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卷第五(起元年盡十八年) 莊公九年(公元前六百八十五年)

類別︰經部 作者︰(戰國)谷梁赤 書名︰春秋谷梁傳

    經  九年,春,齊人殺無知。

    【 譯文】

    魯莊公九年春天,齊國殺死公孫無知。

    傳  無知之挈,失嫌也。稱人以殺大夫,殺有罪也。

    【 譯文】

    提無知的名,表明他沒當上國君。經文記某人殺大夫,表示被殺的人有罪。

    經  公及齊大夫盟于暨。

    【 譯文】

    莊公和齊國大夫在暨地會盟。

    傳  公不及大夫。大夫不名,無君也。盟納子糾也。不日,其盟渝也。當齊無君,制在公矣。當可納而不納,故惡內也。

    【 譯文】

    魯公不能同別國大夫簽盟。簽盟的大夫不提名,因為齊國沒有國君。約定送子糾回國,不記日期,因為盟約變了。在齊國沒有國君時,決定權就在魯公了。可以送子糾回國,卻沒送回去,所以認為是魯國的恥辱。

    經  夏,公伐齊,納糾。齊小白入于齊。

    【 譯文】

    夏天,莊公攻打齊國,送公子糾回國。齊公子小白先回到齊國。

    傳  當可納而不納。齊變而後伐。故乾時之戰,不諱敗,惡內也。大夫出奔反,以好曰歸,以惡曰入。齊公孫無知弒襄公,公子糾、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齊人殺無知,而迎公子糾于魯。公子小白不讓公子糾先入,又殺之于魯,故曰齊小白入于齊,惡之也。

    【 譯文】

    可以送糾回國卻沒送成。齊國改變盟約後,就討伐它。所以乾時一戰,不避諱魯國失敗,認為是魯的恥辱。大夫出國避難,後來返回國,如果認為他好就記“歸”,認為他壞就記“入”。齊國的公孫無知殺了襄公,公子糾和公子小白不能呆在齊國,出逃國外。齊國殺了無知後,到魯國迎公子糾。公子小白不讓公子糾先回國,又在魯國殺了糾。所以經文記“齊小白入于齊”,是對他表示憎恨。

    經  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

    【 譯文】

    秋季,七月丁酉日,安葬齊襄公。

    經  八月,庚申,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

    【 譯文】

    八月庚申日,魯國跟齊軍在乾時作戰,魯軍大敗。

    經  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 譯文】

    九月,齊國殺死公子糾。

    傳  外不言取,言取,病內也。取,易辭也。猶曰取其子糾而殺之雲爾。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以千乘之魯,不能存子糾,以公為病矣。

    【 譯文】

    魯以外的國家不能說取,經文用“取”字,是責備魯國。取,表示容易得到的意思,就像說拿來那子糾就殺了。十戶人家的小城就可以避難,百戶人家的小城就可以隱藏不死,憑著擁有千輛兵車的魯國,卻不能保住公子糾,因此魯公要被責備呵。

    經  冬,浚沫。

    【 譯文】

    冬天,疏浚沫河。

    傳   浚沫者,深沫也,菁力不足也

    【 譯文】

    疏浚沫河,就是深挖沫河河道,顯出力量不足。


如果你對春秋谷梁傳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春秋谷梁傳》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