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本無篇字。馬雲。末節有五變之紀。故名篇。
百疾之始期也
廣韻雲。期、限也。
避者得無殆
張雲。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與不慎耳。
斧斤
釋名雲。斧、甫也。甫、始也。凡將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同。釋名雲。所以平滅斧跡也。
木之陰陽
志雲。陰陽者。木之枝干皮肉也。簡案、周禮考工記。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
夫木之蚤花
(止)
況于人乎
張雲。此言木之凋殘。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無不有所致之也。
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煙物不鮮而色敗也)潰、音會。壞爛也。漉、音鹿。水濕貌。杌音兀。木之無枝者也。馬雲。濕腐為漉。
故常為病也
張雲。木有堅脆。所以傷有輕重。人有堅脆。所以病有微甚。故雖同時遇風。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異也。
風厥漉汗
甲乙作風灑灑汗出。馬雲。素問陰陽別論。評熱病論。皆有風厥。素問瘧論。及本經逆順篇。皆言無刺漉漉之汗。則風厥者其汗必漉漉然也。朱長春雲。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風邪厥逆于肉。而為漉漉之汗。蓋津液充于皮腠之間。皮潰理疏。則津泄而為汗矣。
肉不堅
(止)
此言其渾然者
甲乙。、作。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堅膚粗五字。疏下有也字。
此言以下六字。無無分理者。諸本理下更有理字。馬雲。理者之理。當作衍。張因刪之。此本仍張本。馬雲。
腓腸之上。膝後曲處為。
乃委中穴所在也。其肉不堅。而無分理者。其理必粗。粗理而皮不堅致。則一身之腠理必疏。所以善病風厥也。
此乃言其肉之渾然者。則皮必密。理不疏。尚何病風之有。簡案、甲乙作為是。以肉候通身之肌肉。見本藏等論。諸家以釋之非也。渾然即無分理之謂。馬反為理不疏之義。志亦為渾然汗出。並誤。
五髒皆柔弱者
(止)
肌肉弱者也
甲乙。必下無有字。沖、作衡。注雲。太素逆留作留積。又甲乙皮充肌。作膚皮充脹。志雲。消癉者。癉熱而消渴消瘦也。邪氣髒腑篇曰。五髒之脈微小為消癉。蓋五髒主藏精者也。五髒皆柔弱。則津液竭而善病消癉矣。夫形體者。五髒之外合也。薄皮膚而肌肉弱。則五髒皆柔弱矣。
夫柔弱者必有剛強。謂形質弱而性氣剛也。故此人皮膚薄而目堅固以深者。其氣有長沖直揚之勢。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而血積于胸中。(馬雲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于上)氣逆留則充塞于肌肉。血蓄積則脈道不行。血氣留積。轉而為熱。熱則消肌膚。故為消癉。此言其人暴剛而肌肉弱者也。蓋肌肉弱則五髒皆柔。暴剛則多怒而氣上逆矣。張雲。目堅固而視直揚者。其心必剛。沖者目光突露之謂。、寬同。
簡案、沖作衡。似是。論勇篇亦雲。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是也。前王莽傳。肝衡厲色。振揚武怒。注。
眉上曰衡。肝衡、舉目揚眉也。又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字書體也。又與同。義難葉。
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熱
張雲。骨屬腎。肉屬脾。皆至陰之所在也。陰不足。則陽邪易以入之。故善病寒熱。
顴骨者
(止)
故善病寒熱也
甲乙。殆、作始。志雲。夫腎主骨。顴者腎之外侯也。故顴骨為骨之本。
顴大則周身之骨皆大。顴小則知其骨小也。者肉之指標也。懦懦柔弱也。
臂薄者股肱之大肉不豐也。地色者地閣之色。殆不與天庭同色。此土氣之卑污也。髓者骨之充也。骨小則其髓不滿矣。夫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骨小皮薄。則陰陽兩虛矣。陽虛則生寒。陰虛則發熱。故其人骨小皮薄者。善病寒熱也。張雲。懦、儒、糯、軟、三音。簡案、寒熱謂虛勞寒熱。內經言寒熱者皆然。
粗理
(止)
各視其部
甲乙無者各二字。部上有三字。張雲。肉不堅。則風寒濕邪易以入也。人之上下左右虛實。自有不同。故當各視其部。
病腸中積聚者
(止)
大聚乃起
甲乙。乃傷作乃作。稍至作稍止。馬雲。惡者猶俗雲不好也。朱永年雲。
此言善病腸中積聚者。以腸胃之惡也。夫皮膚薄而氣不充。身澤毛肉不堅。而津液不能淖澤。如此則腸胃惡。
蓋津液血氣。腸胃之所生也。惡則邪氣留止。而或積聚。乃傷脾胃之間。若再飲食之寒溫不節。邪氣稍至。即蓄積而大聚乃起。夫腸乃肺之合。而主皮主氣。胃乃脾之合。而主肉主津。故皮膚薄而肉不堅。則氣不充而津液不淖澤矣。氣不充而液不澤。則皮毛開而腠理疏。疏則邪氣留止。漸溜于腸澤之間。而成積聚矣。(馬雲大義詳見百病始生篇)簡案、馬雲。其肉不堅而反為淖澤。淖澤者推之則移也。此以淖澤為柔脆之義也。張雲。
淖澤者濕滯多也。考內經中淖澤多見諸篇。然未見為柔脆之義。若根據張說。而為濕滯多。則與皮膚薄而不澤相反。故朱帶堅上不學而讀。更添一不字而釋之。義覺分曉。
先立其年
(止)
五變之紀也
張雲。先立其年。則五運六氣各有所主。故知其時。凡病遇生王則時之高也。故可以起。起言愈也。如逢衰克。則時之下也。病當危殆矣。六元正紀大論亦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
雖非衰克陷下之時。而年有所沖。則氣有所通。其病亦因而起。此非上文之所謂起也。如水火相沖。火當畏水。金木相沖。木當畏金。
然火勝則水亦病。木勝則金亦病。故有以金形之人。而反病于丁壬年者。有以木形之人而反病于甲巳年者。是謂因形生病。五變之紀也。簡案、本節諸家並以運氣家之言而解之。然運氣之說。于唐以後。乃不可以彼解此。必別有義之所存。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