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名相相一圖說

類別︰子部 作者︰清•劉智 書名︰天方性理

    兩物相附日依。未見一物焉,而自相為依者,若一物則只可謂之獨立,不可謂之相依。此之所謂依者,非一物與一物相依之謂也。自之名與自之相相依。自之相與自之體相依,自體之體與自之名相相依。相者,體之顯也,因其為何如之體,而其相斯為何如之相。中嶼體依,而相與體,非二物也。名者,相之稱也。因其相為何如之相,而其名斯為何如之名,名與相依,而名與相非二物也。名不二于相,相不二于體。一焉而已矣。但名之為物也,虛相之為物也。虛與幻,似乎不近于真也。然非名,則相無稱。非相,則真不顯。虛與幻,實真一之所以自為變化,而自為稱名也。所可異者,體一也。而其相不同,不同亦無足異也。而每一不同之相,皆真—一同之全體。真一之相,無量無數,則真—一同之全體,亦無量無數矣。全體顧若是多乎哉?一相起,則真—一同之全體現。一相滅,豈真—一同之全體亦滅乎哉?未嘗多也,亦未嘗滅也,只此一全體耳。現之于此,則此即真一一同之全體;現之于彼,則彼即真—一同之全體。現一現二,或一無所現,真—一同之全體不加少,現百現千現無量,真—一同之全體不加多。相者,現也、現者,隱而顯也。相即真也。相依于體者,于無所依之中,而強名之曰依也。名者,所以道其相之實也。蓋每一相,必有一相之義,必有一相相宜之用。相顯,則全體現。而此一相所當然之義,與其所相宜之用,相固未能自道其詳也。名起,則其所當然之義,與其所相宜之用,懼于其名焉盡之。不知其相之義與其用者,詳其名可以得其義知其用矣。是故,此一相之名,即此一相之譜也,彼一相之名,即被一相之譜也。譜者。所以道其本相之實也。是故名也者,相之相也。名立而相彰,相彰則真一之全體顯而愈顯矣。名無相,則名為何名?相無名,則相為何相?名與相,二而一者也,非依也。名依于相者,亦于無所依之中,而強名之日依也。于相見之全體,于名見相之分數,全體與分數,非二也,真一之外,無一物也。

    清源黑氏曰︰“最初無稱,何有于名?最初無形,何有于相?自一念動,有一可名。理相象相,名始紛著。究而言之,必無無名之相,必無元相之名,必無無休之名相。故曰,無量無量之名相,即真宰無量之妙用。不明乎此,而謂既有名相,不應是體,遂判名相與體為二,則失之矣。”


如果你對天方性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天方性理》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