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改制弟子時人據舊制問難考孔子以布衣改周之制,本天論,因人情,順時變,裁自聖心,雖游、夏不能贊一辭。然人情多安舊習,難與圖始,驟予更革,鮮不驚疑。雖以帝王之力,變法之初,固莫不餃撅驚蹙者,況以一士之力,依托古先,創立新法者哉?後世尊用孔子之制,視為固然。吾考其時,雖高弟子猶彷徨有惑言,況時人耶?今略考當時事實,以著改制之難焉。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于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論語陽貨》)
(《論語》為天下功令之書,童習之千年,而此章滋疑,無有能斷者。三年之喪,若是《大周通禮》之制,豈有聖門高弟大賢,而惡薄若是,且敢攻難于聖師之前乎?近世雖有不肖子,假有大故,猶不敢公然短為期喪,衣冠猶緣飾藍白,豈有高弟大賢,日漸聖訓,而悖謬過之?若以宰我故陳此論以待聖誨,他事猶可,安有顯犯名教,冒不韙惡薄之名,而為此哉?蓋三年喪,為孔子新改定之制。期喪,蓋是舊俗。宰我故據舊制與孔子論之。今泰西自羅馬外,各國及日本服期,用宰我之說也。《記》雲︰“至親以期斷。三年之喪,加隆焉爾。”已可知期是舊俗,三年是孔子加隆。考三年之喪,自古實無定制。)
子張問曰︰“《書》雲‘高宗三年不言,言乃 。’有諸?”仲尼曰︰“胡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禮記檀弓》)
子張曰︰“《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論語憲問》)
(高宗服三年喪,如後世晉武帝、周武帝、宋孝宗及國朝耳。子張通博,夫何不信而問其有諸?孔子雲“古之人皆然”,而又別無所聞,蓋孔子所托也。)
子張曰︰“女子必漸乎二十而後嫁,何也?”孔子曰︰“十五許嫁而後從夫,是陽動而陰應,男唱而女隨之義也。以為繢組\織衽者,女子之所有事也,黼黻文章之義,婦人之所有大功也。必十五以往,漸乎二十,然後可以通乎此事;通乎此事,然後乃能上以孝于舅姑,下以事夫養子也。”(《孔叢子嘉言》)
(孔子之道︰造端夫婦。《詩》存《葛覃》、《桃夭》,言可許嫁。蓋婚姻以時,所以慎乎情欲之感也。若舊制尊男抑女,則有過時、不及時者矣。組 織衽,黼黻文章,二十然後可通。孔子改制而重女學如此。)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論語雍也》)
(孔子立男女遠別之制,著于六經,與門人講論熟矣,而見南子。子路剛者,疑夫子言行之不合也,故夫子呼天以明之。蓋當時舊制,見國君必及其夫人,如今泰西諸國皆然。夫子雖改之,初猶未能遽行也。)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論語子路》)
(考周末諸子並起創教,析言破律,名實混淆。孔子惡其害道,改制亟以正名為先。《春秋》正名分,《王制》誅亂作,咸著斯d。于是荀子《正名》、董子《深察名號》,皆發明孔子大義,而惠施、公孫龍輩始不得以倍譎詭辨之言惑亂天下,蓋二千年之治,皆孔子名學治之也。子路不知,故謬相詰難耳。)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論語憲問》)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同上)
(舊制論人,當如後世儒者責魏征之于太宗,曹彬之于藝祖,薄其德而沒其功,而聖人論事,重功不重德,有能救世全民者則與之。《春秋》美齊桓存亡繼絕之功,而于管仲無貶辭,二子所由疑問歟?)
公儀仲子之喪,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趨而就子服伯子于門右,曰︰“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子游問諸孔子。孔子曰︰“否!立孫。”(《禮記檀弓》)
子貢曰︰“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繼萬世之後,何謂已重乎?”(《谷梁》桓二年)
(子貢尚以親迎為已重,與宰我疑三年喪為已久,正同。蓋皆舉舊制以詰難孔子之新制者。)
曾子撰斯問曰︰“孝文乎駁不同,何?”子曰︰“吾作《孝經》,以素王無爵祿之賞,斧鉞之誅,故稱明王之道。”曾子闢席復坐。子曰︰“居,吾語汝。順遜以避禍災,與先王以托權。”(《孝經緯鉤命訣》)
(孔子改制,托先王稱素王,此條最明。然驟改舊制,自然文駁不同。曾子親見之,故訝之如此。)──右孔子改制,弟子據舊制問難。
公曰︰“寡人願有言,然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對曰︰“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社稷宗廟之主,君何謂已重乎?”(《大戴哀公問于孔子》)
(親迎之禮,墨子《非儒》攻為娶妻親迎,“ 若僕”。蓋孔子創儒所改定之制也。俟堂俟著,實是舊俗,至今猶行之。孔子作《春秋》,于紀履 來逆女,發明男下女之大義,譏不親迎,以為孔子所改定,故哀公疑其已重也。若大周舊制,服行有素,習而安之,俟堂無譏,何有已重之疑乎?)
魯哀公問于孔子曰︰“夫子之服,其儒服與?”孔子對曰︰“丘少居魯,衣逢掖之衣;長居宋,冠章甫之冠。丘聞之也,君子之學也博,其服也鄉,丘不知儒服。”(《禮記儒行》)
(儒服是孔子改制,故哀公見而疑問。孔子遜詞答之。然章甫縫掖實為從儒教者所服,(見《孔子創儒篇》)如僧之著僧伽犁然,故謂之儒冠、儒服也。)
──右孔子改制,時人據舊制問難。
子路有姊之喪,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聞之,遂除之。(《禮記檀弓》)
(孔子定姊妹出嫁,降服大功。子路不忍,欲同之昆弟也。當時孔子初改制,故門人隨其意之所欲如此。)
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禮記檀弓》)(孔子定母喪期,伯魚欲同之父。當時初改制,故如此。)
──右弟子仍舊制,孔子以所改之制定之。
哀公問于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論語顏淵》)
(徹是孔子改定之制,實皆什一。魯舊制什而取二,故哀公疑其不可行。)──右時人仍舊制,弟子以孔子所改之制告之。
曾子謂子思曰︰“常 嶂辭字 ё玻 蝗胗誑謖咂呷鍘!弊鈾莢唬骸跋韌踔 評褚玻 吒┐ 橢 恢裂燒呲而及之。故君子之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後能起。”(《禮記檀弓》)
(孔子定制,親喪,水漿不入口者三日。曾子過之,故子思正之。)
子思之母死于衛,赴于子思,哭于廟。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為哭于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遂哭于他室。(《禮記檀弓》)
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吃虯材埽課 騁財拚呤俏 滓材福 晃 騁財拚呤遣晃 滓材浮!憊士資現 簧ヵ瞿福 宰鈾際家病#ㄍ 希 br />
(喪出母是舊制,故孔氏先世行之。孔子改制,不喪出母。)──右孔子改制後,弟子從之而舍舊制。
魯人有朝祥而莫歌者,子路笑之。夫子曰︰“由,爾責于人,終無已夫?三年之喪,亦已久矣夫!”子路出。夫子曰︰“又多乎哉!逾月則其善也。”(《禮記檀弓》)
(朝祥暮歌,義實未善。但制為新創,魯人能從教已極難得,故孔子不復責之。)──右孔子改制後,時人從之而舍舊制。
滕定公薨,世子謂然友曰︰“昔者孟子嘗與我言于宋,于心終不忘。今也不幸至于大故,吾欲使子問于孟子,然後行事。”然友之鄒,問于孟子。孟子曰︰“不亦善乎!親喪,固所自盡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謂孝矣。’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也。雖然,吾嘗聞之矣,三年之喪,齊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達于庶人,三代共之。”然友反命,定為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且《志》曰‘喪祭從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謂然友曰︰“吾他日未嘗學問,好馳馬試劍。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盡于大事。子為我問孟子。”然友復之鄒,問孟子。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也。”(《孟子滕文》)
(三年喪若是大周通禮,則魯如今兗州知府,滕如今滕縣知縣,安有自伯禽至悼公,自叔繡至文公未行之理?李賢、張居正奪情一事,羅倫、趙用賢、艾中行之流,紛紛彈劾。豈有魯為周公之國,秉禮之邦,而化外若是乎?至于父兄百官不欲,則又自親郡王至宗室九卿科道會議無以為然者。如三年喪為周制,何至盈廷悖謬,爭議大禮,至于短喪如此?至于引《志》曰,則又援據典文律例,雲受之先祖,則又篤守祖宗成法,驚疑違駁如此。必非周制可知。合宰我短喪考之,蓋為孔子改制而孟子傳教,至易明矣。)
齊宣王欲短喪。公孫丑曰︰“為期之喪,猶愈于已乎?”孟子曰︰“是猶或 其兄之臂。子謂之姑徐徐雲爾,亦教之孝弟而已矣。”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為之請數月之喪。公孫丑曰︰“若此者何如也?”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也,雖加一日愈于已。謂夫莫之禁而弗為者也。”(《孟子盡心》)
(如公孫丑言,宣王蓋服期,與宰我所請短為期喪合。蓋孔子既加隆為三年,自以期為短喪矣。然當時自無定制,與漢人同。王修服喪六年,趙宣二十六年,翟方進三十六日。今泰西亦然。然泰西雖無定制,厚薄听人,然服期為多。故公孫丑以為愈也。)
齊宣王謂田過曰︰“吾聞儒者親喪三年。君與父孰重?”田過對曰︰“殆不如父重。”王忿然曰︰“曷為士去親而事君?”對曰︰“非君之土地,無以處吾親;非君之祿,無以養吾親;非君之爵,無以尊顯吾親。受之于君,致之于親,凡事君以為親也。”宣王悒然。(《韓詩外傳》)
(孔子改制,惟親喪三年,儒者行之,故宣王怪而問之。)
戴盈之曰︰“什一,去關市之征,今茲未能。請輕之,以待來年,然後已,何如?”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鄰之雞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請損之,月攘一雞,以待來年,然後已。’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何待來年?”(《孟子滕文》)
(什一是孔子改定之制,當時實未能行。孟子傳教發明之,戴盈之欲行此制而未能,故先稍輕,待來年乃行之也。)
萬章問曰︰“《詩》雲︰‘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娶也。”(《孟子萬章》)
(魯季姬遇 子于防,使 子來請己。可知古娶妻無媒,不待告父母。孔子改定此制,托之于《詩》,故萬章疑之。)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色與禮孰重?”曰︰“禮重。”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金重于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 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 則不得食,則將 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孟子告子》)
(儒教至戰國既大行,而時人猶多據舊制以攻孔子之制者。三年喪、親迎,尤為數見。可見改制之難。)
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對曰︰“于傳有之。”曰︰“若是其大乎?”曰︰“民猶以為小也。”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猶以為大,何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問國之大禁然後敢入。臣聞郊關之內,有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為阱于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孟子梁惠》)
(孔子所定民之公囿,孟子傳教發明之。故齊宣王疑之。)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于傳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梁惠》)
(湯、武革命,順天應人。聖人上奉天,下愛民,豈其使一人肆于民上?《春秋》義,失民則不君。孟子述其大義,故以為誅殘賊。齊宣王駭此異義,故疑問之。)
──右時人惑舊制,後學以孔子所改之制闢之。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萬室之國一人陶,則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飧,無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國,去人倫,無君子,如之何其可也?陶以寡,且不可以為國,況無君子乎?欲輕之于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孟子告子》)
(什一是孔子改定之制,孔子托之堯、舜者,白圭更欲加而上之。
右時人別創新制,後學以孔子所改之制折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