,為表里俱熱。熱盛于內。陰反居外,為時時惡風,而胃者,津液之原也。熱盛而涸,則舌上干燥,故既以白虎除熱,必加人參以生津。尚從善所謂邪熱結而為實者,則無大渴。邪氣散漫。燻蒸焦膈,故舌上干燥而煩。大渴欲飲水數升是也,是以白虎承氣。並為陽明腑病之方,而承氣苦寒。逐熱蕩實,為熱而且實者設。白虎甘寒。逐熱生津,為熱而不實者設,乃陽明邪熱入腑之兩大法門也,故從太陽分出三條。並列于此雲。

    白虎加人參湯 方見太陽斡旋法。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無大熱。表無大熱也。口燥渴心煩。里熱極盛也。背微惡寒,與時時惡風同意。蓋亦太陽經邪傳入陽明胃腑。燻蒸焦膈之證,故宜白虎加人參,以徹熱而生津也。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前二條既著白虎之用,此條復示白虎之戒。謂邪氣雖入陽明之腑,而脈證猶帶太陽之經者,則不可便與白虎湯,與之則適以留表邪,而傷胃氣也,而又申之曰、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其丁寧反復之意,可謂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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