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齊書》原本

類別︰子部 作者︰清•趙翼 書名︰陔余叢考

    《齊書。檀超傳》︰齊初置史官,超與江淹充其選,上表請立條例,謂封爵詳本傳,無煩年表,應立十志︰律歷、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依班固,朝會、輿服依蔡邕、司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範蔚宗,並請立帝女、處士、列女傳。詔內外詳議,王儉謂宜增食貨,省朝會,而《帝女傳》不必立。超史功未就而卒,淹撰成之。然則蕭子顯所撰《齊書》,蓋本超、淹之舊而刪訂成之也。然《齊書》但有禮、樂、天文、州郡、百官、輿服、祥瑞、五行八志,食貨、藝文、刑法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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