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四 插梨第三十七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插(一)梨第三十七

    《广志》曰(二):“洛阳北邙【一】张公夏梨,海内唯有一树。常山真定【二】,山阳钜野【三】,梁国睢阳【四】,齐国临灾,【五】钜鹿【六】,并出梨。上党【七】楟(三)梨,小而加甘。广都【八】梨--又云钜鹿豪梨--重六斤【九】,数人分食之。新丰【一0】箭谷梨。弘农、京兆、右(四)扶风【一一】郡界诸谷中梨,多供御。阳城【一二】秋梨、夏梨。”

    《三秦记》曰(五):“汉武果园,一名‘御宿’,有大梨如五升(六),落地即破。取者以布囊盛之,名曰‘含消梨’。”

    《荆州土地记》曰:“江陵有名梨。”

    《永嘉记》曰(七):“青田【一三】村民家有一梨树,名曰‘官梨’,子大一围五寸【一四】,常以供献,名曰‘御梨’。梨(八)实落地即融释。”

    《西京杂记》曰(九):“紫梨;芳梨,实小;青梨,实大;大谷(十)梨;细叶梨;紫条梨;瀚海梨,出瀚海地,耐寒不枯;东王梨,出海中。”

    别有朐山【一五】梨,张公大谷梨【一六】,或作“糜雀(十一)梨”也。(十二)

    种者,梨熟时,全埋之。经年,至春地释,分栽之,多着熟粪及水。至冬叶落,附地刈杀之,以炭火烧头。二年即结子。若稆(十三)生及种而不栽者,则着子迟。每梨(十四)有十许子,唯二子生梨,余皆生杜【一七】。

    插【一八】者弥疾。插法:用棠、杜【一九】。棠,梨大而细理【二0】;杜次之;桑梨大恶;枣、石榴上插得者,为上梨,虽治十,收得一二也【二一】。杜如臂以上,皆任插。当先种杜,经年后插之。主客(十五)俱下亦得;然俱下者,杜死则不生也。杜树大者,插五枝;小者,或三或二。

    梨叶微动为上时,将欲开莩【二二】为下时。

    先作麻纫【二三】汝珍反(十六),缠十许匝;以锯截杜,令去地五六寸。不缠,恐插时皮披【二四】。留杜高者,梨枝繁(十七)茂,遇大风则披。其高留杜者,梨树早成,然宜高(十八)作蒿箪【

    二五】盛杜,以土筑之令没,风时,以笼盛梨,则免披耳。斜攕【二六】竹为签,刺皮木之际【二七】,令深一寸许。折取其美梨枝阳中者,阴中枝则实少。长五六寸,亦斜攕之,令过心,大小长短与签等;以刀微■【二八】梨枝斜攕之际,剥去黑皮。勿令伤青皮,青皮伤即死。拔去竹签,即插梨,令至■处,木边向木,皮还近皮。插讫,以绵幕(十九)杜头,封熟泥于上,以土培覆,令(二十)梨枝仅得出头,以土壅四畔。当梨上沃水,水尽以土覆之,勿令坚涸。百不失一。梨枝甚脆,培土时宜慎之,勿使掌【二九】拨,掌拨则折。

    其十字破杜【三0】者,十不收一。所以然者,木裂皮开,虚燥故也。

    梨既生,杜旁有叶出,辄去之。不去势分,梨长必迟。

    凡插梨,园中者,用旁枝;庭前者,中心。旁枝(二一),树下易收;中心,上耸不妨。用根蒂小枝【三一】,树形可■【三二】,五年方结子;鸠脚老枝【三三】,三年即结子,而树丑。

    《吴氏本草》曰(二二):“金创【三四】,乳妇,不可食梨。梨多食则损人,非补益之物。产妇蓐中,及疾病未愈,食梨多者,无不致病。欬逆气上者,尤宜慎之。”

    凡远道取梨枝者,下根【三五】即烧三四寸,亦可行数百里犹生。

    藏梨法:初霜后即收。霜多即不得经夏也。于屋下掘作深荫坑,底无令润湿。收梨置中,不须覆盖,便得经夏。摘(二三)时必令好接,勿令损伤。

    凡醋梨,易水熟煮,则甜美而不损人也。

    (一) 金抄、明抄原作“插”,明以后刻本改作“种”,非。

    (二) 《文选》卷十六潘岳《闲居赋》李善注引《广志》“北邙”作“北芒山”,“张公夏梨”下有“甚甘”二字。《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梨”引《广志》“……唯有一树”以下作:“常山真定梨,山阳钜野梨,梁国睢阳梨,齐郡临淄梨,钜野膏梨,上党楟梨,小而甘,新丰箭谷梨,关以西宏农、京兆、右扶风界谷中梨,多供御,广都梨,重六斤,可数人分食之。”《初学记》卷二八引与《御览》略同,“钜野膏梨”,《初学记》作“钜鹿槁梨”,而《要术》作“钜鹿豪梨”,据“重六斤”云云,“豪”有“大”义,似应以《要术》所引为正。

    (三) “楟”,音亭,金抄作“■”,无此字,误。

    (四) “右”,金抄作“左”,他本作“又”,均误。《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正作“右”,汉只有右扶风、左冯翊,兹改正。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梨”引《三秦记》作:“汉武帝园,一名樊川,一名御宿,有大梨,如五升瓶,落地即破。其主取者,以布囊盛之,名‘含消梨’。”《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作“辛氏《三秦记》”。

    (六) “五升”,张校、明抄等作“五斗”,误,据金抄及《艺文类聚》、《初学记》、《御览》引改正。

    (七) 各本无“曰”字,据张校加(湖湘本等并脱“记”字)。《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永嘉记“一围五寸”以下作:“树老今不复作子。此中梨子佳,甘美少比。实大出一围,恒以供献,名为御梨。吏司守视,土人有未知味者。梨实落至地,即融释。”《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也有引到,但较简略。

    (八) “梨实”,各本均无“梨”字,金抄原亦无,后补入,《御览》引亦有,兹据补。

    (九) 《西京杂记》文作:“……梨十:紫梨,青梨(原注:“实大”),芳梨(原注:“实小”),大谷梨,细叶梨,缥叶梨,金叶梨(原注:“出琅玡王野家,太守王唐所献。”),瀚海梨(原注:“出瀚海北,耐寒不枯。”),东王梨(原注:“出海中”),紫条梨。”《要术》所引少“缥叶梨,金叶梨”二种,次序亦异,而“瀚海地”,应是“瀚海北”之误。

    (十) “谷”,明抄、湖湘本等作“容”,误,据金抄、渐西本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一)“雀”,明抄误作“崔”,据金抄等改正。

    (十二)这一条是《要术》掇引他书所载的梨名而不再烦引书名。”朐山梨”,《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左思《齐都赋》有“■则朐山之梨”。“张公大谷梨”,潘岳闲居赋有“张公大谷之梨”。

    (十三)“稆”,各本均作“橹”,误,吾点最早校改作“稆”,卷三《种胡荽》篇有“稆生”,即野生,兹改正。

    (十四)“梨”,明抄误作“犁”,他本不误。

    (十五)“主客”,“主”指砧木,“客”指接穗。“俱下”,指另用杜梨移栽,在移栽时就嫁接。明抄作“至客”,误;湖湘本等及《辑要》引作“至冬”,更误。兹据金抄改正(渐西本已据王祯《农书》改作“主客”)。

    (十六)“汝珍反”,金抄、明抄、《津逮》本作“支珍反”,误;《广韵》作“女邻切”,《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汝珍反”,兹从之。

    (十七)金抄作“繁”,《辑要》引同,黄校、明抄作“叶”。湖湘本、《津逮》本此段注文全脱。

    (十八)黄校、张校、明抄有“高”字,金抄及《辑要》引无。

    (十九)湖湘本等作“幕”,作封裹解释,金抄、明抄作“莫”,通“幕”。卷八《作酢法》篇多有“绵幕瓮口”,本书统一作“幕”。

    (二十)“令”,明抄误作“今”,据金抄、黄校改正。

    (二一)“旁枝”,明抄误作“劳枝”,湖湘本等又误作“劳拔”,据金抄、黄校改正(《学津》本、渐西本已从《辑要》引改正)。

    (二二)《吴氏本草》此条不见类书及本草书引录。《名医别录》作:“金疮、乳妇,尤不可食。”又此条原接在“而树丑”下面,作双行小注,但与正文无关,故为改列,并改作大字。

    (二三)“摘”,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接”,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一】 北邙,山名,也写作“北芒”,又名芒山、北山,在洛阳县北。

    【二】 常山,郡名,汉置,晋因之,治真定县,故城在今河北省正定县南。

    【三】 山阳,郡名,汉置,晋分置高平国,属县有钜野,故城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南。

    【四】 《晋书.地理志》有梁国,属县有睢阳,故城在今河南省商丘县南。

    【五】 “灾”、“淄”古通。《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临灾牢落”。李善注引《汉书》:“齐郡有临灾县”,《后汉书》(《百衲》本)《郡国志四》“齐国”下有“临灾”县,均作“灾”。《晋书.地理志》有齐国,属县有临淄,即山东省原临淄县,今属益都县。

    【六】 钜鹿,秦汉有钜鹿郡,治钜鹿县,即今河北省平乡县。《晋书.地理志》有钜鹿国,辖钜鹿县。

    【七】 上党,郡名,有今山西省东南角地区。

    【八】 广都,县名,汉置,晋因之,属于蜀郡,故城在四川省原华阳县今中心镇东南。

    【九】 “重六斤”,合到现在的斤不到三斤。现在四川苍溪的苍溪梨,平均果重二斤,大的达三斤,山西万荣的金梨还要大,大的可达四斤。

    【一0】新丰,县名,故城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

    【一一】弘农,郡名,治弘农县,在今河南省灵宝县南。京兆,郡名,三国魏置,故治在今陕西省长安县西北。汉右扶风地,三国魏改扶风郡,晋因之,故治在今陕西省泾阳县西北。

    【一二】阳城,同名的地名颇多,这里可能指古阳城县,在今河南省登封县。

    【一三】青田,山名,在今浙江省青田县西北。青田县始置于唐。

    【一四】“子大一围五寸”,由于果实大,所以记载下来。“一围”犹言“一尺”。如果在“子大”作逗,则“一围”作为果实的周围讲,一个梨的周围才三寸五六分(汉一尺合今七寸弱,魏晋一尺合今七寸余),那是很小的梨。元黄公绍《古今韵会》以“五寸”为一围,亦非此所指。宋王得臣《麈史》卷中“辨误”:“凡言木之巨细者,始曰拱把,大曰围,引而增之曰合抱。盖拱把之间,才数寸耳;围则尺也;合抱则五尺也。《庄子》曰:‘……挈之百围’,疏云:‘以绳束之,围粗百尺’是也。今人以两手指合而环之,适周一尺。”则以一尺当一围,是两手拇指、食指所围合的约数。这里“一围五寸”,当从此说,是说其大周围一尺又五寸。一尺五寸约合今一尺多点,这样大的梨算是大梨,但也并不稀奇,浙东的“散花梨”,这样大的不少,而青田正属浙东。《要术》本篇引录的各种梨品种,多属北方白梨系统,这个青田梨却是南方沙梨系统的品种。

    【一五】朐山,山名,有二:一在山东省临朐县东南,一在江苏省东海县南。据左思“朐山之梨”写入《齐都赋》,应是指山东朐山。

    【一六】《文选》潘岳《闲居赋》:“张公大谷之梨。”刘良注:”洛阳有张公,居大谷,有夏梨,海内唯此一树。”但《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王廙《洛阳赋》则称:“梨则大谷冬紫,张公秋黄。”

    【一七】“唯二子生梨,余皆生杜”,多数栽培果树的种子变异性大,而栽培梨的种子不易保纯,一千四百年前的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已观察到栽培梨的种子只有20%长成梨,其余仍然变成杜梨,所以多采用嫁接繁殖法。本篇重在嫁接繁殖,故标篇名为“插梨”,与他篇异。

    【一八】“插”,这里指嫁接。本卷《园篱》篇和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则指扦插。

    【一九】“棠、杜”,古人多以为棠就是杜,《要术》指出二者不同,并见卷五《种棠》篇。梨属的杜梨和豆梨,都有棠梨的异名,而褐梨又别名棠杜梨,因此现在植物学分类上二者定名尚未统一。

    【二0】“理”是“肌理”,指果肉组织,“细理”就是果肉细密,脆嫩多汁,而石细胞少。

    【二一】用枣和石榴嫁接梨树,亲缘很远,但仍有百分之十到二十的成活率,而且品质很好,说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嫁接技术之高。

    【二二】“莩”,指叶芽或花芽外被覆的鳞片;“开莩”,叶芽舒展开来。

    【二三】“麻纫”,麻缕,麻绳。

    【二四】“披”,开裂。下文“遇大风则披”,指砧穗接合处被折裂。《史记.范睢列传》:“木实繁者披其枝”,则指主侧枝的基部皮层接合处被折裂,易发生于枝叉角度较小接合处成为“死皮层”的情况下。

    【二五】“箪”,原是一种容器,这里是指作成圆筒状,围在杜梨砧木的外围,围内用土填满筑实,好像用箪“盛”着的样子。下文“以笼盛梨”,“梨”指接穗,用笼围裹接穗,以避免被风摇撼披裂。这是对嫁接苗的管理,在这时非常重要。

    【二六】“攕”,音纤,指用利刀斜削。

    【二七】“皮木之际”,皮层和木质部之间。下文“木边向木,皮还近皮”,是使木质部对准木质部,韧皮部对准韧皮部,使形成层密接,才能成活。

    【二八】环切一圈叫做“■”,见卷一《耕田》篇注释【五】。这里是指在梨枝开始斜削的那个地位上(“斜攕之际”),环绕着梨枝轻轻地刻切一圈,不要伤及绿色的皮层,然后将圈以下的表层黑皮剔去。

    【二九】“掌”是“■”字的别体,亦即“牚”字,也写作“■”、“撑”乃至“枨”、“樘”、“■”……各形。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五《僧祇经》卷三五“■触”:“又作敞、枨、樘、橙四形,同。丈(按原误作“文”,据卷十七《出曜论》“敞治”作“丈诤反”改正)衡反。敞(按应作“■”)亦触也。”《周礼.考工记》”弓人”:“维角■之。”孙诒让《周礼正义》:“段玉裁云:‘■,古本音堂,其字变牚、变樘、变■。’……以角■距之,以辅其力也。”是“■”即支■,引申为碰动、抵触。这里“掌”即作碰动讲,不是指“手掌”。卷五《种榆白杨》篇院刻、金抄作“棠”,也是”■”的别体,并非错字,而湖湘本作“长”,则是“枨”字脱“木”旁。

    【三0】“十字破杜”,将砧木劈成十字形来接,即现在所称的割接。

    【三一】“根蒂小枝”,主干基部长出的小枝条。采此作接穗,生长较速而结果较迟。

    【三二】“■”,古文“喜”字。

    【三三】“鸠脚”,结果枝分叉像鸠脚形,实际指结果枝群。“老枝”,由于是结果枝的二年生枝,所以结果早,可以提早二年。但结果枝长一回一个疙■,又短,所以树形丑。

    【三四】“金创”,指刀箭所伤的“疮”。

    【三五】“下根”,指剪下梨枝的下端,即剪口一端。烧过可以防止伤口腐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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