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六 养鹅、鸭第六十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养鹅、鸭第六十

    《尔雅》曰(一):“舒雁,鹅。”

    《广雅》曰(二):“鴐鹅,野鹅也。”

    《说文》曰(三):“鵱鷜,野鹅也。”

    晋沈充《鹅赋.序》曰(四):“于时绿眼黄喙,家家有焉。太康中得大苍(五)鹅,从喙至足,四尺有九寸,体色丰丽,鸣声惊人。”

    《尔雅》曰(六):“舒凫,鹜【一】。”

    《说文》云(七):“鹜,舒凫。”

    《广雅》曰(八):“鸗、凫、鹜,鸭也。”

    《广志》曰(九):“野鸭,雄者赤头,有距。鹜生百卵,或一日再生;有露华鹜,以秋冬生卵:并出蜀中。”

    鹅、鸭,并一岁再伏【二】者为种。一伏者得子(十)少;三伏者,冬寒,雏亦多死也。

    大率鹅三雌一雄,鸭五雌一雄。鹅初辈【三】生子十余,鸭生数十;后辈皆渐少矣。常足五谷饲之,生子多;不足者,生子少。

    欲于厂屋之下作窠,以防猪犬狐狸惊恐之害。多着细草于窠中,令暖。先刻白木为卵形,窠别着一枚以诳之。不尔,不肯入窠,喜东西浪生;若独着一窠,后有争窠之患。生时寻即收取,别着一暖处,以柔细草覆藉(十一)【四】之。停置窠中,冻即雏死。

    伏时,大鹅一十子,大鸭【五】二十子;小者减之。多则不周。数起者,不任为种。数起则冻冷也。其贪伏不起者,须五六日一与食,起之令洗浴。久不起者,饥羸身冷,虽伏无热。

    鹅鸭皆一月雏出。量雏欲出之时,四五日内,不用闻打鼓、纺车、大叫(十二)、猪、犬及舂声;又不用器淋灰,不用见新产妇。触忌者,雏多厌杀,不能自出;假令出,亦寻死也。

    雏既出,别作笼笼之。先以粳米为粥糜,一顿饱食之,名曰“填嗉【六】”。不尔喜轩虚羌丘尚切(十三)量【七】而死。然后以粟饭,切苦菜、芜菁英为食。以清水与之,浊则易。不易,泥塞鼻则死。入水中,不用停久,寻宜驱出。此既水禽,不得水则死;脐未合,久在水中,冷彻亦死。于笼中高处,敷细草,令寝处其上。雏小,脐未合,不欲冷也。十五日后,乃出笼(十四)。早放者,非直乏力(十五)致困,又有寒冷,兼乌(十六)鸱灾也。

    鹅唯食五谷、稗子及草、菜,不食生虫。《葛洪方》曰:“居‘射工’(十七)之地,当(十八)养鹅,鹅见此物能食之,故鹅辟此物也。”鸭,靡不食矣。水稗实成时,尤是所便,啖此足得肥充。

    供厨者,子鹅百日以外,子鸭六七十日,佳。过此肉硬。

    大率鹅鸭六年以上,老,不复生伏矣,宜去之。少者,初生,伏又未能工。唯数年之中佳耳。

    《风土记》曰(十九):“鸭,春季雏,到夏五月则任啖,故俗五六月则烹食之。”

    作杬子【八】法(二十):纯取雌鸭,无令杂雄,足其粟豆,常令肥饱,一鸭便生百卵。俗所谓“谷生”者。此卵既非阴阳合生,虽伏亦不成雏,宜以供膳(二一),幸无麛(二二)卵【九】之咎也。

    取杬木【一0】皮,《尔雅》曰(二三):“杬,鱼毒。”郭璞注曰:“杬,大木,子似栗,生南方,皮厚汁赤,中【一一】藏卵、果。”无杬皮者,虎杖【一二】根、牛李【一三】根,并任(二四)用。《尔雅》云(二五):“蒤,虎杖。”郭璞注云:“似红草,粗大,有细节(二六),可以染赤。”净洗细茎(二七),锉,煮取汁。率二斗,及热下盐一升和之。汁极冷,内瓮中,汁热,卵则致败,不堪久停。浸鸭子。一月任食。煮而食之,酒食俱用【一四】。咸彻则卵浮。吴中多作者,至数十斛。久停弥善,亦得经夏也。

    (一) 见《尔雅.释鸟》,文同。

    (二) 《广雅》无此文,《太平御览》卷九一九所引也题作“《广雅》”,可能是根据《要术》,但《艺文类聚》卷九一“鹅”下引《广志》有:“鴐鹅,野鹅也”,未知是《广雅》逸文抑是“《广志》”之误。“鴐”音加,也写作“■”。

    (三) 今本《说文》只是:“■,蒌鹅也。”《尔雅.释鸟》有:“鵱鷜,鹅”。郭璞注:“今之野鹅。”沈涛《说文古本考》:“鵱鷜二字连读,故郭云野鹅,以别于舒雁之鹅。今学者乃以鵱为字句,鷜鹅二字连读,误矣。”据此,并证以《要术》所引,今本《说文》似有脱字。“鵱鷜”,张校、明抄、渐西本误作“■■”,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兹从金抄及《尔雅》作“鵱鷜”,音六、楼。

    (四) “鸣声惊人”下,《艺文类聚》卷九一及《太平御览》卷九一九引沈充《鹅赋.序》尚有:“三年而为暴犬所害,惜其不终,故为之赋云。”太康,晋武帝年号(公元二八○至二八九年)。

    (五) 金抄作“大苍”,《艺文类聚》卷九一、《太平御览》卷九一九引《鹅赋.序》同;明抄作“大仓”,“仓”通“苍”;他本作“太仓”,误(作为地名,江苏太仓州始置于明,作为仓储,在这里讲不通)。

    (六) 见《尔雅.释鸟》,文同。

    (七) “云”,据金抄补,他本均脱。《说文》“凫”下有“也”字。“鹜”,明抄误作“骛”。

    (八) 此条黄校、张校只是:“鹜,鸭”,明抄、湖湘本只是:”鹜,鸭也”(“鸭”,湖湘本误作“雅”),仅金抄作:“鸗、凫、鹜,鸭也。”《广雅.释鸟》又多二字,作:“■、鴄、鸗、凫、鹜,■也。”前三字音末、匹、龙。“■”即“鸭”字。

    (九) 《广志》,明抄误作《广雅》;黄校、张校则脱“《广志》曰:野鸭”五字;他本脱“《广志》曰”三字,“野鸭”误作“野雅”;仅金抄作“《广志》曰”云云,全文无脱误,兹据以校正。

    “距”,黄校、张校误作“矩”,湖湘本误作“跙”;“鹜生百卵”的“鹜”,明抄误作“骛”,湖湘本俗写作“鹜”。”露华鹜”的“华”,黄校、明抄、湖湘本等脱,据金抄及《艺文类聚》卷九一“鸭”、《太平御览》卷九一九“鹜”引《广志》补(渐西本已补)。“生卵,并出蜀中”,黄校、明抄、湖湘本等误作“生顿,并出蜀口”,据金抄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改正。

    (十) 金抄作“子”(《辑要》引同,《学津》本从《辑要》),黄校、明抄、渐西本作“卵”(湖湘本、《津逮》本误作“时”)。按就《要术.养鸡》、《养鹅鸭》二篇全文看来,“子”一般指种卵,“卵”则指未经交配受精的所谓“谷生”卵。这里是指种卵,所谓“得子少”,实际是说受精率低,故从金抄,参看注释【二】。

    (十一)金抄、黄校作“藉”,明抄作“籍”,湖湘本脱。“籍”虽通“藉”,但金抄既作本字,故从金抄。

    (十二)金抄、明抄作“■”,当系由“叫”的讹字“■”错成。湖湘本作“■”,是“叫”的俗写,兹据以改正。

    (十三)明抄作“立向切”;黄校、张校作“立句切”,均误;湖湘本空白一格;金抄则脱“羌”字,而将这注音的三字误并为一字像”■”(上半“切立”模糊)。按《方言》卷一有“唴”,郭璞注:”丘尚反”。“羌”、“唴”同字,“羌量”即“唴■”,则《要术》“立向切”应是“丘尚切”之误,兹改正。

    (十四)“笼”,张校、湖湘本等脱,据金抄、明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据补)。

    (十五)明抄、湖湘本作“力”,金抄作“劣”。

    (十六)金抄作“乌”,明抄、湖湘本误作“鸟”。

    (十七)“射工”,明抄作“射土”,湖湘本作“躬工”,均误,据金抄改正。《博物志》卷二:“江南山溪水中,有射工虫,甲虫之类也。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随所着处发疮,不治则杀人。”

    (十八)金抄及《辑要》引作“当”;明抄、湖湘本误作“常”。

    (十九)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五引《风土记》作:“■,春孚雏,到夏至月皆任啖也”,无“故俗五六月则烹食之”句。全文参看卷九《■■法》篇校记(一)。“■”即“鸭”字,“孚”同“孵”。《要术》的“季”,虽亦可通,应以作“孚”为正,疑形似而讹。

    (二十)“作杬子法”,这四个字,金抄、明抄、湖湘本原来的格式都是单独一行,低二格或三格书写;张校也是这样,但黄校刘录则称:“宋本无此四字”,渐西本竟据以删去,非。为使全书一致,现在改为这样的格式。

    (二一)“膳”,明抄、《津逮》本误作“赡”,湖湘本误作“瞻”,据金抄改正(《辑要》引同,《学津》本、渐西本从之)。

    (二二)黄校、明抄脱“麛”字(但黄校陆录作“取”,实系陆误),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渐西本据补;湖湘本、《津逮》本则误作“■”)。

    (二三)见《尔雅.释木》,正注文并同《要术》。“栗”,湖湘本误作“粟”。

    (二四)“任”,各本误作“作”,据金抄改正。上文“李根”二字,湖湘本脱。

    (二五)见《尔雅.释草》,文同。郭璞注“草”下有“而”字。

    (二六)金抄作“节”,他本及郭璞注均作“刺”,兹从金抄,参看注释【一二】。“细节”犹言“密节”。

    (二七)此“茎”字各本都有,但上文既说“取杬木皮”,疑系衍文,应作“净洗,细锉”。

    【一】 “凫”,音扶,是野鸭。“鹜”,音木,又音务,是家鸭。但“舒凫”,也指家鸭,和“雁”指野鹅,“舒雁”指家鹅一样。郝懿行解释说:“谓之舒者,以其行步舒迟也。”

    【二】 “再伏”,指第二次孵化。这次孵化在三四月,天气转暖,青草初生,而且白昼放养时间长,苗鹅、苗鸭长得好,发育快,最适宜于留作种用。第一次孵化,卵都是在冷天下的,天愈冷,受精率愈低,因而孵化率也不高。第三次孵化则在冷天,当然成活率低。

    【三】 “初辈”,第一批。

    【四】 “覆”,上面盖;“藉”,下面衬垫。

    【五】 孵卵是家禽繁殖后代的本能,《要术》当时鸭也是进行以鸭孵鸭的。后来随着家禽业的发展,并因鸭的就巢性不强,孵化率不高,乃逐渐为鸡的代抱所代替。

    【六】 “嗉”,指嗉囊,俗称“嗉子”。苗鹅、苗鸭生长特别迅速,而消化道发育不完全,功能也不完善,“填嗉”有刺激和促进消化道发育的作用。《尔雅.释鸟》:“亢,鸟咙;其粻,嗉。”郭璞注:“亢,即咽。”“嗉者,受食之处,别名嗉,今江东呼粻。”

    【七】 “羌量”,据《集韵》解释是:“鸟雏饥困貌”。按《集韵》收集《要术》中的异文僻字颇多,如卷一《种谷》篇的“■”、”■”等字,这个“羌量”的解释也可能是根据《要术》推测而来。《方言》卷一:“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大人少儿泣而不止,谓之‘唴’,哭极音绝,亦谓之‘唴’;平原谓啼极无声,谓之‘唴■’。”郭璞注:唴,“丘尚反”,“■,音亮,今关西语亦然。”《广雅.释诂三》作“唴喨”。“羌量”和“唴■”、“唴喨”同音,都是群众口语的借音字。所谓“羌量”是形容哑声嘶叫的声音。元刻本《辑要》引有异文,“喜轩虚”作“噎辄虚”,意有未周。

    【八】 “杬子”,即咸鸭蛋。

    【九】 “麛”,音迷,指初生的幼兽;“卵”指正在孵化的鸟卵。“麛卵”,这里借用为不伤害生命的意思。《礼记.曲礼》:“士不取麛卵。”孔颖达疏:“麛乃是鹿子之称,而凡兽子亦得通名也。卵,鸟卵也,春方乳长,故不得取也。”

    【一0】《尔雅》的“杬,鱼毒”,和郭璞注的“杬木”是不相干的二种植物,颜师古指出郭注是错的。“杬”,字亦从艸作“芫”,即瑞香科的芫花,落叶灌木,高一米左右,有毒,可毒鱼,故又名“鱼毒”,亦称“毒鱼”。宋苏颂《图经本草》:”芫花生淮源川谷,今在处有之。”现在南北各地都有。郭注所称:“杬,大木,子似栗,生南方”,形态不同,产地亦异。《文选》左思《吴都赋》:“绵、杬、杶、栌”,刘渊林注:“杬,大树也。其皮厚,味近苦涩,剥干之,正赤,煎讫以藏众果,使不烂败,以增其味。豫章有之。”其说与郭同。故颜师古注《急就篇》卷四“芫华”说:“郭景纯(即郭璞)……误耳。其生南方用藏卵、果者,自别一杬木,乃左思《吴都赋》所云‘绵、杬、杶、栌’者耳,非(《尔雅》)鱼毒之杬也。”有毒的芫花,自不能藏卵、果,郭璞以杬木误注《尔雅》芫花别名鱼毒的“杬”。《要术》所称的“杬木”,却正是郭璞所误注的,也就是刘渊林所指的。清郭柏苍《闽产录异》卷三“木属”记载有“杬”说:“子似槠而更坚,可食。”结合郭璞所说“子似栗”,疑是壳斗科属的植物。

    【一一】“中”,可以,合用。

    【一二】蓼科的虎杖是高大粗壮的多年生草本,茎中空,呈圆柱形,嫩时有红紫斑点,节有膜质鞘状托叶。根茎木质,黄色,古时和甘草煮汁作为夏季的饮料。《图经本草》:“苗茎如竹笋状,上有赤斑点。……根皮黑色,破开即黄。……郭璞云:‘……可以染赤’是也。……其汁染米作糜、■益美。”《尔雅.释草》郭璞注所谓:“似红草,粗大,有细刺,可以染赤。”无疑就是这一种。但说“有细刺”,则有不符,可能郭璞把“节”当作“刺”,而金抄此字正作“节”,更可能今本郭注是“节”字之误。关于用虎杖根煮汁腌盐鸭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齐民要术》有咸杬子法,……今吴人用虎杖根渍之,亦古遗法。”

    【一三】“牛李”,《名医别录》:“鼠李,……一名牛李。”宋苏颂《图经本草》、寇宗奭《本草衍义》以至《本草纲目》所说均同,即鼠李科的鼠李,果实、树皮供药用,树皮并可制黄色染料。又《本草纲目》卷二九“李”引《开宝本草》:“李有绿李、黄李、紫李、牛李、水李,并甘美堪食。”则“牛李”是李之一种,非《要术》此处所指。

    【一四】“煮而食之,酒食俱用”,煮熟以后,下酒过饭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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