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立事不必執事之名

類別︰子部 作者︰宋•陳傅良 書名︰永嘉八面鋒

    事之不立也,我知之矣,執之者敗之也。然則不可以執乎?夫甚弊之俗,不懲不可也;苟懲也,不執不可也。然則曷敗之?天下之事,其動有機。夫機者,發于至密,而藏于不可臆料。今夫一事之立,昭然若揭,而行之立的于此,使過者皆得引弓而射之也,吾知其不可以成之也。何者?天下之情不一,眾多之口難制,欲者不止,而議者無窮,則吾心不得不徇,吾說不得不搖。事垂立而徇且搖者繼之,則宜其不足以成也。昔漢之患,諸侯之強也。賈誼欲削之,晁錯又欲削之,二子發其謀,而皆不享其成。彼其持必削之說以與之相抗于必爭之中,且以事未發而跡已暴于天下。至主父偃之策,則不然。予之以意之所欲,而吾無削之之名;使之有不能不分之心,而有不得不弱之勢。嗚呼!機之所動,乃在于此。故夫昔之持必然之說以律天下者,未有能濟者也。

    愚觀今之世,上欲立一事,革一弊,則群起而議之,不勝則極力而撼之。上之人亦極力而捍之,捍而不勝,則終舉而縱之。若然者,是未得其機之說也。郊賞之汰也,任子之濫也,庶官之冗且蠹也,當世之君子,未嘗不悒悒于此。然其說大抵皆曰︰“必去是,否則必省”。夫上之祖宗之已行,下之人情之不順,則吾之說不直矣。惟其不直也,故其隙之易破。君子思其事機之發,不在于灼灼明辯之日,亦不在于斷斷乖違之際。郊賞不必廢,省乎郊以遷其賞。如甦文忠公之雲,是機也。任子不必廢,嚴乎銓以難其任。如近日之議,是機也。夫三者之實不廢,而吾之說獨行于其間,人不得而議,我不得而搖。若是者,可以立乎天下之事,不可名之以無故之大也。名之以無故之大,則將待之以甚難之舉。名之以大而待之以難,則上之人彷徨睥睨而不敢決,下之士畏懦沮喪而不敢議。始乎不敢議,卒乎廢其議;始乎不敢決,終乎寢其決。事之難行,古之難復,而天下之難治,皆出乎此。

    而今之尤紛紛者,鄉兵屯田之議也。是鄉兵屯田之事,其實甚少而其名甚大者,執“鄉兵”、“屯田”之名大也。鄉兵之名不去,終不可以行鄉兵;屯田之名不去,終不可以舉屯田。為今之計,莫若使緣淮郡縣,不禁土豪之聚眾挾兵,而又陰察其才且強者,禮而厚之。時有以蠲其征役,或因使之除盜,而捐一官以報其功,則邊地之兵,皆樂于戰,而鄉兵之實自見矣。治兩淮之漕臣與守臣,以兵火之後,招集流民。其民存者,以其田復之;其亡者,許他人承之。其為田之在官者,曰屯者,曰營者,沒入者,舉而一之為世業,以授民之無田者。又詔于內地諸路,有民稠地狹而願遷,則遷之淮,有水旱饑民之就食于淮。檢校經界之舊籍,以為均稅之額;盡蠰內地之屯田,以為牛種之資。不出十年,兩淮無余田而有余谷,朝廷有兵食而無兵費,邊上之粟如山,而內地之餉漸可減省,而屯田之實自見矣。辭“鄉兵”、“屯田”之名,以享鄉兵屯田之實,不在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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