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人識有不燭,神有不明,則真偽莫分,邪正靡別。昔人有以發繞炙,誤其國君者;有置毒于昨,誣其太子者。夫發經炎炭,必致焚灼;毒味經時,無復殺害。而行之者偽成其事,受之者信以為然。故使見咎一時,取怨干載。夫史傳敘事,亦多如此。其有道理難憑,欺誣可見。如古來學者,莫覺其非,蓋往往有焉。今聊舉一二,加以駁難。列之如左。
【譯文】
當人對事物的認識模湖不清,或者是錯誤的時候,往往辨不清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什麼是錯誤的,什麼是正確的。古代有人將頭發繞在燒熟了的肉上,進獻給國君,使國君誤以為是廚師要謀害他;又有晉國的驪姬把毒藥放進太子申生進獻給獻公的祭祀後的酒肉中,誣陷太子要謀害獻公。頭發經過火烤,必然會被燒毀;毒酒過了一夜,藥性散發,就不能毒死人。然而,做這些事的人把罪名栽到他人頭上,君王們卻信以為真。受誣陷的人當時受到懲罰,並且千百年來受人責難。史書敘事,大多也象這樣。有的從情理上考察,一看就知道是欺騙人的,不真實的。然而,自古以來的學者們,沒有一個察覺它們是錯誤的,這種事例在史書中很多。今舉出一兩個例子,加以駁難,列之于下。
【原文】
《史記》本紀曰︰警雯使舜穿井,為匿空旁出。警史與象共下土實井。警雯、象喜,以舜為已死。象乃止舜宮。
難白︰夫杳冥不測,變化無恆,兵革所不能傷,網羅所不能制,若左慈易質為羊,劉根竄引入壁是也。時無可移,禍有必至,雖大聖所不能免,若姬伯拘于差里,孔父厄于陳、蔡是也。然俗之愚者,皆謂彼幻化,是為聖人。豈知聖人智周萬物,才兼百行,若斯而已。與夫方內之士,有何異哉?如《史記》雲重華入于井中,匿空出去。此則其意以舜是左慈、劉根之類,非姬伯、孔父之徒。苟識事如斯,難以語夫聖道矣。且按太史公雲;黃帝、堯、舜軼事,時時見于他說。余擇其言尤雅者,著為本紀書首。若如向之所述,豈可謂之雅邪?
【譯文】
《史記.五帝本紀》說,舜的父親警史讓舜打井,舜知道父親與弟弟象要殺害他,便從井壁上挖一地道逃了出來。警雯與象一起往井里填土。二人以為舜被活埋掉了,非常高興,象便佔據了舜的宮室。
駁難︰有一種世俗之外的人能夠神出鬼沒,變化無常,刀槍不能入,羅網罩不住,象左慈能將一小片木頭變成羊,劉根倏然間進入牆壁之中。而世俗中的人,不可能延長自己的壽命,也不可能避開降臨到自己頭上的災難,即使是大聖人,也是如此。象文王被拘押在羨里,孔子被圍困在陳、蔡之間。然而,世間一些愚蠢的人,都認為只有變幻多端的人,才能稱為聖人。豈知聖人只是知識廣博、對許多事物都通曉、有著多方面才能的人。與世俗中普通的人,有什麼不同啊?而《史記》說舜進入井中後,又暗中穿孔,從別的井中出來。這是將舜當作左慈、劉根一類的人了。而不是當作文王與孔子一類的人。如果這樣來看待聖人,就難以和這些人談論聖人之道了。司馬遷曾經說過,黃帝、堯、舜的不見于記載的事跡,常常在其它地方見到,我選擇其中可信的,放在《本紀》的前面。然而前面所述的舜在井中穿孔而出的事,難道是可信的嗎?
【原文】
又《史記•滑稽傳》,孫叔敖為楚相,楚王以霸。病死,居數年,其子窮困負薪。優孟即為孫叔敖衣冠,抵掌談語。歲余,像孫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別也。莊王置酒,優孟為壽。王大驚,以為孫叔敖復生,欲以為相。難曰︰蓋語有之︰人心不同,有如其面。故贏隆異等,修短殊姿,皆享之自然,得諸造化。非由仿效,憚有遷革。如優孟之像孫叔敖也,衣冠談說,容或亂真,眉目口鼻,如何取類?而楚王與其左右,曾無疑惑者邪?昔陳焦既亡,累年而活,秦諜從溢,六日而甦。遂使竹帛顯書,今古稱怪。況叔敖之沒,時日已久。楚王必謂其復生也,先當潔其枯骸再肉所由,闔棺重開所以。豈有片言不,一見無疑,速欲加以寵榮,復其祿位。此乃類夢中行,豈人倫所為者哉?
【譯文】
又《史記•滑稽列傳》說,孫叔敖任楚國相國時,廉潔勤政,使楚王成為稱霸中國的霸主。然而,在他病死數年後,他兒子竟窮困到靠砍柴度日。于是,宮中滑稽演員優孟便穿起孫叔敖的衣服,言談舉止,模仿孫叔敖的樣子。經過一年多的練習,裝扮和神態完全象孫叔敖,到了楚王與他的大臣認不出是優孟的程度。莊王飲宴,優孟扮作孫叔敖的樣子上前祝壽。莊王大驚,以為是孫叔敖復生,想重新任命他為相國。
駁難︰古人曾說過,人的精神世界各不相同,就好象每個人的臉不相同一樣。人的高矮長短、外形相貌是不一樣的,這些都是天生的。人不能仿照別人而改變自己的身高與相貌。優孟裝扮孫叔敖,模仿他的腔調,穿著他的衣服,這或許能夠做到和孫叔敖一樣。但是,眉目口鼻,如何變得和孫叔敖一樣呢?又怎麼會使楚王與他的左右大臣居然沒有一點懷疑的呢?三國時,有個名叫陳焦的人,死後多年,竟然從土中出來;春秋時,秦國的間碟被晉國吊死,六天後卻又能活轉過來。于是這些事被載入書中,人們至今仍感到奇怪。然而,孫叔敖死去數年後,優孟扮作的孫叔敖才出現在莊王的面前,如果莊王真的以為是孫叔敖復活,一定會非常驚訝,首先應該問問他為什麼能在枯骨上重新長肉,棺材被封死了又怎樣被打開的,哪里會有一句都不問,見了面後毫不懷疑,立即就加以寵愛,並恢復其職務與待遇的道理?這很象夢幻中出現的事情,豈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來的事?
【原文】
又《史記•田敬仲世家》曰︰“田常成子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齊人歌之曰︰‘女區乎采芭,歸乎田成子。”難曰︰夫人既從物故,然後加以易名。田常見存,而速呼以溢,此之不實,明然可知。又按《左氏傳》,石獵曰︰“陳桓公方有寵于王。伙論語》︰陳司敗問孔子︰“昭公知禮乎?”《史記》︰家令說太上皇曰︰“高祖雖子,人主也”。諸如此說,其例皆同。然而事由過誤,易為筆削。若《田氏世家》之論成子也。乃結以韻語,纂成歌詞。欲加刊倉一丫”館總弟卞一沙正,無可厘革。故獨舉其失,以為標冠雲。
【譯文】
又《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說︰“田常成子用大斗借糧給人,卻在別人還時用小斗。齊國人唱的一首歌謠說︰‘老太婆采了芭菜,都要送給田成子。”,
駁難︰一般來說,人在死了之後,才改用溢號稱呼他。為什麼田常還活著時,就用溢號“成子”來稱呼他呢?所記歌謠事不真實,由此就明顯地表現了出來。又《左傳•隱公四年))i己錄石錯的話說︰“陳桓公正受周王的寵愛。”陳桓公在魯隱公四年時,離死日還有十三年呢,石錯怎麼會在和人談話時,稱他的溢號呢?《論語•述而》中有陳司敗問道孔子昭公知不知禮的話,陳司敗是前代人,怎麼會問起後代的昭公事呢?再如《史記•高祖本紀》上說︰“高祖雖然是人的兒子,但他是天下人的主人。”此話說于劉邦未死時,怎麼稱他為高祖呢?諸如此類,錯誤是一樣的。不過,這些都是撰史者的失誤造成的,可以將它們改正過來。但是,象《田敬仲完世家》中稱“田成子”,是在民歌中以韻語的形式出現的,要把它改過來,還真的沒有辦法。所以,單獨將此例子挑出來,作為一個典型。
【原文】
又《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曰︰孔子既段,有若狀似孔子,弟子相與共立為師,事之如夫子。他日,弟子進間曰︰“昔夫子嘗行,使弟子持雨具,已而果雨。”“商瞿年長無子,母為取室。孔子曰︰‘瞿年四十後,當有五丈夫子,'已而果然。敢問夫子何以知之?”有若嘿然無應。弟子起曰︰“有若避,此非子之坐也。”
難曰︰孔門弟子七十二人,柴愚參魯,宰言游學,師、商可方,回、賜非類。此並聖人品藻,優劣已詳,門徒商榷,減否又定。如有若者,名不隸于四科,譽無偕聆十哲。逮尼父既段,方取為師。以不答所問,始令避坐。同稱達者,何見事之晚乎?且退老西河,取疑夫子。猶使喪明致罰,投杖謝想。何肯公然自欺,詐相策奉?此乃童兒相戲,非復長老所為,觀孟柯著書,首陳此說;馬遷裁史,仍習其言。得自委巷,曾無先覺。悲夫!
【譯文】
又《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說︰孔子死後,因有若長得很像孔子,于是,孔子的學生將有若當成老師,就象服侍孔子那樣對待他。有一天,學生問到有若︰“過去孔夫子在臨出門的時候,讓學生帶著雨具,不久,果然下了雨。”又問他︰“商瞿歲數大了,但仍然沒有生出兒子,泄珍纂想為他再娶一個女子。孔子說︰‘商瞿四十歲以後,應該有五個男孩。'後來,果然是這樣。敢問夫子是怎麼預料到的呢?”有若啞口無言,答不出來。學生們便說,“有若,你離開老師的位置吧,這不是你能坐得了的。”
駁難︰孔子的學生有七十二人,高柴、曾參愚魯,宰我善于言談,擷孫師與卜商兩人的德行可以進行比較,但顏回與子貢就不是屬于一個類型的人了。這些都是孔子給他們作的評價,誰好誰差,已經十分詳細。並已經成了定論。而有若這個人,既沒有和四科中的人齊名,也沒有十哲那樣受到人們的贊譽。但是在孔子死後,就敬立他為老師,而在他不能回答問題時,又將他趕下老師的位置。那些賢明的弟子,為什麼那麼遲才對人有正確的認識呢?曾參與子夏年老退居西河,西河人還懷疑子夏不恭敬孔子,以致于子夏遭受到喪子失明的懲罰,子夏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扔掉手杖,跪拜謝罪。由此可見,孔子的弟子哪里會隨便將有若當作老師來恭奉,公然做出自欺的事情呢?這種做法是兒童游戲,而不是莊重的長者所為,孟柯在《滕文公上》里面就首次說過此事,他說當時有許多學生準備把有若當作孔子來侍奉,而曾參堅決不同意。司馬遷寫作史書時,仍用舊的說法。這些來自于街頭巷尾的傳說,司馬遷居然一點沒有察覺到它的不真實。真是可悲啊!
【原文】
又《史記》、《漢書》皆曰︰上自洛陽南宮,從復道望見諸將往往相與坐沙中語。上曰︰“此何語?”留侯曰︰“陛下所封,皆故人親愛;所誅,皆平生仇怨。此屬畏誅,故相聚謀反爾。”上乃憂曰︰“為之奈何?'’留侯曰︰“上平生所憎,誰最甚都”上曰︰“雍齒。”督毅日、︰“今先封雍齒,以示群臣。群臣見雍齒封,則人人自堅矣。”于是上置酒,封雍齒為侯。
難曰︰夫公家之事,知無不為。見無禮于君,如鷹鶴之逐鳥雀。按子房之少也,傾家結客,為韓報仇。此則忠義素彰,名節甚著。其事漢也,何為屬群小聚謀,將犯其君,遂嘿然杜口,俠問方對?倘若高祖不問,竟欲無言者邪?且將而必誅,罪在不測。如諸將屯聚,圖為禍亂,密言台上,猶懼覺知,群議沙中,何無避忌。為國之道,必不如斯。然則張良慮反側不安,雍齒從嫌疑受爵,蓋當時實有其事也。如復道之望,坐沙而語,是說者敷演,妄益其端耳!
【譯文】
又《史記》與《漢書》都說︰漢高祖劉邦從洛陽南宮回長安,從故道╴L看見許多將領兒個人一簇地坐在一起談話。皇帝問道︰“他們談論的什麼事啊?”留侯張良說︰“陛下所封賞的,都是親戚熟人或你寵愛的人;所處死的,又都是你所仇恨的。這類人怕被你處死,所以,聚在一起,謀劃造反的事情。”皇帝于是憂慮地說︰“那怎麼辦呢?”留侯張良問道︰“陛下平生最恨的是誰?”皇帝回答說︰“雍齒。”張良便建議說︰“先封雍齒,以此做給群臣看。群臣見雍齒都有封賞,人人便充滿信心,就會堅決地擁護您。于是,皇帝舉行宴會,封雍齒為侯爵。
駁難︰作為臣子,對于國家的事情,只要有益干君王,都應該去做,即使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如果見到有人對君王無禮,就應該象鷹鶴追鳥雀一樣去追殺他。按,張良年青的時候,為了給韓國報仇,傾其家產去結交俠客。忠君之心,世人皆知。高風亮節,聞名于世。然而,作為漢臣,他為什麼在一群小人聚在一起謀劃造反、欲凌犯君王的時候默不作聲,直到皇帝詢問時,他才告知?倘若高祖不問起這件事,難道他就不談了嗎?再說在春秋時•有人存有拭君親的念頭,就會處以死刑,因為罪孽深重。而許多將領聚在一起,策劃叛亂,按常理來說,在密室之中策劃,還怕別人知道,怎麼會圍坐在沙堆中進行議論,而沒有一點避忌呢?在政治生活中,一定不會出現這樣的事。當然,張良憂慮有人造反而不安,雍齒因為有嫌疑反而被封爵,這些在當時都是事實。但是,在故道上看見諸將坐在沙堆上策劃叛亂的事,是虛構出來的無稽之談而已!
【原文】
又《東觀漢記》日︰赤眉降後,積甲與熊耳山齊雲雲。難曰︰按盆子既亡,棄甲誠眾。必與山比峻,則未之有也。昔《太誓》雲︰前徒倒戈,血流漂柞。孔安國曰︰蓋言之甚也。如積甲與熊耳山齊者,抑亦血流漂柞之徒欽?
【譯文】
又《東觀漢記》記載道︰赤眉軍投降朝廷後,所繳的兵器盔甲堆積得像熊耳山一樣高。
駁難︰按,劉盆子失敗投降時,所繳的兵器盔甲確實會很多。然而,說它們一定和山一祥高,則不會是事實。古代《尚書•太誓》說︰前面的部隊倒轉戈矛向己方攻擊,流血成河,漂起了春柞。孔安國說,這樣的描述太過分了。而說兵器盔甲堆積得像熊耳山一樣高,豈不是和說“流血成河,漂起了的臼柞”的話一樣了嗎?
【原文】
又《東觀漢記》曰︰郭極為並州牧,行部到西河美櫻,有童兒數百,各騎竹馬于道次迎拜。極問︰“兒曹何自遠來?”對曰︰“聞使君始到,喜,故奉迎。”極辭謝之。事訖,諸兒送至郭外,問使君何日當還?極使別駕計日告之。既還,先期一日。極為違信,止于野亭,須期乃入。難曰︰蓋此事不可信者三焉。按漢時方伯,儀比諸侯。其行也,前驅竟野,後乘塞路,鼓吹沸喧,族旗填咽。彼草萊稚子,齡齡童兒,非唯羞赦不見,亦自驚惶失據。安能犯駱駕,凌澹帷。首觸威嚴,自陳襟抱?其不可信一也。又方伯按部,舉州振肅。至于墨級長吏,黃緩群官,率彼吏人,順然佇候。兼復掃除逆旅,行李有程,嚴備供具,憩息有所。如棄而不就,居止無常,必公私網擬,客主俱窘。凡為良二千石,固當知人所苦,安得輕赴數童之、期,坐失百城之望。其不可信二也。夫以晉陽無竹,古今共知,假有傳檄他方,蓋亦事同大夏。訪諸商賈,不可多得,況在童孺,彌復難求,群戲而乘,如何克辦?其不可信三也。凡說此事,總有三科。推而論之,了無一實。異哉!
【譯文】
又《東觀漢記》說,郭極任並州牧時,一次,巡視到西河美櫻,有兒童數百人,騎竹馬在道路邊迎拜。郭極問他們︰“你們為什麼從大老遠的地方跑來呢?”他們回答說︰“听說您來,我們很高興,所以,前來迎接您。”郭極表達了謝意。巡視結束後,兒童們又把他送到城外,並問他︰什麼時候再來呢?極讓手下人計算了時間,並告訴他們再來的日期。後來在郭極又來時,比原來約定的日子提前了一天。郭極認為自己違了約,于是在野外亭中停了一日,第二天才進入美櫻。
駁難︰這事讓人不相信的地方有三點。漢時的封疆大吏,行坐的儀式如同諸侯。當行路的時候,前面開路的人馬黑壓壓一片,後面隨從的車輛則塞滿了道路。鼓樂沸騰,族旗蔽空。而窮鄉僻壤的七八歲兒童,見了這種場面,不是怕丑的事了,應該驚慌失措,哪里還敢擋住車駕,觸犯威嚴,說出心中對州牧敬仰、歡迎之類的話呢?這是第一點不可信。又州牧巡行,一州震動,人們都惴惴不安。州牧所下轄的各級長官,都率領部下,肅穆佇侯。而且打掃旅舍,使者一站一站的預先通知,供應所需的各種用具,安排州牧休息的地方。如果不去下級已經準備好的地方,何時走,何時停與往什麼地方,全由自己隨意決定,那麼,必然會使公家與個人無法作安排,到時侯客主都會非常尷尬。是凡官職做到二干石的人,一定會想到下面人的辛苦,哪里會為了赴與兒個兒童的約會,而讓許多地方的人失望呢?這是第二點不可信。晉陽這個地方不長竹子,這是古今人們共知的事實。即使有一些竹子,也是由商人從別的地方販賣過去的,而且一定不會很多。那麼,兒童想得到竹子,是很困難的事。既然這樣,他們每人用一根竹子作馬做游戲,又怎麼解釋呢?這是第三點不可信。這件事總共涉及到三個方面,但是推究起來,沒有一點是事實。真是怪啊!
【原文】
又《魏志》注《語林》曰︰匈奴遣使人來朝,太祖令崔淡在座,而己握刀侍立。既而使人問匈奴使者曰︰“曹公何如?”對曰︰“曹公美則美矣,而侍立者非人臣之相。”太祖乃追殺使者雲雲。
難曰︰昔孟陽臥床,詐稱齊後;紀信乘鼻,矯號漢王。或主遴屯蒙,或朝催兵革。故權以取濟,事非獲已。如崔淡本無此急,何得以臣代君者哉?且凡稱人君,皆慎其舉措,況魏武經綸霸業,南面受朝,而使臣居君座,君處臣位,將何以使萬國具瞻,百寮金矚也!又漢代之于匈奴,其為綏撫勤矣。雖復賂以金帛,結以親姻,猶恐旭毒不俊,狼心易擾。如輒殺其使者,不顯罪名,復何以懷四夷于外蕃,建五利于中國?且曹公必以所為過失,懼招物議,故誅彼行人,將以杜茲謗口,而言同綸綽,聲遍寰區,欲蓋而彰,止益其辱。雖愚暗之主,猶所不為,況英略之君,豈其若是?夫當蕪鄙說,間巷讕言,諸如此書,通無擊難。而裴引《語林》斯事,編入《魏史注》中,持彼虛詞,亂茲實錄。蓋曹公多詐,好立詭謀,流俗相欺,遂為此說。故特中椅掂,辨其疑誤者焉。
【譯文】
《三國志•魏志》注引《語林》說,匈奴派遣使者來朝,拜見魏王曹操,曹操讓相貌堂堂的崔淡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而自己手握大刀扮作衛士侍立在旁。拜見後,曹操派人去問來使︰“曹公給你的印象如何?'’使者回答說︰“曹公長相確實俊美,但旁邊侍立的人不是平凡的人,有帝王之相。”于是,曹操派人追趕使者,並將他殺掉。
駁難︰春秋時,孟陽睡在齊侯的床上,詐稱自己是齊侯;楚漢相爭時,紀信乘著插有漢王大旗的車,假說自己是漢王,他們這樣做都是在君主遭遇危險,或朝廷中有人要用刀槍殺君主的時候,以假稱君王的辦法來應急,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而為之。苟奴使者來拜見曹操,事情並不是在危急的時候,為何要讓崔淡代替君主呢?一個人稱作君王,是非常謹慎嚴肅的事情,何況此時的魏武帝曹操正在謀取統一天下的大業,每逢朝會,赫然面南而坐,接受群臣的朝拜。若讓臣子坐上君主的位置,君主倒置于臣子的位置,那麼,又怎樣才能使萬國使臣瞻仰,本國百官晉見呢?再說,漢代對于匈奴的政策,是頻頻地加以安撫,雖然不斷地送給他們金銀絹帛,又嫁女給他們以結成姻親關系,但仍然擔憂他們害人之心不改,不斷侵擾邊境。如果輕率地殺死來使,而又說不出他有什麼罪名,那麼,又怎樣對外實行懷柔政策,使中國在與少數民族的關系中處于有利的地位呢?如果曹操後悔讓崔淡代替自己的做法,怕招來外國對自己形象的不好的議論,所以追殺使者,目的是杜塞譏謗的源頭,然而,君王所說的話就是法令,很快會傳遍天下,想掩蓋以前說的話,結果只能是被更多的人知道,給自己增加更多的恥辱。即使是昏庸愚蠢的君主,亦不會這樣做,何況是英明的君主,他難道會這樣做嗎?對于街談巷語,民間傳說,一般情況下,沒有必要進行駁難。而裴松之注《三國志》時,將《語林》中所記錄的民間關于魏武帝的傳說編入史書中,用虛無不實的傳說,攪亂歷史實錄的內容。此傳說產生的原因,大概為歷史上的曹操確實是一個詭計多端、做事不誠的人,民間根據他的性格,編出此傳說來。所以,就有必要特別地加以指出,以辨別其中的錯誤。
【原文】
又魏世諸小書,皆雲文鴦侍講,殿瓦皆飛雲雲。難曰︰案《漢書》雲︰項王叱 ,摺伏千人。然則呼聲之極大者,不過使人披靡而已。尋文鴦武勇,遠慚項籍,況侍君側,固當屏氣徐言,安能使檐瓦皆飛,有逾武安鳴鼓?且瓦既隕,則人必震驚,而魏帝與其群臣,焉得巋然無害也?
【譯文】
又魏時的各種小書,都講文鴦給皇帝講學時,說話聲音宏亮,使宮殿上的瓦塊都飛離屋頂。
駁難︰按,《漢書•項籍傳》說,項王大喝一聲,使千余人嚇得倒在地上。即使象這樣大的聲音,也不過使人倒在地上而已。考察文鴦的武力功夫,遠不如項羽,何況侍立君主之旁,肯定是屏氣慢語,聲音哪里會象戰國秦趙戰爭時敲鼓的聲音那麼大,使屋上的瓦塊都被震飛掉呢?如果瓦塊真的亂飛起來,那麼人一定震驚。而魏帝與群臣怎麼能神態恬靜,無人受到傷害呢?
【原文】
又《晉陽秋》曰︰胡質為荊州刺史,子威自京師省之,見父。十余日,告歸。質賜絹一匹,為路糧。威曰︰“大人清高,不審于何得此絹?”質曰︰“是吾傣祿之余。”難日︰古人謂方牧為二千石者,以其祿有二千石故也。名以定體,貴實甚焉。設使廉如伯夷,介若黔敖,苟居此職,終不患于貧餒者。如胡威之別其父也,一嫌之財,猶且發問,則千石之傣,其費安施?料以牙籌,推以食奢,察其厚薄,知不然矣。或曰︰觀諸史所載,茲流非一。如張湛為蜀郡,乘折轅車。吳隱之為廣川,貨犬待客並其類也。必以多為證,則足可無疑。然人自有身安弊綠,口甘粗礪,而多藏鍛帛,無所散用者。故公孫弘位至三公,而臥布被,食脫粟飯。汲黯所謂齊人多詐者是也。安知胡威之徒,其儉亦皆如此。而史臣不詳厥理,直謂清白當然,繆矣哉。
【譯文】
又《晉陽秋》說︰胡質為荊州刺史時,他的)L子胡威從京都來看望他,停留十幾天後,向父親告辭回家,胡質送一匹絹給兒子作路糧。胡威問道︰“父親大人一直很清廉,品質高尚,不曉得是從哪里得到這一匹絹的?”胡質答道︰“是我的薪水剩下來的。”駁難︰古人稱州的最高長官為“二千石”,是因為他的年薪是二千石。名以薪水的多少來定,但是,其富貴的程度應該說超過實際的薪水所得。假設讓廉潔得象伯夷這樣的人,饑餓得象黔婁這樣的人,將他們放到二千石的位置上,他們也就再也不會貧困了。然而,胡威辭別他父親時,一匹絹的財物,居然會使他問父親絹帛從何而來,那麼,二千石的薪水,是如何花銷的呢?通過飲酒記數之具,可以推知吃飯用的是什麼筷子,考察他們實際收入,就能知道情況並非象《晉陽秋》中所說的那樣。或許有人會說,史書中關于這類節儉清廉的事情記載得很多,(如張堪與吳漢破蜀後,秋毫不取,離開蜀地時,乘的是轅木折斷了的車子,帶著白布撇成的一個包裹。又如吳隱之做廣川太守時,嫁女沒錢,讓埠女去賣狗等等都屬于這一類。)可以舉出很多的事例。這樣的人和事是不容置疑的。然而,生活中也確實有人外表上安于穿濫褸的衣衫,吃粗礪的飯食,但卻在暗里積聚起許多金銀財寶,舍不得花銷。象漢代的公孫弘官做到三公的位置,然而,睡的卻是棉布被,吃的是糙米飯。因他的老熟人揭發他這樣做是偽裝的,所以,汲默曾說他是狡詐的齊人。既然生活中有這種人存在,誰又能知道胡威這一類人的所謂節儉清廉不是和公孫弘一樣呢?史臣不進行考察推理,就說他一定是清政廉潔的,真是謊謬啊!
【原文】
又《新晉書•阮籍傳》曰︰籍至孝。母終,正與人圍棋。對者求止,籍留與決。既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吐血數升。及葬、食一蒸純,飲酒二斗。然後臨穴,直言“窮矣!”舉聲一號,因復吐血數斗,毀痔骨立,殆致滅性。難曰︰夫人才雖下愚,識惟不肖,始亡天屬,必致其哀。但有直續未幾,悲荒速輟。如謂本無戚容,則未之有也。況嗣宗當聖善將段,閡凶所鐘,合門惶恐,舉族悲 。居里巷者猶停春相之音,在鄰伍者尚申葡甸之救。而為其子者,方對局求決,舉杯酣筋。但當此際,曾無感惻,則心同木石,志如果境者,安有既臨泉穴,始知摧坳者乎?求諸人情,事必不爾。又孝子之喪親也,朝夕孺慕,鹽酪不嘗,斯可至于灌膺矣。如甘旨在念,則燦肉內寬。醉飽自得,則肌膚外博。況乎溺情純酒。不改平素,雖復時一嘔坳,豈能柴毀骨立乎?蓋彼阮生者,不修名教,居喪過失,而說者遂言其無禮如彼。人以其志操尤異,才識甚高,而談者遂言其至性如此。惟毀及譽,皆無取焉。
【譯文】
又《新晉書•阮籍傳》說︰阮籍是一個非常孝順的人。母親咽氣時,他正在與人下圍棋。對方請求停止,阮籍卻挽留他下到底,決出輸贏。結束後喝了兩斗酒下去,長號一聲,吐出數升鮮血。等到埋葬時,他又吃了一只蒸小豬,喝了二斗酒。然後來到墓穴前,說自己命運多並,天讓母親離世。大喊一聲,再次吐血數斗。形銷骨立,痴痴沌沌,差點成了瘋子。
駁難︰一般來說,即使是不知禮數、見識淺薄的人,當父母親去世時,也肯定會撫尸痛哭。可能會披麻戴孝還沒有幾天,就迅速安葬。但是,說一直沒有表現出哀戚的樣子,這是從末出現過的事。況且當阮籍母親將要去世時,悲傷籠罩著整個家庭,一家人惶惶不安,唯恐母親死去。同居一條巷子的人家為了表示同情,悄聲無息,不再喊春柞號子,鄰居們則主動地盡力幫助。然而,作為快要去世的母親的兒子,這時卻與人下棋,母親死了,還要求對方與他決出輸贏,之後又大杯大杯的喝酒。在這個時候,他就沒有一點作為兒子的悲痛之情?真是這樣,那麼他就是一個心如木石,性情凶殘而不認父母的裊境,那麼,他又怎麼會在墓穴前悲坳欲絕呢?用人之常情來衡量,一定不會是這樣。再說,孝子在喪親時,都是早早晚晚思念父母,不吃鹽,也不吃奶酪,弄得面黃肌瘦。如果沒有停止吃肉喝酒,必然是悠然自得,身體肥胖,更何況阮籍吃豬喝酒,任情放誕,一如往常,雖然有兩次吐血悲坳,怎麼可能就會形銷骨立呢?實際情況是,阮籍其人,不修名教,居喪期間,不守人子的禮法,因此,有的人以此指責他不遵守禮教。而又有人因他有卓然不同于少、的志操和高出于眾人很多的才識,與喪親時的舉動,而說他有純厚的孝親之情。這些批評與贊譽,都沒有什麼可取之處。
【原文】
又《新晉書•王祥傳》曰︰祥漢末遭亂,扶母攜弟覽,避地廬江,隱居三十余年,不應州郡之命。母終,徐州刺史呂虔檄為別駕,年垂耳順,覽勸之,乃應召,于時,寇賊充斥,祥率勵兵士,頻討破之。時人歌曰︰“海、沂之康,實賴王祥。”年八十五,太始五年亮。
難曰︰祥為徐州別駕,寇盜充斥,固是漢建安中徐州未清時事耳。有魏受命,凡四十五年,上去徐州寇賊充斥,下至晉太始五年,當六十年已上矣。祥于建安中,年垂耳順,更加六十載,至晉太始五年芫,則當年一百二十歲矣。而史雲年八十五亮者,何也?如必以終時實年八十五,則為徐州別駕,止可年二十五、六矣。又雲其未從官已前,隱居三十余載者,但其初被檄時,止年二十五六,自此而往,安得復有三十余年乎?必謂祥為別駕在建安後,則徐州清晏,何得雲“于時寇賊充斥,祥率勵兵士,頻討破之”乎?求其前後,無一符會也。
【譯文】
又《新晉書•王祥傳》說︰王祥在漢末天下大亂時,扶著老母親,攜著弟弟王覽到廬江避難。在那里隱居了三十多年,而不接受州郡多次要他出來做官的任命。老母親死後,徐州刺史呂虔任命他為別駕,這時他已是六十歲左右的人了。弟弟王覽勸阻他,他不听,接受了呂虔的任命。此時,賊寇蜂起,王祥率領並激勵士兵奮勇殺賊,使得賊寇連連被剿滅。當時人歌唱道︰“海、沂之康,實賴王祥。”在他八十五歲的時候,也就是太始五年去世。駁難︰王祥任徐州別駕,賊寇遍地的事情,發生在漢建安中徐州還仍為魏吳競相爭奪之地的時候。魏國歷時四十五年,從建安時徐州寇賊遍地到晉朝太始五年,其間當有六十多年。而王祥在建安年間就已經有六十歲,再加上六十年,那麼,到晉朝太始五年去世時,他就應該活了一百二十歲,史書上卻說他去世時八十五歲,這作如何解釋呢?如果去世時確實為八十五歲,那麼,他在任徐州別駕時,年齡只應該在二十五、六歲。然而,又說他在未做官前,在廬江隱居了三十多年。既然呂虔請他做官時僅為二十五、六歲,那麼,從做官往前推,又哪里會有三十多年呢?如果一定要說王祥任徐州別駕是在建安之後,那麼,徐州這時戰火已熄,已成為太平世界,又怎麼會說此時賊寇遍地,王祥率領並激勵士兵奮勇殺敵,連破賊寇呢?前後時間,相矛盾而不一致。
【原文】
凡所駁難,具列如右,蓋精五經者,討群儒之別義;練三史者,微諸子之異聞。加以探嘖索隱,然後辨其紙繆。如向之諸史所載則不然,何者?其敘事也,唯記一途,直論一理。而矛盾自顯,表里相乖。非復抵悟,直成狂惑者爾。尋茲失所起,良由作者情多忽略,識惟愚滯。或采彼流言,不加診擇,或傳諸謬說,即從編次。用使真偽混淆,是非參錯。蓋語日︰君子可欺不可周。至如邪說害正,虛詞損實。小人以為信爾,君子知其不然。語日︰盡信書,不如無書。蓋為此也。夫書彼竹帛,事非容易,凡為國史,可不慎諸。
【譯文】
所有的駁難,具列于上。一般來說,精研五經的人,都要了解各位儒學大師關于經義的不同的解釋;探索三史的人,也同樣要掌握眾多學者的不同的說法。窺探幽深,求索隱微,然後加以甄別,誰是對的,準是錯的。然而,上面所舉的各種史書對史實的記錄則不是這祥,為什麼這樣說呢?它們在敘事時,只記一種說法,只引一家觀點。結果,內容自相矛盾,前後不相統一。不僅僅內容自相抵觸,而且成了讓人迷惑的一筆糊診賬。尋找此過失的原因,實在是由于作者對事實沒有精審,識別能力也比較差,或者是采錄民間的傳說,而不加以選擇;或者傳說本身就是謬誤的,卻就將它們編入到史書中,以致于真偽混淆,是非錯雜。《孟子》說,君子可欺騙但不會被迷惑。謬論代替真理,虛假掩蓋真實,一般的人會信以為真,君子則是無法被蒙騙的,他們知道哪些是謬論,哪些是虛假的。《孟子》又說︰如果對書十分迷信,是凡書中說的,都認為是正確的,那麼,還不如不讀書。就是針對這種情況講的。作文著書,不是一件很隨便的事。是凡撰寫國史的人,能不慎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