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瘼篇 浮征章第八

類別︰子部 作者︰清•宋恕 書名︰六字課齋卑議

    今之田賦,視古為輕。州縣浮征,律有明禁;恤民之意,可謂甚厚。

    然今州縣,俸廉極薄,銷用極繁;苟如律言,不能終日。故浮征之律.徒存其文;浮征之實,賢者不免;但贊者之浮,較有限制。而服官之子,中人為多︰當其未仕,非不幕廉,笑罵貪酷,亦出真心;及身為之,逼于四應,環顧同列,莫不浮征;倍征浮也,數倍亦浮,人之愛錢,苦不知足;既難尊律,必專計利,計心一起,多多益善,由有計心,漸入貪境;由有貪心,漸入酷境,陷溺日深,殊不自覺。遂至追呼孤寡,頻發雷火之;勒折米銀,不恤脂膏之竭;指正人為漕棍,視農戶為奇貨。僻遠之地,願樸之鄉,敲骨剝膚,非可理度;但不蠰獄,便居清品。

    夫今之州縣,不可問矣!苟虐民之事,止于浮征,謂之為"清".固亦近似;然清者若此,濁者奚如?赤子之苦,何其極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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