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五 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种榆【一】、白杨第四十六

    《尔雅》曰(一):“榆,白枌。”注曰:“枌榆,先生叶,却着荚;皮色白。”

    《广志》曰(二):“有姑榆,有朗榆。”

    按今世有刺榆,木甚牢肕,可以为犊车材。梜榆(三),可以为车毂及器物。山榆,人【二】可以为芜荑(四)【三】。凡种榆者,宜种刺、梜(五)两种,利益为多;其余软弱,例非佳木也。

    榆性扇地,其阴下五谷不植【四】。随其高下广狭,东西北三方,所扇各与树等。种者,宜于园地北畔,秋耕令熟,至春榆荚落时,收取,漫散,犁细■,劳之。明年正月初,附地芟杀,以草覆上,放火烧之【五】。一根上必十数条俱生,只留一根强者,余悉掐(六)去之。一岁之中,长八九尺矣。不烧则长迟也。后年正月、二月,移栽之。初生即移者,喜曲,故须丛林长之三年,乃移植。初生三年,不用采叶,尤忌捋心(七);捋心则科茹不(八)长【六】,更须依法烧之,则依前茂矣。不用■沐。■者长而细,又多瘢痕;不■虽短,粗而无病。谚曰:“不■不沐,十年成毂(九)。”言易粗也。必欲■者,宜留二寸。

    于■坑【七】中种者,以陈屋草布■中,散榆荚于草上,以土覆之。烧亦如法。陈草速朽(十),肥良胜粪。无陈草者,用粪粪之亦佳。不粪,虽生而瘦。既栽移者,烧亦如法【八】也。

    又种榆法:其于地畔种者,致雀损谷;既非丛林,率多曲戾。不如割地一方种之。其白土薄地不宜五谷者,唯宜榆及白榆(十一)。

    地须近市。卖柴、荚、叶,省功也。梜榆、刺榆、凡榆【九】:三种色,别种之,勿令和杂。梜榆,荚、叶味苦;凡榆,荚味甘,甘者春时将(十二)煮卖,是以须别也。耕地收荚,一如前法。先耕地作垄,然后散榆荚。垄者看好【一0】,料理又易。五寸一荚,稀穊得中。散讫,劳之。榆生,共草俱长,未须料理。明年正月,附地芟杀,放火烧之。亦任生长,勿使棠杜康反(十三)近。又至明年正月,斸去恶者,其一株上有七八根生者,悉皆斫去,唯留一根粗直好者。

    三年春,可将荚、叶卖之。五年之后,便堪作椽。不梜者,即可斫卖。一根十文。梜(十四)者【一一】镟作独乐【一二】及盏。一个三文。十年之后,魁、■、瓶、榼【一三】,器皿,无所不任。一■七文,一魁二十,瓶、榼各直一百文也。十五年后,中为车毂及蒲桃■【一四】。■一口,直三百。车毂一具,直绢三匹。

    其岁岁料简(十五)■治之功,指柴雇人--十束雇一人--无业之人,争来就作。卖柴之利,已自无赀;岁出万束,一束三文,则三十贯;荚叶在外也。况诸器物,其利十倍。于柴十倍,岁收三十万。斫后复生,不劳更种,所谓一劳永逸。能种一顷,岁收千匹。唯须一人守护、指挥、处分,既无牛、犁、种子、人功之费,不虑水、旱、风、虫之灾,比之谷田,劳逸万倍。

    男女初生,各与小树二十株,比至嫁娶,悉任车毂。一树三具,一具直绢三匹,成绢一百八十匹:娉财资遣,粗得充事。

    《术》曰:“北方种榆九根,宜蚕桑,田谷好。”

    崔寔曰:“二月,榆荚成,及青收,干以为旨蓄。“旨,美也;蓄,积也。司部收青荚,小蒸曝之,至冬以酿酒,滑香,宜养老。《诗》云:‘我有旨蓄,亦以御冬’也。”色变白,将落,可作■■。随节早晏,勿失其适。“■,音牟;■,音头:榆酱。””

    白杨,一名“高飞”,一名“独摇”。性甚劲直,堪为屋材;折则折矣,终不曲挠(十六)。奴孝切。榆性软,久无不曲,比之白杨,不如远矣。且天性(十七)多曲,条直者少;长又迟缓,积年方得。凡屋材,松柏(十八)为上,白杨次之,榆为下也。

    种白杨法:秋耕令熟。至正月、二月中,以犁作垄,一垄之中,以犁逆顺各一到,■【一五】中宽狭,正似(十九)葱垄。作讫,又以锹掘底,一坑作小■(二十)【一六】。斫取白杨枝,大如指、长三尺者,屈着垄中,以土压上,令两头出土,向上直竖。二尺一株。明年正月中,■去恶枝,一亩三垄,一垄七百二十株【一七】,一株两根,一亩四千三百二十株(二一)。

    三年,中为蚕■【一八】。都格反五年,任为屋椽。十年,堪为栋梁。以蚕■为率,一根五钱,一亩岁收二万一千六百文。柴及栋梁、椽柱在外。岁种三十亩,三年九十亩。一年卖三十亩,得钱六十四万八千文。周而复始,永世无穷。比之农夫,劳逸万倍。去山远者,实宜多种。千根以上,所求必备。

    (一) 见《尔雅.释木》。注为郭璞注。正注文并同《要术》。

    (二) 《太平御览》卷九五六“榆”引《广志》作:“有姑榆,有郎榆。郎榆,无荚,材又任车用,至善。青■(按同蠡,是皮厚的意思)者出渤海东光,以供官。”东光,今河北省东光县。

    (三) “梜榆”,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枌榆”,湖湘本讹作”挟榆”,据院刻、金抄改正。

    (四) 院刻、明抄作“荑”,金抄讹作“荚”(参看注释【三】)。

    (五) “梜”,张校讹作“粉”,明抄、湖湘本讹作“挟”,据院刻、金抄改正。

    (六) 《学津》本、渐西本作“掐”,他本均误作“掏”。此字在他处院刻等所误亦同,本书迳予改正,不再作校记。又这条注文应在下文“长八九尺矣”下,而这个地位的注文,应是下面“不烧则长迟也”的一条,这二条注文颠倒错了。

    (七) 正文和注文的“捋心”,仅院刻如文,指摘顶芽;金抄误作“特心”;湖湘本误作“采心”;黄校、明抄正文均误作“捋之”,注文黄校不误,明抄误作“将心”。

    (八) “不”,明抄、湖湘本误作“太”,据院刻、金抄改正。

    (九) “毂”,明抄误作“谷”,他本不误。

    (十) 院刻、金抄作“速朽”,指陈屋草腐烂得快,是正字;黄校、张校、明抄作“还根”,是形近而讹。

    (十一)“白榆”虽然就是“枌榆”,但贾氏称之为“枌榆”,不称“白榆”,而且在这里也和下文“梜榆、刺榆、凡榆三种”不协调,黄麓森疑是“白杨”之误。应是“白杨”之误。

    (十二)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作“将”;黄校、张校作“捋”,虽似可通,实误。“将”是“把它拿来”,魏晋南北朝文献中常这样用。

    (十三)院刻、金抄作“棠(杜康反)”,《辑要》引同;黄校、明抄作“掌(止两反)”,湖湘本作“长(止两反)”。按“棠”、”掌”都是“■”的别体(不是棠梨、手掌),即“牚”字,现在写作“■”;“■”,古本音“杜康反”(音堂)。但“止两反”读为”手掌”的“掌”,大误。湖湘本的“长”,加木旁作“枨”也就是”■”字。参看卷四《插梨》篇注释【二九】。

    (十四)“梜”,明抄误作“挟”,院刻、金抄、湖湘本不误。

    (十五)院刻、金抄作“料简”,他本均作“科简”。“科简”只是斫去科条,义同“■治”,应以作“料简”为是。

    (十六)“折则折矣,终不曲挠”,“折”,各本同,应有误。“折”与“曲挠”无别,讲不通;如果作折断讲,用作梁柱,比“曲挠”更坏。《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卷二一“白杨”引《悬笥琐探》:“白杨……修直端美,用为寺观材,久则疏裂,不如松柏材劲实也。”则白杨久则析裂开坼,“折”应是“析”或“坼”字之讹。

    (十七)院刻、金抄、明抄作“天性”;黄校、张校、湖湘本作“木性”。

    (十八)“柏”,从黄校、明抄;金抄作“梅”,当误;院刻模糊不清。

    (十九)“似”下明抄、湖湘本有“作”字,当系袭下文“作讫”而衍;院刻、金抄无,《辑要》引亦无,下文种《槐柳楸梓梧柞》篇:“■中宽狭,正似葱垄”,亦无“作”字,故从院刻。

    (二十)院刻、金抄作“■”,明抄、湖湘本作“堑”,二字同,但上文种榆作“■”,本书统一作“■”。

    (二一)“株”,各本同,上文既称“一株两根”,此处亦应作“根”。

    【一】 本篇的“榆”,似指白榆。下文所称的“凡榆”,当亦指此。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三三“榆”:“今以有荚者为姑榆,无荚者为郎榆。南方榆,秋深始结荚,不可食,即《拾遗》之榔榆也。其有■(按即“刺”字)者为■榆,质坚。其皮白者为枌榆,北方食之。”

    “姑榆”即《尔雅.释木》的“无姑”,是现在的大果榆,也叫“黄榆”。先叶开花,春夏间结大翅果,产于北方。其果实阴干或制酱后,现在中药上还保存着“芜荑红”的名称。唐陈藏器《本草拾遗》:“作酱食之,……此山榆仁也。”大果榆现在徐州还称“山榆”,则《要术》所称“山榆人可以为芜荑”,当即指本种。

    榔榆,翅果小形,深秋成熟。在本草书上陈藏器《本草拾遗》始着录,称:“秋生荚,如北榆。陶公只见榆作注(按指陶弘景《名医别录》,见下),为南土无榆也。”

    刺榆,小枝具硬刺,花与叶同时展放。果实呈歪锥形,背面具翅,初秋成熟。木质坚硬致密。

    “枌榆”即《尔雅》的“白枌”,即今白榆,三四月间,先叶开花,果荚春夏间成熟。北方常以果荚和面粉或小米粉蒸食;青荚蒸过晒干可酿酒,老熟的可制酱。《神农本草经》所着录的“榆皮”,一般的解释是指本种的皮,而陶弘景《名医别录》则说“八月采实”,则所指各别,因此《唐本草》注说:“榆,三月实熟,寻则落矣,今称‘八月采实’,恐本经(指《名医别录》)误也。”陈藏器《本草拾遗》明白指出:“榆荚,……四月收实,作酱,似芜荑。……江东有刺榆,无大榆,……刺榆秋实,故陶错误也。”据此,唐时江东仍无春夏间结荚的榆,陈藏器因称春夏间结荚者为“北榆”,并说“南土无榆”。至吴其浚所见南方的榆,也还是榔榆。

    【二】 果仁的“仁”,宋元以前均作“人”(段玉裁说),在《要术》中亦均作“人”。

    【三】 《尔雅.释木》:“无姑,其实夷。”郭璞注:“无姑,姑榆也。生山中,叶圆而厚,剥取皮,合渍之,其味辛香,所谓‘无夷’。”“无夷”即由无姑的果实“夷”得名,后来加草头作“芜荑”。因其果仁可制酱,故亦称其酱为“芜荑”。但郭注作“叶圆而厚”,有误。据史游《急就篇》卷二“芜荑”颜师古注:“无姑……生于山中,其荚圆厚,剥取树皮,合渍而干之,成其辛味也。”榆叶不圆,颜注作“其荚圆厚”,郭注的“叶”是“荚”字被后人搞错的,而且《尔雅》明说“其实夷”,郭注也只能对“荚”作解释,不应文不对题说叶不说荚。又,《尔雅.释草》有“莁荑,蔱蘠”,所指为草本,非此木本“芜荑”。

    【四】 “植”,通“殖”。《淮南子.主术训》:“五谷繁植。”

    【五】 “放火烧之”,方法与上篇引《泛胜之书》的割桑苗放火烧过相同,有促进新条生长迅速旺盛的作用。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二月”“种旧椹”条有类似记载。《要术》对楮树苗亦采用之,见下文《种谷楮》篇。

    【六】 《易经》“既济”:“繻,有衣袽。”王弼注:“衣袽,所以塞舟漏也。”“袽”是破布烂絮之类,是塞船漏的杂乱东西。竹上刮下来的竹皮叫“竹茹”,《名医别录》有“败船茹”的药,即是塞漏船的败竹茹。“袽”即“茹”字。《要术》的特用口语以“茹”当“裹”字用,即由堵塞一义引申而来。堵塞是用杂乱东西填塞下部,没有一点空隙。这里“科茹不长”也是下部丛脞过密的意思,即是说,小榆树被摘去顶芽后,主干长不高长不大,下部反而长出丛密的分枝,形成臃肿矮脞的样子。

    【七】 “■坑”,即沟坑。

    【八】 “既栽移者,烧亦如法”,既经移植的“栽”,成活后也要照样烧过。

    【九】 “凡榆”,意谓“常榆”,即通常所指的榆,据注文“荚味甘,……春时将煮卖”,当指白榆。

    【一0】“看好”,整齐匀直。

    【一一】“梜榆”,从“梜者”看来,此榆木特宜于作镟作材,可供镟成中空器物之用,小者如盏、碗,大者如魁、缸,在木理上有其特性,和刺榆、凡榆不同,所以有“梜者”、“不梜者”的分别。但未详是何种榆木。

    【一二】“独乐”,即“陀螺”,小孩玩具。

    【一三】“魁”,《说文》:“羹斗也。”即盛羹的大碗。“榼”,《说文》:“酒器也。”“■”即今“碗”字。

    【一四】“■”,字书未收,当即“瓨”字,现在写作“缸”,《辑要》引即作“缸”。

    【一五】“■”即“■”字,即今“墑”字。这里指犁沟。清祁寯藻《马首农言.种植篇》:“今年耕墑,明年耕垄,则地力有余矣。”《方言篇》:“犁沟谓之墑,两犁之间谓之垄。”说明“墑”就是古所谓“畎”,也就是《要术》所称的“■”,现在还称理沟为“理墑”。

    【一六】“又以锹掘底,一坑作小■”,再在沟底掘稍深的坑,略作长形的小■坑形,以便于使白杨枝屈着沟底,使两头出土,向上竖起。

    【一七】“一亩三垄,一垄七百二十株”,反映贾思勰当时的亩制是二百四十方步的长条亩,即■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每步六尺,亩长一千四百四十尺,每二尺一株,一垄适得七百二十株。“一亩三垄”,其间隔也是二尺,三垄合成一步的亩宽(《种槐柳楸梓梧柞篇》移栽楸苗:“方两步一根,两亩一行”,说明亩宽是一步)。明董谷《碧里杂存》卷上“论亩”引当时农谚:“横十五,竖十六,一亩田,稳稳足。”同样是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但亩形略近正方。

    【一八】“■”,音摘,同“樀”,也写作“■”、“■”,都和上篇引崔寔《四民月令》的“■”同字,即蚕架的横档木,亦称“蚕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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