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五禁第六十一

類別︰子部 作者︰清•張志聰 書名︰黃帝內經靈樞集注

    黃帝問于岐伯曰。余聞刺有五禁。何謂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黃帝曰。余聞刺有五奪。岐伯曰。無瀉其不可奪者也。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過。岐伯曰。補瀉無過其度。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逆。岐伯曰。病與脈相逆。命曰五逆。黃帝曰。余聞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針之論。是謂九宜。

    余伯榮曰。此承上章。復論刺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以為刺禁。令民勿犯者也。五過者。五髒外合之皮脈肉筋骨。有邪正虛實。宜平調之。如補瀉過度。是為五過。九宜者。九針之論。各有所宜。

    神而明之。是為九宜。

    黃帝曰。何為五禁。願聞其不可刺之時。岐伯曰。甲乙日自乘。無刺頭。無發于耳內。丙丁日自乘。無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無刺腹去爪通水。庚辛日自乘。無刺關節于股膝。壬癸日自乘。無刺足脛。是謂五禁。

    余氏曰。天之十干。始于甲乙。終于壬癸。故甲乙以應頭。壬癸以應足。丙丁應身半以上。庚辛應身半以下。配天之四時也。戊己屬土。故乘于四季。夫甲為陽木。乙為陰木。自乘者。陰陽自合。

    非化氣也。發振埃者。所以通氣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通氣者。通五運之化氣。此天干自乘。故為取氣之禁。

    黃帝曰。何謂五奪。岐伯曰。形肉已奪。是一奪也。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大泄之後。是四奪也。新產及大血。是五奪也。此病不可瀉。

    余氏曰。形肉血氣已虛脫者。雖有實邪。皆不可瀉。

    黃帝曰。何謂五逆。岐伯曰。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脈洪大。是二逆也。

    著痹不移。肉破。身熱。脈偏絕。是三逆也。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血篤重。是謂四逆也。寒熱奪形。脈堅搏。是謂五逆也。

    余氏曰。熱病脈靜者。陽病見陰脈也。汗已出。脈盛躁者。陽熱之邪。不從汗解。陰液去而邪反盛也。病泄者脈宜沉弱。反洪大者。陰泄于下。陽盛于上。陰陽上下之相離也。著痹不移。肉破。

    身熱者。濕邪傷形。久而化熱。

    脈偏絕者。脾胃之氣敗也。淫者。酷虐之邪。奪形者。邪傷形也。如但熱不寒之瘧。氣內藏于心。而外淫于分肉之間。令人消鑠脫肉。夫心主血而血脈榮于色。色夭然白。及後下血篤重者。形氣消于外。血液脫于內。血液外內之離脫也。寒熱奪形。脈堅搏者。寒熱之邪盛。而正氣傷也。此為五逆。皆不可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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