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方自原論中第十卷采附于此)于梔子豉湯內加入。甘草(二兩)余根據前法。得吐。止後服。
內台方議雲。心煩懊等證。屬梔子豉湯。已主之矣。若其人少氣者。為元氣虛乏。熱搏不能固也。加甘草之甘。
以緩其中而補其氣。愚以少氣者。乃熱傷氣而氣促急。非真氣虛乏也。加甘草者。以甘緩之之義。服湯後。宜徐徐吐之。
妙。
卷之四 辯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 梔子甘草豉湯方類別︰子部
作者︰清•汪琥 書名︰傷寒論辯證廣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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