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君火相火說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瑰寶苑 《醫源》

    今夫火者,人身之充周而無間者也。故外而耳目之所以視听、手足之所以持行,內而五髒六腑之所以游溢精氣而變化糟粕者,莫非火之運行之不息也。經曰︰君火以明,相火以位,其義不昭然耶乃東垣雲相火者,下焦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丹溪述而證之,至景岳復起而闢之,謂輕清而光焰于上者,火之明也,重實而溫于下者,火之位也。又雲︰邪念之火為邪氣,君相之火為正氣。正氣之蓄為元氣,凡火之賊傷人者,非君相之真火,皆邪火耳。邪火可言賊,相不可言賊。夫東垣、丹溪直將相火認錯,固無足論,即景岳之說,亦屬支離。其于經旨,君相之義均失之矣。余謂君火者,主也,明者,虛靈不昧之體。相火者,佐也,位者,靖共爾位之職。君授命于相,相奉命于君,故經雲︰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又雲︰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便道閉塞而不通,以此養生則夭。可見心為君主,故君火斷屬于心,而相火獨歸重于命者,以命門為火之所從出,諸經生化之本源也。君明則相良,故心無邪妄之私,相亦無邪妄之作。至于相火妄動,賊傷元氣者,是猶權臣竊柄誤國也。然其始亦由于君主之不明,而反為相火所役耳。譬之堯舜在上而水火工虞各有專司,自成無為之治,猶君火相火之助為理也。而相火之不可言賊也明矣。桀紂在上,廉來十五國,皆助虐之臣,以至身弒國亡,猶之君火不明而相火為害也。其不可以邪念之火為邪氣,而君相之火為正氣也亦明矣。故人身不可以無相火,猶君之不可無臣也。若以相火為邪火,臣其妄動而必使之安靜無為,是猶豢養其臣而不授之以職,君亦何貴有是相乎人身亦不可專任相火,猶臣不可無君也。若即以相火為正氣而任其妄動,以致心為形役,是猶欺君虐民之臣而無以制之,則相反足以賊其君耳。然則君火相火必如何而後可以相與有成也。意者,惟其有交泰之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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