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一 耕田第一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耕田第一

    《周书》曰(一):“神农之时,天雨粟【一】,神农遂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为耒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助,百果藏实。”

    《世本》曰:“倕作耒耜。”(二)“倕,神农之臣也。”(三)

    《吕氏春秋》曰(四):“耜博六寸。”

    《尔雅》曰(五):“斪斸谓之定。”犍为舍人曰(六):“斪斸,锄也,名定。”

    《纂文》曰(七):“养苗之道,锄不如耨,耨不如铲【二】。铲柄长二尺,刃广二寸,以■地除草。”

    许慎《说文》曰:“耒,手耕曲木也。”“耜,耒端木也。”(八)“斸,斫也,齐谓之镃基。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九)”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口(十),十,阡陌之制也。”“耕,犁也,从耒井声。一曰,古者井田。(十一)”

    刘■《释名》曰:“田,填也,五谷填满其中。(十二)”“犁,利也,利则(十三)发土绝草根。”“耨,似锄,妪【三】耨禾也。”(十四)“斸,诛也,主以诛锄物根株也。(十五)”

    凡开荒山泽田,皆七月芟艾【四】之,草干即放火,至春而开(十六)。根朽省功。其林木大者■乌更反杀【五】之,叶死不扇【六】,便任耕种。三岁后,根枯茎朽,以火烧之。入地尽矣(十七)。耕荒毕,以铁齿■楱【七】俎候反再遍杷【八】之,漫掷黍穄,劳【

    九】郎到反亦再遍。明年,乃中【一0】为谷田。

    凡耕高下田,不问春秋,必须燥湿得所为佳。若水旱不调,宁燥不湿。燥耕虽块,一经得雨,地则粉解。湿耕坚■【一一】胡格反(十八),数年不佳。谚曰:“湿耕泽锄,不如归去。”言无益而有损。湿耕者,白背速■楱之【一二】,亦无伤;否则大恶也。春耕寻手劳【一三】,古曰“耰”,今曰“劳”。《说文》曰(十九):“耰,摩田器。”今人亦名劳曰“摩”,鄙语曰:“耕田(二十)摩劳”也。秋耕待白背劳。春(二一)既多风,若不寻劳,地必虚燥。秋田■【一四】长劫反实,湿劳令地硬。谚曰:“耕而不劳,不如作暴【

    一五】。”盖言泽难遇,喜天时故也。桓宽《盐铁论》曰(二二):“茂木之下无丰草,大块之间无美苗。”

    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浅。犁欲廉【一六】,劳欲再。犁廉耕细,牛复不疲;再劳地熟,旱亦保泽也。秋耕■【一七】一感反青者为上。比(二三)至冬月,青草复生者,其美与小豆(二四)同也。初耕欲深,转地【一八】欲浅。耕不深,地不熟;转不浅,动生土也。菅茅【一九】之地,宜纵牛羊践之,践则根浮。七月耕之则死。非七月,复生矣。

    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二0】。悉皆五、六月中■羹懿反(二五)种【二一】,七月、八月犁■杀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其美与蚕矢、熟粪同。

    凡秋收之后,牛力弱,未及即秋耕者,谷、黍、穄、粱、秫茇【

    二二】方末反(二六)之下,即移羸【二三】速锋【二四】之,地恒润泽而不坚硬。乃至冬初,常得耕劳,不患枯旱。若牛力少者,但九月、十月一劳之,至春■(二七)汤历反种【二五】亦得。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郑玄注曰:“谓上辛日,郊祭天。《春秋传》曰(二八):‘春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故启蛰【二六】而郊,郊而后耕。’上帝,太微之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元辰,盖郊后吉辰也。……帝籍,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二九)……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同和,草木萌动。“此阳气蒸达,可耕之候也。农书曰(三十):‘土长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也。”……命田司“司谓‘田畯’,主农之官。”……善相丘陵、阪险【二七】、原隰【二八】,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民。……田事既饬,先定准直【二九】,农乃不惑。……

    “仲春之月,……耕者少舍,乃脩阖扇。“舍,犹止也。蛰虫启户,耕事少闲,而治门户。用木曰阖,用竹苇曰扇。”……无作大事,以妨农事。……

    “孟夏之月,……劳农劝民,无或失时。“重力劳来之。”……命农勉作,无休于都。“急趣农也。……《王居明堂礼》曰:‘无宿于国’也。”……

    “季秋之月,……蛰虫咸俯在内,皆墐其户。“墐,谓涂闭之,此避杀气也。”

    “孟冬之月,……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藏而成冬。……劳农以休息之。“‘党正’:‘属民饮酒,正齿位’(三一)是也。”……

    “仲冬之月,……土事无作,慎无发盖,无发屋室,……地气且(三二)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大阴用事,尤重闭藏。”按(三三)今世有十月、十一月耕者,非直逆天道,害蛰虫,地亦无膏润,收必薄少也。……

    “季冬之月,……命田官告人出五种;“命田官告民出五(三四)种,大寒过,农事将起也。”命农计耦耕事,脩耒耜,具田器。”耜者,耒之金,耜广五寸。田器,镃錤之属。”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言日月星辰运行至此月,皆■于故基(三五)。次,舍也;纪,犹合(三六)也。”岁且更始,专而农民,毋有所使。“而,犹汝也;言专一汝农民之心,令人(三七)预有志(三八)于耕稼(三九)之事;不可徭役,徭役之(四十)则志散,失其业也。”……”

    《孟子》曰(四一):“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赵岐注曰:“言仕之为急,若农夫不耕不可(四二)。”

    魏文侯曰(四三):“民春以力耕,夏以强耘(四四),秋以收敛。”

    《杂阴阳书》曰:“亥为天仓,耕之始。”

    《吕氏春秋》曰(四五):“冬至后五旬七日昌生。昌者,百草之先生也,于是始耕。”高诱注曰(四六):“昌,昌蒲,水草也。”

    《淮南子》曰(四七):“耕之为事也劳,织之为事也扰。扰劳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物之若耕织,始初甚劳,终必利也众。”又曰:“不能耕而欲黍粱,不能织而喜缝(四八)裳,无其(四九)事而求其功,难矣。”

    《泛胜之书》(五十)曰:“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

    “春冻解,地气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气始暑,阴气始盛,土复解。夏至后九十日,昼夜分,天地气和。以此时耕田,一而当五,名曰膏泽,皆得时功。

    “春地气通,可耕坚硬强地黑垆土,辄平摩其块以生草,草生复耕之,天有小雨复耕和之,勿令有块以待时。所谓强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气始通:椓橛木长尺二寸,埋尺,见其二寸;立春后,土块散,上没橛,陈根可拔。此时二十日以后,和气去,即土刚。以时耕,一而当四;和气去耕,四不当一。

    “杏始华荣,辄耕轻土弱土。望杏花落,复耕。耕辄蔺之。草生,有雨泽,耕重蔺之。土甚轻者,以牛羊践之。如此则土强。此谓弱土而强之也。

    “春气未通,则土历适不保泽,终岁不宜稼,非粪不解。慎无旱耕。须草生,至可耕时,有雨即耕,土相亲,苗独生,草秽烂,皆成良田。此一耕而当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块硬,苗、秽同孔出,不可锄治,反为败田。秋无雨而耕,绝土气,土坚■,名曰‘腊田’。及盛冬耕,泄阴气,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与腊田,皆伤田,二岁不起稼,则一岁休之。

    “凡麦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谨摩平以待种时。五月耕,一当三。六月耕,一当再。若七月耕,五不当一。

    “冬雨雪止,辄以蔺之,掩地雪,勿使从风飞去;后雪复蔺之;则立春保泽,冻虫死,来年宜稼。

    “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

    崔寔《四民月令》(五一)曰:“正月,地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拔,急灾强土黑垆之田。二月,阴冻毕泽,可灾美田缓土及河渚小处。三月,杏华盛,可灾沙白轻土之田。五月、六月,可灾麦田。”

    崔寔《政论》曰(五二):“武帝以赵过为搜粟都尉【三0】,教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至今三辅【三一】犹赖其利。今辽东【三二】耕犁,辕长四尺,回转相妨,既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人下种,二人挽耧(五三):凡用两牛六人,一日才种二十五亩。其悬绝如此。”按三犁共一牛,若今三脚耧【三三】矣,未知耕法如何【三四】?今自济州以西,犹用长辕犁、两脚耧。长辕耕平地尚可,于山涧之间则不任用,且回转至难,费力,未若齐人蔚犁之柔便也。两脚耧,种垄穊【三五】,亦不如一脚耧之得中也。

    (一) 此段引文,不见今本《周书》,当是今本五十九篇以外的佚文。《太平御览》卷八四十“粟”引《周书》作:“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破木为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以助■蓏之实。”

    (二) 《路史.余论》引《世本》作“垂作耒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孔颖达疏及《尔雅.释器》邢昺疏均引作“垂作耨。”《广韵》“十八队”“耒”字下及“六止”“耜”字下分别引作“倕作耒”、“倕作耜”,与《要术》所引同。

    (三) 这句是《世本》的注文。清张澍辑集的《世本》卷一《作篇》有如下记载:“宋注:‘垂,神农之臣也。’”所称“宋注”,雷学淇校辑《世本》卷下作“宋衷”,是东汉末人。

    (四) 《吕氏春秋》(《四部丛刊》本)《任地》篇是:“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圳也。”又说:“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按系‘博’字之误)六寸,所以间稼也。”“博”指宽度,这是说耜宽八寸,耨宽六寸。《要术》引作“耜博六寸”,疑有误。

    (五) 见《尔雅.释器》,文同。

    (六) 犍为舍人是《尔雅》的最早注释者,据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说是汉武帝时人。其注本现已佚失。“名定”,明抄作”一名定”,院刻残页及金抄均无“一”字,《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犍为舍人注《尔雅》:“斪斸名定”,亦无“一”字,而且明抄的“一”字夹写在“也名”二字之间,以添写漏字的形式加入,可以明显地看出原亦无“一”字,乃是后人根据晚出的本子(如湖湘本、《津逮》本即有“一”字)硬插补上去的,故不从。

    (七) 《纂文》,南朝宋何承天撰,书已失传。《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纂文》作:“养苗之道,锄耨如铚,柄长三尺,刃广二寸,以封地除草也。”有脱讹字。

    (八) 《说文》:“耒,手耕曲木也。”同《要术》所引。《■,臿也。”“■,耒专也。”与《要术》所引不同。

    (九) 《说文》“斸”字下只说:“斫也,从斤属声。”《要术》所引见木部“欘”字下:“斫也,齐谓之镃錤。一曰,斤柄性自曲者。”■“斸”、“欘”二字通用,字亦作“钃”,是锄类农具。历来解释家亦以“锄属”释“镃錤”,或迳释为“锄”。

    段玉裁注“斤柄性自曲者”称:“谓斫木之斤,及斫田之器,其木首接金者,生而内句,不假煣治,是谓之欘。”则是装有向里弯曲的木柄的“斤”叫做“欘”。《说文》:“斤,斫木也。”王筠《说文句读》:“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䦆相似,不与刀锯相似。”所谓“刃横”,指刃口与柄成弯角,像锄类,这是“斤”;“刃纵”指刃口与柄同方向,像刀类,这是“斧”。据此解释,“欘”的另一意义即所谓“斤柄性自曲者”,是指勾头的锄(如鹅颈锄),也指勾头横斫的斧。

    (十) “象四口”,黄校刘录、张校作“象形从四口”,劳校同,黄校陆录作“象形从四■,■十”,明抄作“象形四口”(“形”字夹写在“象四”二字之间,也是后人插补上去的),兹据金抄及徐铉本《说文》作“象四口”。“口”,应是“■”,即古“围”字。段玉裁注:“谓■与十合之,所以象阡陌之一纵一横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谓田之四畔也。”

    (十一)“一曰,古者井田”,今本《说文》同,但文义似有未尽。据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福保案,慧琳《音义》四十一卷二十页、希麟《续音义》一卷十一页‘耕’注引《说文》有‘或作■,古字也’一语。”则“古者井田”是解释“■”字的,今本《说文》似有夺文。

    (十二)《释名.释地》作:“已耕者曰田。田,填也,五稼填满其中也。”

    (十三)金抄、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均有“则”字,应有,但《津逮》本、《学津》本没有。《释名.释用器》原文亦有。清毕沅《释名疏证》“据《齐民要术》引删”去此“则”字,实被《津逮》本所误。

    (十四)《释名.释用器》作:“耨,以锄妪耨禾也。”“以锄”应作“似锄”,指耨的形制像锄。《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释名》作:“耨,似锄,以耨禾也。”亦作“似锄”。而且《释名》原文紧接在这句下面的一句是:“鑮,亦锄属也。”可以说明耨亦锄属。上条“犁”,《释名.释用器》文同,只句末多“也”字。

    (十五)《释名.释用器》作:“钃,诛也,主以诛除物根株也。”

    (十六)明抄、湖湘本作“至春而开垦”,金抄、黄校、张校无“垦”字,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亦无“垦”字,兹从金抄。注文“根朽省功”四字,湖湘本、《津逮》本全脱。

    (十七)黄校、张校、明抄均作“入地尽也”,兹从金抄及《四时纂要》采《要术》作“入地尽矣”(湖湘本等此四字全脱)。

    (十八)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胡洛反”,误;湖湘本、《津逮》本更将这三字错合成“■洛”二字。按此字音注《玉篇》、《广韵》、《说文》徐铉注均作“胡格切”,“洛”显系“格”字之误,兹改正(渐西本已据吾点校改正)。

    (十九)“耰”,《说文》作“櫌”,解释是:“摩田器,从木忧声。”

    (二十)金抄、湖湘本作“曰”,误;兹从黄校、张校、明抄作“田”。

    (二一)黄校、湖湘本等及《辑要》引均作“秋”,误;北方春多风旱,金抄、明抄作“春”,是。

    (二二)见《盐铁论.轻重》篇,“茂木”作“茂林”,余同。

    (二三)明抄作“北”,误;兹从金抄、湖湘本作“比”,音避,是等到的意思。

    (二四)黄校、明抄作“头”,误;兹从金抄、湖湘本作“豆”。

    (二五)各本均作“美懿反”,误;仅《讨原》本据《辑要》引改作“羹懿反”,是,兹改正。又明抄“反”字下多“漫掩也”三字,但挤写在一个字的空格内(“美懿反”作双行小注,刚剩有一个空格),金抄无此三字,证明明抄也是后来什么人根据晚出的湖湘本或《津逮》本硬补进去的。而且用“漫掩也”解释“■种”也不恰当。故从金抄。

    (二六)明抄作“古末反”,湖湘本作“古未反”,均误;兹从金抄、《学津》本、渐西本作“方末反”(卷一《种谷》篇“即锋茇下”的注中注,明抄亦作“方末反”)。

    (二七)“■”,明抄、湖湘本讹作“■”,据金抄等改正。

    (二八)“《春秋传》曰”云云,系郑玄注内原有引文,非《要术》所引。文出《左传.襄公七年》。《左传》原文“春”作“夫”,今本《月令》郑玄注亦引作“夫”。

    (二九)引号(“ ”)内仍是郑玄注文,下同。《要术》所引《月令》原文和郑玄注文,与今本《礼记.月令》基本上相同,其无大差别者,不作校记。

    (三十)这里《农书》云云,《月令》孔颖达疏称:“郑所引《农书》,先师以为《泛胜之书》也。”参看下文所引《泛胜之书》。

    (三一)这是郑玄注引《周礼.地官》“党正”文。

    (三二)“且”,《吕氏春秋.仲冬纪》同,《月令》作“沮”。”且”通“沮”。

    (三三)按语系《要术》所加。

    (三四)各本脱“五”字,据《月令》正文及郑注补。上文“命田官告人出五种”,《月令》作“令告民出五种”,无“田官”二字。郑玄注:“令田官告民出五种,明大寒气过,农事将起也。”

    (三五)黄校作“皆匝于故墓”,明抄作“皆市于故墓”,均误;金抄作“皆■于故基”,湖湘本、《津逮》本作“皆匝于故会”。环绕一周叫做“■”(通作“匝”),“市”、“墓”显系“■”、“基”之误,兹从金抄。《月令》郑玄注作“皆周匝于故处也”。

    (三六)明抄作“舍”,误;兹从金抄、黄校、湖湘本作“合”。《月令》郑玄注作:“纪,会也。”

    (三七)“人”,《月令》郑玄注作“之”。

    (三八)黄校、张校、明抄作“思”,误;兹从金抄、湖湘本及《月令》郑玄注原文作“志”。

    (三九)湖湘本、《津逮》本作“办稼”,明抄作“辨稼”,均讹;兹从金抄及《月令》郑玄注原文作“耕稼”。

    (四十)《月令》郑玄注作:“不可徭役,徭役之则志散失业也。”《要术》各本脱“徭役之”三字,兹补入。

    (四一)见《孟子.滕文公下》篇。

    (四二)《孟子》赵岐注作“不可不耕”。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不耕不可”,明清刻本改作“不可不耕”。

    (四三)魏文侯语,见《淮南子.人间训》,“夏”作“暑”,余同。

    (四四)“强耘”,两宋本同《淮南子》原文,明刻本始讹作“镪耘”,《农政全书》引《要术》又讹作“锄耘”(徐光启用的是明刻本,改“镪”为“锄”是可以理解的,但“锄耘”不限于夏季,“强耘”即《管子.匡乘马》篇所谓“热芸”,徐氏似未查原书),以后渐西本就跟着错。

    (四五)见《吕氏春秋.任地》篇,“昌”皆作“菖”,二字古通;“昌生”作“菖始生”,“始”字应有;“先生也”作“先生者也”,“者”字也不能少,《要术》似均脱。

    (四六)《吕氏春秋》高诱注“昌”亦均作“菖”,“水草也”下尚有“冬至后五十七日而挺生”句。

    (四七)见《淮南子.主术训》。下文“又曰”一段见《淮南子.说林训》。

    (四八)“缝”,《淮南子.说林训》作“采”。

    (四九)《淮南子.说林训》无“其”字,《要术》所引较胜。

    (五十)关于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泛胜之书》的校勘和注释,另见万国鼎《泛胜之书辑释》,本书一般从略。

    (五一)关于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崔寔《四民月令》的校勘和注释,另见缪启愉《四民月令辑释》,本书一般从略。

    (五二)崔寔《政论》的引文,《太平御览》卷八二三“犁”有引到,文句基本相同,但有大段错乱。参看《四民月令辑释》附录一。

    (五三)既已“一人将耕”,为什么还要“二人挽耧”?辽东“耕犁”的所以较落后,恐怕正因为还没有传进耧车。因此这里“挽耧”二字很费解,疑有误字。

    【一】 东汉王充《论衡.感虚篇》:“天雨谷,论者谓之从天而下,变而生。如以云雨论之,雨谷之变,不足怪也。何以验之?夫云雨出于丘山,降散则为雨矣。……夫谷之雨,犹复云布之亦从地起,因与疾风俱飘,参于天,集于地。人见其从天落也,则谓之天雨谷。建武三十一年,陈留雨谷,谷下蔽地。案视谷形,若茨而黑,有似于稗实也。……此谷生于草野之中,成熟垂委于地,遭疾风暴起,吹扬与之俱飞,风衰谷集坠于中国。中国见之,谓之雨谷。”王充这个说法是合乎科学道理的,他驳斥了谶纬家的变异之说,确实是古代杰出的唯物论者。

    【二】 “锄”指长柄锄,“耨”是短柄锄,“铲”是短柄的狭刃小铲,使更能细致地挑去苗间杂草或间苗。参看注释【三】。

    【三】 “妪”通“伛”。《淮南子.原道训》:“羽者妪伏。”高诱注:“以气剖卵也。”《后汉书》卷一一十《赵壹传》:“妪■名势。”李贤注:“妪■,犹伛偻也。”妪亦读若欧上声,现在江浙方言有称向前俯身为“妪”,亦有称大弯腰为“妪倒”者。所以“妪耨禾”是俯身或蹲着除草(当然也可以间苗)的意思。《吕氏春秋.任地》篇:“耨,柄尺,此其度也。”耨柄长仅一尺,也说明这一种短手锄是俯身或蹲着用一只手执柄使用的。《说文》:“锄,立薅斫也。”“锄”即“锄”字,才是立着削草用的。据此,古人是把短柄的叫做“耨”(亦写作“■”或“耨”),长柄的叫做“锄”或“镈”。所以《释名.释用器》说:“耨,似锄。”《纂文》说:“养苗之道,锄不如耨,耨不如铲。”正是这个道理。“铲”比耨更狭小,使俯身挑去苗间杂草时,操作更方便。这一类农具的创制,充分说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于田间管理工作的细致。这一类小农具,现在还有在使用的。

    【四】 “芟”音衫,是刈草。“艾”通“刈”;又通“乂”,则是治理的意思。这里“芟艾”连用,是指割治开荒地里的杂草木。

    【五】 “■”,音罂,字书只说“刊木也”,引《要术》此句为证。但这样解释是不正确的。看下文“叶死不扇,……三年后,根枯茎朽”,可见并没有把树砍掉,而是用环剥法(在树干迫根处剥去一圈皮层,包括形成层在内)使树枯死。王祯《农书.垦耕篇》注“■杀之”说:“谓剥断树皮,其树立死。”是正确的。

    【六】 “扇”指遮阴,“不扇”指树冠不再遮蔽日光。

    【七】 “铁齿■楱”,这里指牲畜拉的铁齿耙。

    【八】 “杷”即“耙”字,亦作“钯”、“■”。此处当动词用,“再遍杷之”是说耙二遍。

    【九】 “劳”,见卷前《杂说》篇注释【五】。此处当动词用。《集韵》作“■”,今写同。

    【一0】“中”,北方话,“可以”、“合适”的意思。

    【一一】“坚■”,指湿耕使土块干燥后坚硬不易破碎。《说文》:“■,水干也。一曰,坚也。”《玉篇》、《广韵》都说:“土干也。”段玉裁注《说文》:“按干与坚,义相成,水干则土必坚。”

    【一二】“白背速■楱之”,指土壤稍干时从速用铁齿耙耙过。贾思勰是山东人,书中多用当地俗语,现在鲁东仍把土壤稍干时土面变成白色称做“白背”。

    【一三】“寻”是随即,“寻手”意即随手,指耕后随手就要摩■。

    【一四】“■”,字书解释“田实也”,即引《要术》此语为证。但似有问题,因为“■”解释作“实”,在这里即使单独指出“实”的土壤物理性,仍然没有多大意义而且不解决问题。问题在为什么秋田会“■实”。这个主要应是由于北方秋季雨水较多的缘故,所以下文接着说“湿劳令地硬”。因此这个“■”字应是“隰”的孳生字,是由当时当地的口语中创造出来的,它指的是因雨水较多而使田土塌实的状况,以区别于“下湿曰隰”的“隰”字和普通的“湿”字。

    【一五】“作暴”,犹言“作践”、“作耗”、“糟塌”。清郝懿行《宝训.杂说》篇引《要术》“不如作暴”作的注解:“暴,……耗也。”或释为“作罢”,可备一说。

    【一六】“廉”是狭仄的意思。“犁欲廉”,指犁起的土条不要太宽,要狭仄些。王祯《农书.垦耕篇》:“欲廉欲猛,取之犁梢。”“犁梢”指犁柄,犁地时使犁柄稍侧,带动犁镵跟着倾侧,则起土较狭。起土狭则犁的拉力轻,犁条细,可以减少和消减犁不到的犁脊,地就耕得细而匀透。下文所说:“犁廉耕细,牛复不疲”,指此。

    【一七】“■”是由“掩”字孳生而来的。“■青”指把青草耕覆在土中。这是耕翻青草作为绿肥的最早记载。注内所称,指来春再耕翻越冬青草作绿肥。

    【一八】再耕叫做“转地”。

    【一九】菅、茅均属禾本科杂草。菅(音奸)具有粗壮的根头和须根。茅具有长根茎,蔓延甚广,生长力极强。这二种都是难除的杂草。

    【二0】豆科作物是很好的绿肥,《要术》已有明确的认识。“胡麻”即芝麻。现在甘肃等地俗称亚麻为“胡麻”,非《要术》所指。

    【二一】“■”,《集韵》:“音谜,散种也”;《辑要》引《要术》自加注解说:“漫种也”。漫种、散种,均指撒播。按“■”字应从冀声,不应从“米”声,实际就是作稠密解释的“穊”的异写字。《要术》卷八《作豉》篇“作豉法”:“令稀■均调”,可知“■”和“稀”对文,显然是“密”的意思。所以“■种”就是“穊种”,意即播种要密。后读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肥田法”条采录《要术》“美田之法”正作“穊种”,又《要术》卷三《种葵》篇:“五、六月中,穊种菉豆,至七月、八月,犁■杀之”,与此处正相一致,均其明证。在这种场合,撒播可能是“穊种”的主要播种法,但“穊种”本身不是撒播。因此,“散种”、“漫种”的解释,混淆了“穊种”的原义;明抄加注的“漫掩也”,更不通。

    【二二】“茇”,这里指作物收割后留在地里的残株,现在北方通称为“茬”。《说文》:“茇,艸根也。”音拨。据《要术》音注,音拂。

    【二三】“羸”是瘦弱,指牛,承上文“牛力弱”而言,省去“牛”字。“移”是转移,即转为移用之意,意即就用弱牛于锋地,不再用于耕地。为了在作物收割后能够从速浅耕灭茬,并避免重役疲牛,这是双方兼顾的不得已的办法。或释“羸”为倒伏的禾秆,容有未照。

    【二四】“锋”是一种有尖锐犁镵而无犁壁的农具,起土浅,不覆转,亦不推向一边或两旁。此处作动词用。按王祯《农书》卷十三“锋”条称:“锋,古农器也,其金比犁镵小而加锐,其柄如耒,首如刃锋,故名锋,取其铦利也。”又称:“农书云,无■而耕曰耩。既锋矣,固不必耩,盖锋与耩相类。今耩多用歧头,若易锋为耩,亦可代也。”依照王祯所说,似乎锋与耩相类而可以互易。但这和《要术》所说不合。《要术》卷一《种谷》篇:“苗高一尺锋之。耩者非不壅本苗深,杀草益实,然令地坚硬,乏泽难耕。”卷二《黍穄》篇:”苗生垄平,即宜杷劳,锄三遍乃止,锋而不耩。”下面小注:“苗晚耩,即多折也。”卷二《大豆》篇:“锋、耩各一,锄不过再。”可见锋与耩必然有它们颇为突出的不同之处。王祯《农书》所载锋的图形,完全用人力操作,也和《要术》所说用畜力不合。据我们推测,锋是一种有尖锐犁镵而没有犁壁的农具,它的特点是起土浅而不覆,拉力轻,有浅耕保墑的作用。耩也是有镵而无壁的,这一点和锋相类。但是锋的镵尖锐而平,耩则可能两旁低而中间有高棱,前端平而后部渐向上弯,有把土推向两旁的作用,所以说:“耩者非不壅本苗深。”

    【二五】《集韵》“二十三锡”:“离而种之曰■,贾思勰说。”清倪倬《农雅.释事》篇因用其说以释“■”。但《要术》并无“离而种之”叫做“■”的说法。按金抄源出院刻,丁度等受命编撰《集韵》时,院刻已出版,但今传金抄亦无此说,《集韵》指为“贾思勰说”,未知何据。又《广韵》“十二霁”有“■”字,解释是:“不耕而种”。《集韵》亦有,解释同《广韵》。就《要术》上下文义看来,“■种”是指前作收获后不经过耕地就下种,其义与“不耕而种”符合。则“■”、“■”可能是一字。“不耕而种”究意怎样种法,点播自然很有可能,但也没有理由排斥耩沟条播,因此丁度“离而种之”的解释就很含混。这样的注解,贾思勰自己是不会有的。

    【二六】“启蛰”,指正月中气,和现在以“惊蛰”为二月节不同。郑玄注《月令》此处的上文“蛰虫始振”称:“《夏小正》:‘正月启蛰’,……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汉初以前的节气顺序是:立春、惊蛰、雨水、春分,现在的农历将中间的二个节气倒过■,那是西汉末刘歆造“三统历”以后的事。

    【二七】倾坡叫做“阪”。“险”是山险之地。《诗经.小雅.正月》:“瞻彼阪田。”郑玄笺:“阪田,崎岖硗埆之处。”则“阪田”兼有“阪”与“险”的涵义。这些地方开发为农田,有利也有弊,其弊在不加适当的水土保持措施,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所以《淮南子.主术训》就明确指出:“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树以竹木。”对水土保持已重视。

    【二八】《尔雅.释地》:“广平曰原。”“下湿曰隰。”隰音习。《公羊传、昭公元年》:“上平曰原,下平曰隰。”原、隰同类,都指平地,但有高平和低平之分。

    【二九】《月令》郑玄注:“准直,谓封疆、径、遂也。”指彊界、径路、沟洫。

    【三0】汉承秦制,改秦官“治粟内史”为“大司农”(亦称“大农”),主管全国经费。“搜粟都尉”是协助大司农的高级农官,主要管农业收入和教导农业生产,有时大司农缺员,即由搜粟都尉兼领。但搜粟都尉不常设。赵过的事迹,约早于泛胜之教田三辅六十年。

    【三一】“三辅”,指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原系官名,后成为地名)所辖地,包括西汉都城长安及其附近地区。

    【三二】辽东,汉郡名,有今辽宁省东南部辽河以东地区。

    【三三】王祯《农书》卷一二有“两脚耧车”图,并说:“耧车,下种器也。……耧种之制不一,有独脚、两脚、三脚之异。今燕、赵、齐、鲁之间,多有两脚耧,关以西有四脚耧,但添一牛,功又速也。夫耧,中土皆用之,他方或未经见。”用耧车播种,是我国劳动人民在二千年前的伟大创造。

    【三四】“未知耕法如何?”据王祯《农书》卷一二“耧车”记载使用耧车播种的人力是:“用一人牵傍,一人执耧,且行且摇,种乃自下。”掌耧和牵牲口,至少也得二人。过去北方用旧耧车播种,一般是一人扶耧,一人牵牲口,两人往漏斗里溜子,随后镇压。而崔寔所说的赵过播种法,只用一人,“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可以想见是不用人牵挽牲口,播行不求匀直很粗放的。

    【三五】“种垄穊”,嫌播行太密。由于耧脚是固定的,所以行距也固定了,不如“一脚耧”的可以自由掌握行距的宽窄。当时还没有可以调节行距宽窄的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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