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之政,謂省官並職,去文就質也。夫綿綿不絕,必有亂結,縴縴不伐,必成妖孽。夫三綱不正,六紀不理,則大亂生矣。故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失矩,本不失末,為政不失其道,萬事可成,其功可保。夫三軍之敵,紛紛擾擾,各惟其理。明君治其綱紀,政治當有先後,先理綱,後理紀;先理令,後理罰;先理近,後理遠;先理內,後理外;先理本,後理末;先理強,後理弱;先理大,後理小;先理身,後理人。是以理綱則紀張,理令則罰行,理近則遠安,理內則外端,理本則末通,理強則弱伸,理大則小行,理上則下正,理身則人敬,此乃治國之道也。
【譯文】
國君治理亂世的方法應是︰裁減冗員、精減機構、杜絕繁文縟節,除去表面形式,講求實在內容。如果遇事猶豫,不果斷,必然被事物所困擾,如果對細小的事情和錯誤不在意,不加以糾正,必然會釀成大禍。治理國家時,如果不遵守三綱六紀的要求,國家也會產生大亂。國君在治理國家的時候,應該既頒布國家的法令、法規,又不避重就輕,本末倒置,這是治國的根本原則。按此原則治國,國家的社稷可保,大業可成,功績永駐。如果軍隊內部出現混亂,紛紛擾擾,肯定有它自己的原因。那麼,明智的君主在治理軍隊時,其做法應有先後,側重點。應該先解決起王導作用的矛盾,然後再解決起次要作用的矛盾,應該先設置法令,然後再施行懲罰;應該先解決眼前緊要的問題,然後再解決長遠的問題;應該先安定內部,然後再處理外部事務;應該先正本清源,然後再解決細枝末節;應該先對付主要的敵人,然後再消滅次要的對手;應該先糾正大的過失,然後再糾正小錯誤;應該先端正自己,然後再糾正他人。這樣,解決了主要的矛盾,次要矛盾也會迎刃而解,明確了法令就有了處罰的依據,也就容易實施了,眼前的問題解決好了就為解決長遠的問題打下了基礎,內部安定了,外敵就不敢來侵擾,根本問題得到了解決,細微之處也就自然地通暢了,強敵被治服了,弱敵自會歸順,大的過失得到了糾正小的錯誤就自然得到了糾正,自己的行為端正了,自然得到百姓的愛戴。這就是治國的方法。
【解析】
這篇文章是論述建立正常秩序,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作者的基本思路是講求法治,依法治國,所以提出了︰“故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夫矩,本不失末,為政不失其道,萬事可成,其功可保。”這一段話把法治的重要性講得十分透徹,十分突出,令人深思。
為了做到以法治國,避免混亂乃至動亂,作者提出要“省官並職,去文就質。”並指出,不如此,則“必有亂結”,“必成妖孽”。這個見解很高明,主張很有見地,歷來要干事的人都主張精兵簡政,堅決裁減冗員,撤除龐雜的機構,反對一切形式主義的繁煩哲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