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篇 陽明正治法第一 陽明經病脈因證治十一條

類別︰子部 作者︰清•尤在涇 書名︰傷寒貫珠集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邪氣並于太陽則浮。並于陽明則大。雲三日者,舉傳經次第之大凡也。又陽明之脈。人迎趺陽皆是。傷寒三日。邪入陽明,則是二脈當大,不得獨診于右手之附上也。

    本太陽病,初得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

    徹、達也。汗雖欲出,而不達于皮膚,則邪不外出,而反內入,此太陽之邪傳陽明之經,與汗下後入腑者不同也。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太陽脈緊,為寒在表。陽明脈緊,為實在里。里實則潮熱。發作有時也。若脈但浮而不緊者,為里未實而經有熱。經熱則盜汗出。蓋雜病盜汗,為熱在髒。外感盜汗,為邪在經。易簡方用防風治盜汗不止,此之謂也。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苦不咳不嘔。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無汗而小便利。邪不外散,而氣但下趨也。二三日。嘔而咳者,邪復從上行也。手足厥者,氣仍不外達也,故必苦頭痛。所以然者,下趨而極,勢必上行。外達無由。上攻必猛也。若不咳不嘔,則氣且下行。手足不厥,則氣得四達。何至上逆而頭痛哉。讀此可以知陽明邪氣上下進退之機。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陽明口燥。欲飲水者,熱在氣而屬腑。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熱在血而屬經。經中熱甚。血被熱迫,必妄行為衄也。

    脈浮發熱。口干鼻燥,能食者則衄。

    脈浮發熱。口干鼻燥,亦熱邪壅盛于經之證,能食者,風多熱迫。安得不勝陰血被衄耶。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此二條乃風寒國中陽明之證,其見證與太陽中風傷寒相類,而陽明比太陽稍深,故中風之脈。

    不浮而遲。傷寒之脈。不緊而浮,以風寒之氣。入肌肉之分,則閉固之力少,而壅遏之力多也,而其治法,則必與太陽少異。見有汗而惡寒者,必桂枝可解。無汗而喘者,非麻黃不發矣。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郁在表,當解之燻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郁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此篇從太陽篇移入。

    二陽並病者,太陽病未罷,而並于陽明也。太陽得病時。發汗不徹,則邪氣不得外。出而反內走陽明,此並之由也。續自微汗出。不惡寒,此陽明證續見,乃並之證也。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所謂本當發汗而反下之,此為逆是也。如是者,可小發汗,以病兼陽明,故不可大汗而可小發,此並病之治也。若發其小汗已。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郁在表而不得越散,當解之燻之,以助其散。又並病之治也。發汗不徹下。疑脫一徹字。謂發汗不徹。雖徹而不足雲徹。猶腹滿不減。減不足言之文。汗出不徹,則陽氣怫郁不得越。陽不得越,則當汗而不得汗。于是邪無從出。攻走無常,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而不可得也。短氣者,表不得泄。肺氣不宣也。坐、猶緣也。言躁煩短氣等證。但緣汗出不徹所致,故當更發其汗,則邪氣外達而愈,非特燻解所能已其疾矣,以面色緣緣正赤者,邪氣怫郁軀殼之表。躁煩短氣者,邪氣怫郁軀殼之里也。按內經雲︰脈滑者多汗。又曰、脈澀者,陰氣少陽氣多也。夫汗出于陽而生于陰。因診其脈澀,而知其汗出不徹也,此又並病之治也。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

    潮熱者,胃實也。胃實則大便硬,乃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知其邪不在于陽明之腑。而入于少陽之經。由胃實而腸虛,是以邪不得聚而復傳也,是宜小柴胡以解少陽邪氣。

    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 然而汗出解也,此亦陽明傳入少陽之證。脅下硬滿而嘔。舌上苔白,皆少陽經病見證。雖不大便,不可攻之。

    亦宜小柴胡和解少陽邪氣而已。夫脅下滿痛而嘔,則邪方上壅,而津液不得下行,與小柴胡和散其邪,則上焦得通,而脅不滿硬矣。津液得下,而嘔不作矣。氣通津下。胃氣因和。便從里出。汗從表出,而邪自渙然冰釋矣,是以胃中硬滿。不大便,而無少陽證者可攻,其有少陽證者,雖不大便,亦不可攻而可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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