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衍部 七十九  借

類別︰子部 作者︰揭暄(明) 書名︰兵經百篇

    原文︰

    古之言借者,外援四裔,內約與國,乞師以求助耳。惟對壘設謀,彼此互角ヾ,而有借法,借法乃巧。蓋ゝ艱于力,則借敵之力,難于誅,則借敵之刀,乏于財,則借敵之財,缺于物,則借敵之物,鮮軍將則借敵之軍將,不可智謀則借敵之智謀。

    何以言之?吾欲為者誘敵役,則敵力借矣;吾欲斃者詭敵殲,則敵刀借矣;撫其所有,則為借敵財;劫其所儲,則為借敵物;令彼自斗,則為借敵之軍將;翻彼著為我著,因彼計成吾計,則為借敵之智謀。己所難措,假手于人,不必親行,坐享其利;敵為我資,而不見德ゞ,我驅之役,法令俱泯。甚且以敵借敵,借敵之借,使敵不知而終為我借,使敵既知而不得不為我借,則借法巧也。

    注釋︰

    ヾ角︰較量。   ゝ蓋︰句首語氣詞。   ゞ︰德︰感激。

    譯文︰

    古人用兵講“借”,對外采取向四周鄰國求助,對內聯合友好盟邦,請他們出兵相助罷了。只是在兩軍對壘設謀定計,敵我雙方相互爭斗時,如果會使用借法,這才稱得上巧妙。力量不足,就要設法借助敵人的力量;自己難以殺掉的,就借用敵人的兵刃;缺乏金錢,就要設法借用敵人的金錢;缺乏物質,就要設法借用敵人的物質;自己缺乏兵將,就要設法借用敵人兵將;不能運用自己的智謀的時候,就要借用敵人的智謀。

    這話怎麼說呢?我們想做的事情,誘使敵人去替我們做,敵人的力量就借到了;我消滅的力量,誘騙敵人去殲滅,就等于借刀殺人。控制了敵人佔領的地區,就等于借用了敵人的錢財;奪取敵人的儲備,就等于借用敵人的物資;設法使敵人內部產生斗爭,來削弱其力量,就等于借用了敵人的兵將;把敵人的措施變為有利于我們的措施,利用敵人的計謀來完成我們的計謀,就是借用了敵人的智謀。自己難于做到的事情,可以借助敵人的力量去完成,不必親自動手,就可坐收其利。敵人被我利用了,卻不感激它;驅使敵人為我效勞,卻不受任何法令的制約。甚至還可以利用敵人去借用另一敵人的力量,或者在敵人運用借法時將計就計,以達到我們企圖,使敵人不知不覺間終于為我所用,即使敵人發覺也不得不被我借用,這才是最巧妙的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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