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七 笨符本切曲并酒第六十六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笨符本切曲【一】并酒第六十六

    作秦州【二】春酒曲法:七月作之,节气早者,望前作;节气晚者,望后作。用小麦不虫者,于大镬釜中炒之。炒法:钉大橛,以绳缓缚长柄匕匙着橛上【三】,缓火微炒。其匕匙如挽桌法,连疾搅之,不得暂停,停则生熟不均。候麦香黄便出,不用过焦。然后簸择,治令净。磨不求细;细者酒不断粗(一),刚强难押。

    预前数日刈艾,择去杂草,曝之令萎,勿使有水露气。溲曲欲刚,洒水欲均。初溲时,手搦不相着者佳。溲讫,聚置经宿,来晨熟捣。作木范之:令饼方一尺,厚二寸。使壮士熟踏之。饼成,刺作孔。竖槌,布艾椽上【四】,卧曲饼艾上,以艾覆之。大率下艾欲厚,上艾稍薄。密闭窗、户。三七日曲成。打破,看饼内干燥,五色衣成,便出曝之;如饼中未燥,五色衣未成,更停三五日,然后出。反覆日晒,令极干【五】,然后高厨上积之。此曲一斗,杀米七斗。(二)

    作春酒法:治曲欲净,锉曲欲细,曝曲欲干。以正月晦日,多收河水;井水若(三)咸,不堪淘米,下饙亦不得。

    大率一斗曲,杀米七斗,用水四斗,率以此加减之。十七石瓮,惟得酿十石米,多则溢出。作瓮随大小(四),依法加减。浸曲七八日,始发,便下酿。假令瓮受十石米者,初下以炊米两石为再馏黍,黍熟,以净席薄摊令冷,块大者擘破,然后下之。没水而已,勿更挠劳【六】。待至明旦,以酒杷搅之,自然解散也。初下即搦者,酒喜厚浊【七】。下黍讫,以席盖之。

    以后,间一日辄更酘,皆如初下法。第二酘用米一石七斗,第三酘用米一石四斗,第四酘用米一石一斗,第五酘用米一石,第六酘、第七酘各(五)用米九斗:计满九石,作三五(六)日停。尝看之,【八】气味足者乃罢。若犹少味(七)者,更酘三四斗。数日复尝,仍未足者,更酘三二斗。数日复尝,曲势壮,酒乃苦者,亦可过十石米,但取味足而已,不必要止十石。然必须看候,勿使米过,过则酒甜。其七酘以前,每欲酘时,酒薄霍霍【九】者,是曲势盛也,酘时宜加米,与次前【一0】酘等--虽势极盛,亦不得过次前一酘斛斗也。势弱酒厚者,须减米三斗。势盛不加,便为失候;势弱不减,刚强不消。加减之间,必须存意。

    若多作五瓮以上者,每炊熟,即须均分熟黍,令诸瓮遍得;若偏酘一瓮令足,则余瓮比候黍熟,已失酘矣【一一】。

    酘,常令寒食【一二】前得再酘乃佳,过此便稍晚。若邂逅【一三】不得早酿者,春水虽臭,仍自中用【一四】。

    淘米必须极净。常洗手剔甲,勿令手有咸气;则【一五】令酒动,不得过夏。

    作颐(八)曲法:断理麦艾布置法,悉与春酒曲同;然以九月中作之。大凡作曲,七月最良;然七月多忙,无暇及此,且颐曲,然(九)此曲九月作,亦自无嫌。若不营春酒曲者,自可七月中作之【一六】。俗人多以七月七日作之。崔寔亦曰(十):“六月六日,七月七日,可作曲。”

    其杀米多少,与春酒曲同。但不中为春酒:喜动。以春酒曲作颐酒,弥佳也。

    作颐酒法:八月、九月中作者,水未定(十一),难调适,宜煎汤三四沸,待冷然后浸曲,酒无不佳。大率用水多少,酘米之节,略准春酒,而须以意消息【一七】之。十月桑落时者,酒气味颇类春酒。

    河东颐白酒法:六月、七月作。用笨曲,陈者弥佳,■治【一八】,细锉。曲一斗,熟水三斗,黍米七斗。曲杀多少,各随门法。常于瓮(十二)中酿。无好瓮者,用先酿酒大瓮,净洗曝干,侧瓮着地作之。

    旦起,煮甘水,至日午,令汤色白乃止。量取三斗,着盆中。日西,淘米四斗,使净,即浸【一九】。夜半炊作再馏饭,令四更中熟,下黍饭席上,薄摊,令极冷。于黍饭初熟时浸曲,向晓昧旦日未出时,下酿,以手搦破块,仰置勿盖。日西更淘三斗米浸,炊还令四更中稍【二0】熟,摊极冷,日未出前酘之,亦搦块破。明日便熟。押出之。酒气香美,乃胜桑落时作者。

    六月中,唯得作一石米。酒停得三五日。七月半后,稍稍多作。于北向户大屋中作之第一。如无北向户屋,于清凉处亦得。然要须日未出前清凉时下黍;日出以后热,即不成【二一】。一石米者,前炊五斗半,后炊四斗半。

    笨曲桑落酒法:预前净■曲,细锉,曝干。作酿池【二二】,以■茹瓮,不茹瓮则酒甜,用穣【二三】则太热。黍米淘须极净。以九月九日日未出前,收水九斗,浸曲九斗。当日即炊米九斗为饙。下饙着空瓮中,以釜内炊汤及热沃之,令饙上游水深一寸余便止。以盆合头。良久水尽,饙熟极软,泻着席上,摊之令冷。挹取曲汁,于瓮中【二四】搦黍令破,泻瓮中,复以酒杷搅之。每酘皆然。两重布盖瓮口。七日一酘,每酘皆用米九斗。随瓮大小,以满为限。假令六酘,半前三酘,皆用沃饙;半后三酘,作再馏黍。其七酘者,四炊沃饙,三炊黍饭。瓮满好熟,然后押出。香美势力,倍胜常酒。

    笨曲白醪酒法:净削治曲,曝令燥。渍曲必须累饼置水中,以水没饼为候【二五】。七日许,搦令破,漉去滓。炊糯米为黍【二六】,摊令极冷,以意酘之。且饮且酘,乃至尽。■(十三)米亦得作。作时必须寒食前令得一酘之也。

    蜀人作酴酒【二七】法酴音涂:十二月朝【二八】,取流水五斗,渍小麦曲二斤【二九】,密泥封。至正月、二月冻释,发【三0】,漉去滓,但取汁三斗,杀米三斗。炊作饭,调强软。合和,复密封。数十日便熟。合滓餐之,甘、辛、滑如甜酒味,不能醉人。多啖,温温小暖而面热也。

    粱米酒法:凡粱米皆得用;赤粱、白粱者佳。春秋冬夏,四时皆得作【三一】。净治曲如上法。笨曲一斗,杀米六斗;神曲弥胜。用神曲,量杀多少,以意消息。春、秋、桑叶落时【三二】,曲皆细锉;冬则捣末,下绢簁【三三】。大率一石米,用水三斗。春、秋、桑落三时,冷水浸曲,曲发,漉去滓。冬即蒸瓮使热,穣茹之;以所量水,煮少许粱米薄粥,摊待温温以浸曲;一宿曲发,便炊,下酿,不去滓。

    看酿多少,皆平分米作三分,一分一炊。净淘,弱炊为再馏,摊令温温暖于人体【三四】,便下,以杷搅之。盆合,泥封。夏一宿,春秋再宿,冬三宿,看米好消,更炊酘之,还泥封。第三酘,亦如之。三酘毕,后十日,便好熟。押出。酒色漂漂与银光一体,姜辛、桂辣、蜜甜、胆苦,悉在其中,芬芳酷烈,轻俊遒爽,超然独异,非黍、秫之俦也。

    穄米酎【三五】法酎(十四)音宙:净治曲如上法。笨曲一斗,杀米六斗;神曲弥胜。用神曲者,随曲杀多少,以意消息。曲,捣作末,下绢簁。计六斗米,用水一斗。从酿多少,率以此加之。

    米必须■,净淘,水清(十五)乃止,即经宿浸置。明旦,碓捣作粉,稍稍箕簸,取细者如■粉法。讫(十六),以所量水煮少许穄粉作薄粥。自余粉悉于甑中干蒸,令气好馏,下之,摊令冷,以曲末和之【三六】,极令调均。粥温温如人体时,于瓮中和粉,痛抨使均柔,令相着;亦可椎打,如椎曲法。擘破块,内着瓮中。盆合,泥封。裂则更泥,勿令漏气。

    正月作,至五月大雨后,夜暂开看,有清中饮,还泥封。至七月,好熟。接【三七】饮,不押。三年停之【三八】,亦不动。一石米,不过一斗糟【三九】,悉着瓮底。酒尽出时,冰硬糟(十七)脆,欲似石灰。酒色似麻油,甚酽(十八)。先能饮好酒一斗者,唯禁得升半。饮三升,大醉。三升不浇,必死。

    凡人大醉,酩酊无知,身体壮热如火者,作热汤,以冷水解--名曰“生熟汤”,汤令均均(十九)小热,得通人手--以浇醉人。汤淋处即冷,不过数斛汤,回转翻覆,通头面痛淋,须臾起坐。与人此酒,先问饮多少,裁量与之。若不语其法,口美不能自节,无不死矣【四0】。一斗酒,醉二十人。得者无不传饷【四一】亲知以为乐(二十)。

    黍米酎法:亦以正月作,七月熟。净治曲,捣末,绢簁,如上法。笨曲一斗,杀米六斗;用神曲弥佳,亦随曲杀多少,以意消息。米细■,净淘,弱炊再馏黍,摊冷。以曲末于瓮中和之,挼令调均,擘破块,着瓮中。盆合,泥封。五月暂开,悉同穄酎法。芬香美酽,皆亦相似。

    酿此二酝,常宜谨慎:多,喜杀人;以饮少,不言醉死,正疑药杀,尤须节量,勿轻饮之。

    粟米酒法:唯正月得作,余月悉不成。用笨曲,不用神曲。粟米皆得作酒,然青谷米最佳。治曲、淘米,必须细、净。

    以正月一日日未出前取水。日出,即晒曲。至正月十五日,捣曲作末,即浸之。大率曲末一斗--堆量之--水八斗,杀米一石。米,平量之。随瓮大小,率以此加,以向满为度。随米多少,皆平分为四分,从初至熟,四炊而已。

    预前经宿浸米令液,以正月晦日向暮炊酿,正作饙【四二】耳,不为再馏。饭欲熟时,预前作泥置瓮边,饙熟即举甑,就瓮【四三】下之,速以酒杷就瓮中搅作三两遍,即以盆合瓮口,泥密封,勿令漏气。看有裂处,更泥封。七日一酘,皆如初法。四酘毕,四七二十八日,酒熟。

    此酒要须用夜,不得白日。四度酘者,及初押酒时【四四】,皆回身映火,勿使烛明及瓮。酒熟,便堪饮。未急待,且封置,至四五月押之弥佳。押讫,还泥封,须便择取荫屋贮置【四五】,亦得度夏。气味香美,不减黍米酒。贫薄之家,所宜用之,黍米贵而难得故也。

    又造粟米酒法:预前细锉曲,曝令干,末之。正月晦日日未出时,收水浸曲。一斗曲,用(二一)水七斗。曲发便下酿,不限日数,米足便休为异耳。自余法用,一与前同。

    作粟米炉酒【四六】法:五月、六月、七月中作之倍美。受二石以下瓮子,以石子二三升蔽瓮底。夜炊粟米饭,即摊之令冷,夜得露气,鸡鸣乃和之。大率米一石,杀,曲末一斗,春酒糟末一斗,粟米饭五斗(二二)。曲杀若少,计须减饭。和法:痛挼令相杂,填满瓮为限。以纸盖口,砖押上,勿泥之,泥则伤热。五六日后,以手内瓮中,看冷无热气,便熟矣。酒停亦得二十许日。以冷水浇。筒饮之。■(二三)出【四七】者,歇【四八】而不美。

    魏武帝上九酝法,奏曰:“臣县故令(二四)九酝春酒法:用曲三十斤,流水五石,腊月二日渍曲(二五)。正月冻解,用好稻米,漉去曲滓便酿。法引曰:‘譬诸虫,虽久多完。’(二六)三日一酿,满九石米止(二七)。臣得法,酿之常善。其上清,滓亦可饮。若以九酝苦,难饮,增为十酿,易饮不病(二八)。”

    九酝用米九斛,十酝用米十斛,俱用曲三十斤,但米有多少耳。治曲淘米,一如春酒法。

    浸药酒法:--以此酒浸五茄木皮【四九】,及一切药,皆有益,神效。--用春酒曲及笨曲,不用神曲。糠、沈埋藏之,勿使六畜食。治曲法:须斫去四缘、四角【五0】、上下两面,皆三分去一,孔中亦剜去。然后细锉,燥曝,末之。大率曲末一斗,用水一斗半。多作依此加之。酿用黍,必须细■,淘欲极净,水清乃止。用米亦无定方,准量曲势强弱。然其米要须均分为七分,一日一酘,莫令空阙,阙即折曲势力。七酘毕,便止。熟即押出之。春秋冬夏皆得作。茹瓮厚薄之宜,一与春酒同,但黍饭摊使极冷,冬即须物覆瓮。其斫去之曲,犹有力,不废余用耳。

    《博物志》胡椒酒法(二九):“以好春酒五升;干姜【五一】一两,胡椒七十枚,皆捣末;好美安石榴五枚,押取汁。皆以(三十)姜、椒末,及安石榴汁,悉内着酒中,火暖取温。亦可冷饮,亦可热饮之。温中下气。若病酒,苦觉体中不调,饮之,能者四五升,不能者可二三升从意。若欲增姜、椒亦可;若嫌多,欲减亦可。欲多作者,当以此为率。若饮不尽,可停数日。此胡人所谓荜拨【五二】酒也。”

    《食经》作白醪酒法:“生秫米一石。方曲【五三】二斤,细锉,以泉水渍曲,密盖。再宿,曲浮,起【五四】。炊米三斗酘之,使和调(三一),盖。满五日,乃好。酒甘如乳。九月半后不作(三二)也。”

    作白醪酒法(三三):用方曲五斤,细锉,以流水三斗五升,渍之再宿。炊米四斗,冷,酘之。令得七斗汁【五五】。凡三酘。济令清【五六】。又炊一斗米酘酒中,搅令和解,封。四五日,黍浮【五七】,缥色上【五八】,便可饮矣。

    冬米明酒法【五九】:九月,渍精稻米一斗,捣令碎末,沸汤一石浇之。曲一斤,末,搅和。三日极酢,合三斗酿米炊之,气刺人鼻,便为大发,搅成。用方曲十五斤酘之。米三斗,水四斗,合和酿之也。

    夏米明酒法【六0】:秫米一石。曲三斤,水三斗渍之。炊三斗米酘之,凡三。济出,炊一斗,酘酒中。再宿,黍浮(三四),便可饮之。

    朗陵【六一】何公夏封清酒法:细锉曲如雀头【六二】,先布瓮底。以黍一斗,次第间水五升浇之。泥着日中,七日熟。

    愈疟酒法:四月八日作。用米一石(三五),曲一斤,捣作末,俱酘水中。须酢(三六),煎一石,取七斗。以曲四斤,须浆冷,酘曲【六三】。一宿,上生白沫,起。炊秫一石,冷,酘中。三日酒成。

    作酃卢丁反(三七)酒【六四】法:以九月中,取秫米一石六斗,炊作饭。以水一石,宿【六五】渍曲七斤。炊饭令冷,酘曲汁中。覆瓮多用荷、箬,令酒香。燥复易之。

    作和酒法:酒一斗;胡椒六十枚,干姜一分,鸡舌香一分,荜拨【六六】六枚,下簁,绢囊盛,内酒中。一宿,蜜一升和之。

    作夏鸡鸣酒法:秫米二斗,煮作糜【六七】;曲二斤(三八),捣,合米和,令调。以水五斗渍之【六八】,封头。今日作,明旦鸡鸣便熟。

    作■【六九】酒法:四月取■叶,合花采之,还,即急抑着瓮中。六七日,悉使乌熟,曝之,煮三四沸,去滓,内瓮中,下曲。炊五斗米【七0】,日中可燥(三九),手一两抑之【七一】。一宿,复炊五斗米酘之,便熟。

    柯柂【七二】良知反酒法:二月二日取水,三月三日煎之,先搅曲中水【七三】。一宿,乃炊秫米饭。日中曝之,酒成也。

    (一) “细者酒不断粗”,各本同。按此指粉碎曲料过细,使酒液浑浊,不利压榨,“粗”,费解,可能原是“糟”字,残烂后错成”粗”,后又改为“粗”。所谓“断”,即指糟粕与酒液的分离。

    (二) 黄丕烈(荛圃)所得校宋本(即黄校),校到这里为止,以下至卷十均未校〔张步瀛校宋本(即张校)系根据黄廷鉴校本转录,只校到卷六止〕。

    (三) 金抄、明抄、湖湘本作“若”,《学津》本、渐西本改作”苦”,没有必要。按这是说井水如果是咸的,不能酿酒,如果是甜井水,那也可以,即《造神曲并酒》篇所说“远河者取极甘井水”,故从金抄。

    (四) “作瓮随大小”,意谓作酒的瓮,随其大小。有改作“随作瓮大小”或“作随瓮大小”,甚或将“作”字拆开,改作“随瓮大小,依法作加减”。其实原文可以,没有必要改动。

    (五) 金抄脱“各”字,明抄、湖湘本等不脱。

    (六) 明抄等作“三五”,金抄误作“二五”。

    (七) “少味”,金抄、明抄作“少米”,误,据湖湘本等改正。

    (八) 本篇内各“颐”字,各本同,金抄均作“■”。按卷八《作酢法》篇“酒糟酢法”有“颐酒糟”,明抄、湖湘本固然仍作“颐”,院刻亦正作“颐”(金抄则误作“顺”),证明这字应是“颐”字。“颐”,《集韵》又作“■”,金抄是“■”的异写或者写错。

    (九) “且颐曲,然”,各本同,费解,当有脱讹。《今释》“且”下加“作”,“然”改“盖”,作“且作颐曲,盖……”,也好。《图书集成》引《要术》干脆删去“且颐曲”三字,痛快而轻率。

    (十) “崔寔亦曰”云云,明抄、湖湘本等均提行,金抄不提行,不应提行。又崔寔《四民月令.六月》篇说:“是月廿日,可捣择小麦硙之。至廿八日溲,寝卧之。至七月七日,当以作曲。”《七月》篇:“七月四日,命治曲室,……七日遂作曲。”没有“六月六日”可作曲的话,未知是否指作酱曲,参看《四民月令辑释.六月》篇校记。

    (十一)“水未定”,各本均作“水定”,脱“未”字。按《造神曲并酒》篇的河东神曲酿酒法称:“初冻后,尽年暮,水脉既定,收水则用;其春酒及余月,皆须煮水为五沸汤,待冷浸曲,不然则动。”已经交代得很明白,而且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显系脱“未”字,兹据补。参看该篇注释【七三】。

    (十二)“瓮”上疑脱“小”字。

    (十三)“■”,同“■”,也写作“粳”,但各本均作“■”,据《集韵》,“■”同“糠”,《要术》讹,兹改正。

    (十四)“酎”,明抄误作“酣”。

    (十五)“水清”,各本误作“米清”,据金抄改正。

    (十六)金抄、湖湘本等作“讫”,明抄作“粉讫”。

    (十七)“糟”,各本同,不好解释,疑系“碎”、“松”一类字袭上文“糟”字而讹。

    (十八)酒、醋醇烈叫做“酽”,金抄、湖湘本等误作“酿”,明抄不误。

    (十九)各本只一“均”字,不好解释,金抄重文作“均均”,当是当时口语,好像“温温”、“漂漂”等词一样,兹从金抄。

    (二十)明抄作“乐”,金抄作“暴”,湖湘本等作“恭”。

    (二一)湖湘本等脱上文“收水”的“水”字,这里“曲、用”二字,则空白三格。金抄、明抄如文,无脱空。

    (二二)“大率米一石,杀,曲末一斗,春酒糟末一斗,粟米饭五斗”,不易理解,疑有错乱。“米一石,杀,曲末一斗”,以米杀曲,虽与以曲杀米的通例不合,还可以用句法倒易来解释,即一石米被”杀”的用曲量是一斗,问题不大。成问题的是“春酒糟末一斗,粟米饭五斗”。“春酒糟末”如果解释为春酒曲上削下来的外层废曲末,因其曲力较弱,故一斗仅杀米五斗(像日译本的解释),不过废曲末的质量很差,单独用于酿酒,《要术》并无其例,即使下文“浸药酒法”有“不废余用”之说,那是砍下来的大块曲,性能有不同,而且也没有说用于酿酒,同时,称“曲末”为“糟”,更没有根据。《北山酒经》酿酒用发酵旺盛的酒醅阴干为“酵”,称为“干酵”,或者就用湿醅直接和饭,称为“传醅”;即墨黄酒的原有酿法亦用湿醅和饭,俗称“引子”。《要术》的“春酒糟末”或者也是一种作为接种酒母醪使用的“干酵”。惟用量特多,又为可疑。总之,这二句疑有错乱,兹存疑。

    (二三)金抄、明抄、湖湘本、渐西本作“酳”,音胤。《礼记》、《仪礼》多有此字,意思是“以酒漱口”。又《玉篇》:“与■同。”《说文》:“■,少少饮也。”少饮与漱口相通,但都和这里不相切合,误。《津逮》本、《学津》本作“■”,音涓,《玉篇》:”以孔下酒也。”即在瓮肩或瓮下边开的嘴孔。卷八《作酢法》篇“酒糟酢法”、卷九《锡哺》篇均有“■瓮”,酒糟酢法并有“■孔子下之”,即从■孔中泻出。这里意思相同,字应作“■”,兹改正。

    (二四)“臣县故令”下,据《北堂书钞》卷十四八引有“南阳郭芝有”五字。

    (二五)“渍曲”,仅金抄如文,他本均误作“清曲”(其误与《造神曲并酒》篇的“渍曲法”同)。

    (二六)“法引曰”云云,“法引”,也许是作这个“九酝法”的人的引说;“譬诸虫,虽久多完”,无法解释,疑有脱误。

    (二七)“止”,仅明抄误作“正”,其余所有金抄、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渐西本等全作“止”。《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酒则九酝甘醴。”李善注引《魏武集》“上九酝奏”称:“三日一酿,满九斛米止。”亦正作“止”。

    (二八)《北堂书钞》卷十四八所引在“增为十酿”下有“差甘”二字,在“易饮不病”下有“谨上献”句,曹操(魏武帝)的奏文,大概至此结束,以下是贾氏的话。

    (二九)今传《博物志》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宋以后掇集散佚并杂采他书而成的书,此条不见该书中。《艺文类聚》卷八九“椒”引有此条,是:“胡椒酒方:以好酒五升,干姜一两,胡椒七十枚,末;好石榴五枚,管收计(按系“笮取汁”之误),着中。下气。”

    (三十)“皆以”,金抄、明抄同,湖湘本等作“皆以尽”,《观象庐丛书》本改为“皆令尽”,属上句。我们怀疑“皆”字袭上文“皆捣末”而衍。

    (三一)“炊米三斗酘之,使和调”,全文至此,一石米的原料,只下了三斗,其余七斗,未有交代。参照次条“作白醪酒法”,可能是分四次酘下,即前三次各三斗,最后一次一斗,刚好合到一石的用米量。不过这样用曲量太少,未知“二斤”是否有误。

    (三二)“不作”,金抄、明抄如文;湖湘本等作“可作”,恰恰相反。按上篇“酿白醪法”:“四月、五月、六月、七月,皆得作之”;本篇“笨曲白醪酒法”:“必须寒食前令得一酘之”;《造神曲并酒》篇“粳米醪法”:“春月酿之”,都说明这是秋前酿酒,不是冬酿酒,兹从金抄。

    (三三)《要术》在引用他人资料时,常是一起放在篇末,如果篇中谈的不止一个项目时,则就其不同性质,分别放在各个项目的末了,引述完了,再谈另一个项目。这里自“作白醪酒法”以下各条,仍系引自《食经》文。各条中称“方曲”,不称“笨曲”;曲的计量用斤,不用升斗;有不少特用术语,如出糟叫“济”,曲发叫“起”,下曲也叫“酘”等;白醪酒重出,酘饭清酒液中如皇甫家法,“和酒”的配制酒如《博物志》胡椒酒,都表明别有来源;文字过简而晦涩,句法不同,操作过程也没有《要术》叙述得详晰,和他处所引《食经》完全是一个类型,这些都说明它不是《要术》本文,而是《食经》文。又“作夏鸡鸣酒法”条的“秫米二斗”和“水五斗”,刘寿曾校记:“《食经》二作三”,“《食经》斗(指五斗)作升”,也说明这一点。

    (三四)明抄、湖湘本作“浮”,金抄误作“净”。

    (三五)“用米一石”,原作“用水一石”,不通,下文“炊秫一石”,就是这一石米,兹改正。《本草纲目》卷二五“愈疟酒”引到这条,指明引自《齐民要术》,全文如下:“四月八日,米一石,曲一斤,为末,俱酘水中。待酢,煎之,一石取七斗,待冷,入曲四斤。一宿,上生白沫,起。炊秫一石,冷酘。三日酒成。”“米”、“待”二字及行文程序都是李时珍改的,但改得合理,故改正。

    (三六)金抄脱“酢”字,明抄、湖湘本等不脱。“须”,原作“酒”,是形近讹字,“须”作“待”解释,与下文“须浆冷”同义,日译本改作“须”,《本草纲目》引《要术》改作“待”,均合理,兹改正。

    (三七)“卢丁反”是“酃”(音灵)的音切,金抄、明抄无“反”字,据湖湘本、渐西本补。

    (三八)“斤”,金抄作“斗”,兹从明抄、湖湘本等作“斤”。

    (三九)“日中可燥”,有窜乱,应紧接在“曝之”下面,作“曝之日中,可燥”,指曝晒“■”的花叶。“可燥”,犹言“好燥”,卷四《种栗》篇“藏生栗法”有“晒细沙可燥”,也是《食经》文,用法相同。

    【一】 “笨”是粗笨,卷九《煮胶》篇有“笨胶”,意即粗胶,所谓“笨曲”,亦即粗曲之意,系对“神曲”而言,指其酿酒效率远较逊弱。此外,曲型较大,配料单纯,也都有“笨”的意思。本篇以”笨曲”题篇,但只有笨曲的名称,没有作法,实际“笨曲”是一类曲的大名,所以篇中“秦州春酒曲”和“颐曲”二种曲,都属于笨曲类。“颐曲”在《造神曲并酒》篇又称为“七月七日焦麦曲”。

    【二】 秦州,三国魏置,有今甘肃省南部天水、陇西、武都一带地方,州治上邽,在今天水县南。后魏改上邽为上封,州治仍旧。

    【三】 “钉大橛”,钉实一个木桩在地上。“长柄匕匙”,长柄的锅铲。“缓缚”,松松地活套在木桩上头,使转动灵活,像摇橹那样(“如挽桌法”)。

    【四】 “■槌,布艾椽上”,槌是蚕架的直柱,椽是蚕架上的横档,横档上安上蚕箔,把艾摊在蚕箔上,上面再铺排曲饼。《白醪曲》篇有“竖槌重置椽箔,如养蚕法”,《造神曲并酒》篇的“卧曲法”有“多作者可用箔槌,如养蚕法”。这里也是这样。

    【五】 “反覆日晒,令极干”,曲要晒得很干,并经过一定期间的存放才能使用,目的在使制曲期所繁殖的杂菌在长期干燥的环境下陆续死灭,以提高曲的质量。

    【六】 “挠劳”,搅和撩动,实际即指搅拌。《汉书.匈奴传》有“挠酒”,《要术》卷八《作酢法》篇“粟米曲作酢法”有“慎勿挠搅”,均此意。搅拌不仅是为了搅散饭块,并且使发酵醪的品温降低,并使品温及发酵成分上下均匀一致,另方面还可使积聚在饭盖下面的大量碳酸气排泄出去,同时供给新鲜空气,可以促进益菌繁殖,抑制其他杂菌的滋生。开耙为黄酒酿造中主发酵阶段的重要技术关键。在此阶段内往往由老技工灵活掌握适时地耙搅多次,在紧要期间一天还不止耙搅一次,直至酒糟下沉进入后发酵阶段为止。《要术》由于它的酿造法是分多次酘饭,往往在每次酘饭时开耙一次,其他时间没有提到,虽然总的搅拌是经过了多次的,但方法比较呆定。耙少了对酒精发酵不利,耙多了增加酒精的挥发量。

    【七】 “喜”,容易。饭落瓮时马上搅拌,容易搅糊,所以酒容易厚浊。

    【八】 “尝看之”,品尝酒味以察曲力。同样的麦曲,常因微生物的性能改变,使酿酒效果不同,所以用米量不是一成不变,需要灵活掌握。现在名酒的酿造,如绍兴酒,在第三、四次开耙时,由于品温变化已趋缓和,单纯依靠测定品温决定开耙时间,不能保证酒的风味,必须由老技工品尝酒味作为适时开耙的主要依据。

    【九】 “霍霍”,形容“酒薄”。这里所谓“酒薄”,指糖化、发酵作用旺盛,出酒情况良好,即液化迅速产酒量较多,实际是发酵醪较为稀薄,不是指酒味淡薄,所以用“霍霍”来形容。“霍霍”犹言“闪闪”、“亮晶晶”,也是醪稀液多的状况。下文“势弱酒厚”,即指醪厚液少,所以必须减米,否则发酵就更成问题。

    【一0】“次”是挨次;“次前”,即紧挨着这一次的上一次。同例,紧挨着这一个的下一个,也有“次下”之称。

    【一一】这段是说延误了发酵盛期,就是上文所说“势盛不加,便为失候”,也就是下文“浸药酒法”所说“莫令空阙,阙即折曲势力”。《北山酒经》卷下“投醹”说:“发过无力方投,非特酒味薄不醇美,兼曲末少,咬甜麋不住,头脚不厮应,多致味酸。”其理相同。

    【一二】“寒食”,旧时节名,据《要术》所记,在清明节前一日,见卷九《醴酪》篇“煮醴酪”条。

    【一三】不期而遇叫“邂逅”,这里指偶然碰上什么事情。

    【一四】《要术》除冬水外,其余各月酿酒用水都须经过煮沸才投入生产,这是合理的。但这里“春水虽臭,仍自中用”,即使经过煮沸,并于酿酒无碍,恐亦不太卫生。这或者是过分强调“正月晦日”收水的缘故。

    【一五】“则”上省去“不尔”或“有咸气”一类字。《要术》在别处也有这样的句例,如卷九《素食》篇引《食次》“薤白蒸”的“则漏去油”。

    【一六】关于作曲时间,《要术》九种曲除白堕曲没有交代外,其余神曲五例,白醪曲及春酒曲各一例,共七例均七月作,只有这个“颐曲”可以九月作。据《要术》所述,颐曲和春酒曲的不同,只是时间上的差别,这里所称“若不营春酒曲者,自可七月中作之”,则颐曲亦可在七月中作,与春酒曲似乎没有差别。但春酒曲要看节气早晚分望前望后,而颐曲可以不分,并且“俗人多以七月七日作之”,大概这样仍有不同。但既然这样,为什么不作春酒曲呢?是不是只是因为错过了七月,不得不推迟到九月作颐曲?二种曲的性能不同,春酒曲可以作颐酒很好,而颐曲不能作春酒,容易坏,那末“俗人多以七月七日作之”的颐曲,刚刚赶上那年是属于节气早的望前,这个曲还算不算春酒曲?因为二种曲除时间外究竟还有什么差别,文中没有交代。

    【一七】“消息”,意即增减,斟酌。

    【一八】“■治”,指削净曲的外层,不是粉碎的过程。《造神曲并酒》篇“神曲酒方”:“刷曲令净,有土处刀削去。”又河东神曲作酒法:“治曲必使表里、四畔、孔内,悉皆净削。”就是这里的“■治”。

    【一九】“即浸”,指另用水浸米。原先量在盆中的三斗熟水是用于浸曲的。

    【二0】“稍”,《广韵》:“均也。”

    【二一】《北山酒经》卷下“酴米”强调下酿不令见日:“下时东方未明要了,若太阳出,即酒多不中。”又卷上总说:“后魏贾思勰亦以夜半蒸炊,昧旦下酿。”这是温度关系,不是迷信,唐韩鄂《四时纂要》也有这样的酿法,现在也还有采用的。

    【二二】酿酒的发酵室,俗称“缸室”,所谓“酿池”,就是低于地面下若干尺的缸室,或者有一定面积的缸基。唐山高粱酒的缸室是挖成半地下室的,以地下水位的高低,决定挖地的深浅,多至低下四尺,少则以低下二尺为度。低下愈深,温度愈良,冬暖夏凉,有利发酵。

    【二三】“■”,指净秆,“穣”,指带叶的黍秆,二者不同,以后才泛指稿秆。《汉书.郊祀志》:“席用苴■。”颜师古注引应劭:“■,■本也,去皮以为席。”《集韵》:“■,……音皆,禾■去皮、颖也。或作‘■’。”段玉裁注《说文》“■”字:“■、秸、鞂三形同,……谓禾茎既刈之,上去其穗,外去其皮,存其净茎是曰‘■。”都说明“■”就是“■”,“■”就是去叶的净秆。至于”穣”,则是带叶的黍秆,《说文》段注:“谓之穣者,茎在皮中,如瓜瓤在瓜皮中也。”《要术》中的“穣”,还是这个意思,有时“黍穣”连称,或称“黍穄穣”,但绝无“禾穣”、“麦穣”等,只有”谷■”、“谷■”、“麦■”、“麦■”、“稻秆”等。

    【二四】“于瓮中”,这是将曲汁舀出与黍饭相和的另一只瓮。在这种场合,《造神曲并酒》篇“神曲酒方”及河东神曲酒法用“盆”,本例和下文二种“酎法”都在“瓮中和”。

    【二五】《要术》酿酒多用浸渍后的“水曲”,少数用曲末和饭,这里用全饼没水浸渍,又是一种不同浸法。

    【二六】“黍”,这里是“饭”的代词,和所谓“杀鸡为黍”的“黍”相同。

    【二七】“酴酒”,当即“酴醾酒”,即所谓“重酿酒”,指酿造期较长。又《玉篇》解释为“麦酒不去滓饮”,与下文“合滓餐之”亦合。“麦酒”的名称见于《后汉书.范冉传》、《北史.钵和国传》等,当是大麦酿制的酒。

    【二八】“朝”,有各种解释,一般指早上。元旦叫“岁朝”,这里可以解释为十二月初一的早上。汉刘向《洪范五行传》:“上旬为月之朝。”则指十二月上旬的早上。

    【二九】“小麦曲”,是蜀人制作的曲,其杀米指标亦低,《要术》列在本篇,亦属笨曲类。“二斤”,不是《要术》的计量单位。《要术》都用升斗,仅法酒一例为例外。此外用斤的只有本例、曹操九酝法及《食经》各例,均来自别处。又“朝”、“小麦曲”、“斤”,也反映都是采访得来的原来用语。

    【三0】“发”,指打开泥封着的浸曲的瓮。下文曹操九酝法:“腊月二日渍曲。正月冻解,……漉去曲滓便酿。”这里十二月初渍曲,至来春解冻漉去曲滓便下酿,情况相同,不过九酝法未经泥封而已。

    【三一】“春秋冬夏,四时皆得作”,不受季节限制,这里首次提到,是此酒特点。因气温较高,南方夏季酿酒管理困难。现在北方如山东兰陵美酒,即墨黍米黄酒,春夏秋冬四季都可酿造。

    【三二】桑叶落在秋末冬初,这里在秋、冬之外单独列出“桑叶落时”,说明它是酿酒的一个独特时令。

    【三三】“簁”,同“筛”。《要术》春秋用小块曲,冬用细筛曲,与《北山酒经》相反。实则其理相同:《要术》在防止发酵温度过高,所以热时小块,寒时粉末:《北山酒经》则利用发酵升温快,使”曲、米早相见”,故热时细,寒时粗,是特殊方法,但掌握不好,有酸败和“早熟”之弊。《酒经》所以这样做,和用酸浆有关系,这是酿造工艺上的发展。

    【三四】“摊令温温暖于人体”,不分气温高低,均以温饭下酿,这里是特别的。

    【三五】“酎”,也是“重酿酒”,指酿造期长而酒质醇浓的酒。张晏解释《史记.文帝本纪》的“高庙酎”说:“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酎之言纯也。”晋张载《酃酒赋》:“醇酎秋发。”均与《要术》二种“酎酒”正月作七月熟而酒质醇酽相符。《要术》各种酒一般酿造期都很短,惟“酴酒”、“酎酒”为长,故均为“重酿酒”。《说文》:“酎,三重醇酒也。”段玉裁解释为用酒代水再酿造两遍酿成的酒。用酒代水酿酒虽可增加酒液的浓厚度(浓厚如油)和酒精度(普通黄酒一般不超过20%,酒酿酒可以超过它,但不能超过很多,因醇度过高,酵母无法生存),但非《要术》所指。

    【三六】“以曲末和之”,这里明确指明用曲末和饭,下文“黍米酎法”亦同,和现在一般的酿法相同。《北山酒经》卷下“用曲”:”古法:先浸曲发如鱼眼汤,净淗米,炊作饭,令极冷,……投饭。近世不然:炊饭冷,同曲溲拌入瓮。”《要术》大多采用前法,用后法还没有一般化。

    【三七】就瓮中挹取上面的清酒,在《要术》叫做“接”,即所谓”接取清”,接到最后,就是俗语所称的“滗”。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糱》篇注释【二】。

    【三八】《要术》中酿造各种酒,除药料配制酒二种不计外,共计三十九种,均无煎煮灭菌处理,而此酒陈贮三年不变质,时间最长。《北山酒经》已有“煮酒”、“火迫酒”的记载,是世界上最早的。该书有北宋政和七年(一一一七年)李保的序,其成书在一一一七年以前。

    【三九】这里正式提到出糟率。“一石米,不过一斗糟”,以容量计,糟粕仅占用米量的10%,确实是低的。现在黄酒的出糟率,各地不一,以重量计,约为用米量的20%至40%。一般而言,酿造期愈长,出糟愈少。

    【四0】《周礼.天官》“酒正”贾公彦疏引《魏都赋》:“醇酎中山,沈湎千日。”中山,郡名,其酒冬月下酿,接夏始成,也是一种酽醇的酎酒。所谓“沈湎千日”,指《博物志》卷五所记刘元石贪饮中山“千日酒”(即三年陈酿)死而复活的故事。

    【四一】“饷”,赠送;“传饷”,转相赠送。

    【四二】“饙”,这里不是用沸汤泡的“沃饙”,因为事先已经浸米一宿。但这是粟米,所以仍将热饭酘入曲液中。

    【四三】“瓮”,指原来浸着曲汁的酿酒瓮。

    【四四】“初押酒时”,指将成熟醪灌入酒袋上榨的准备过程。这个过程,现在绍兴酒在早晨进行。糯米酒一般压榨一昼夜,粳米酒压榨较困难,需要二昼夜。

    【四五】“押讫,还泥封,须便择取荫屋贮置”,指榨出的生酒经过澄清后,另行灌瓮泥封,随即搬入荫屋贮存。此酒经过四酘的二十八日所谓酒熟之后,再经过几十天的继续酝酿,酒精浓度增加极微,而酯化成分累积提高,故而“气味香美”,即所谓“越陈越香”。在酒醪成熟后的酿造程序,现在的方法是压榨、澄清、煎酒、灌■、泥封、陈酿,和《要术》比较,只少了一个煎生酒的过程,因为那时还没有这样做。生酒不经过澄清,过夏困难,《要术》、《北山酒经》所记均同。此酒既得过夏,亦应经过澄清,不过此处省略而已。

    【四六】“炉酒”,明胡侍《真珠船》卷五“炉酒”条在引《要术》此条后说:“详其法,即今所谓‘咂酒’。然今法只用小白曲,或小麦、大麦、糯米,瓶罂中皆得作之,而浇饮以汤。古为‘芦酒’,因以芦筒■之,故名。今云‘炉’,当是笔误。”(渐西本《要术》刘寿曾校记作《珍珠船》,按《珍珠船》系明陈继儒撰,无此条,是《真珠船》之误。)惟颜师古注《急就篇》卷三“甑……卢”说:“卢,小瓮,今之作卢酒者,取名于此。”“卢”、“鑪”、“垆”、”炉”古通用,《要术》自是小■酒的意思,不必一定用筒管吸饮就非叫“芦酒”不可。

    【四七】“筒饮之”,用管子吸饮。“■出”,从■孔中泻出。

    【四八】“歇”,指气味走泄。《广雅.释诂二》:“歇,……泄也。”

    【四九】“五茄木”,即五加,皮可浸酒。这条是记述酿造浸药酒的酒,不是药酒的浸法。

    【五0】“四角”,春酒曲“饼方一尺”,笨曲(这里指颐曲)和春酒曲同一类型,都是方曲。

    【五一】“干姜”是生姜的干燥根茎。宋苏颂《图经本草》:“生姜(,……秋采根,于长流水洗过,日晒,为干姜。”现在是经过多次的炕干制成。

    【五二】“荜拨”,即胡椒科的荜茇,由译音得名,产于热带。此酒与下文引《食经》的“和酒”,均属配制酒类,不是酿制酒。但此酒配料中并未用到荜茇,则荜茇和同属的胡椒,在当时当地似有Piper的共名。

    【五三】“方曲”,这是《食经》用语。《要术》有方形曲而不以曲形为名。自此条至本篇末,均采自《食经》。

    【五四】“起”,亦《食经》用语。下文“愈疟酒法”的“上生白沫,起”,义同。在《要术》本文叫做“发”。现在俗语也叫做“作”。

    【五五】“令得七斗汁”,这里首次提到出酒量,但最后共出酒若干,仍无线索可寻,因此仍无从计算其出酒率。

    【五六】“济令清”,指出糟取酒。“济”,古文作“泲”,也写作“■”。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五《十诵律》“■”字下解释:“又作泲,同。……《广雅》:‘■,漉也。’谓■出其汁也。”此酒作法,和上篇的“酿白醪法”相像,上篇的“经宿米消,取生疏布漉出糟。别炊好糯米一斗作饭,热着酒中为汛”,就是这里的“凡三酘。济令清。又炊一斗米酘酒中……”。所谓“济令清”,就是“漉出糟”。卷八《作酢法》篇引《食经》“水苦酒法”有“泲取汁”,字正作“泲”,而“济令清”也正是“泲取汁”的意思。“济”、”泲”也都是《食经》的特用词。汉以前文献亦多作“泲”,又叫做”缩”。就字的本身说,“济”是济渡,表示和水分离;又通“挤”,则是挤出水液中的固体成份,都和漉或过滤具有同样的作用。

    《周礼.春官》“司尊彝”:“醴齐缩酎。”《礼记.郊特牲》:“缩酌用茅,明酌也。”郑玄注:“五齐,醴尤浊,和之以明酌,泲之以茅,缩去滓也。……酒已泲,则斟之以实尊彝。”“醴齐”即连醅的甜米酒,要漉去醅,使成清酒,然后才可以“酌”,故称“缩酌”。所以孔颖达直接解释说:“缩,泲也。……泲谓泲漉也。”

    【五七】“黍浮”,饭渣浮上缸面。“黍”仍是“饭”的通名,不是黍米饭。

    【五八】“缥色上”,酒色开始微带青色。

    【五九】《食经》此酒酿法,其重要步骤和《北山酒经》相同。(一)“渍精稻米一斗,捣令碎末,沸汤一石浇之”,在《酒经》这是”卧浆”,即泡制酸浆。(二)烫泡三日后米浆极酸,“合三斗酿米炊之,气刺人鼻,便为大发”,这在《酒经》是“蒸醋麋(通糜)”,就是将原料米加酸浆蒸成酸饭。《酒经》是蒸,《食经》应是煮,即现在所谓“煮糜”。《酒经》并认为“脚麋若炊得稀薄如粥,即造酒尤醇,搜(借作溲)拌入曲时,却缩水,胜如旋入别水也”。至于”大发”,实际是烫米过程中发得极酸,即《酒经》所描述的“渐渐发起泡沫,如鱼眼、虾跳之类,大约三日后必醋矣”,则“气刺人鼻,便为大发”句应在“三日极酢”下更合适。(三)“搅成”,这是将蒸熟的酸饭搅烂成“糜”,即《酒经》所谓“便用桌篦拍击,令米……皮折心破,里外■烂成麋”,《食经》的米有一部分先经粉碎,更容易搅烂。(四)“用方曲十五斤酘之”,这在《酒经》是“用曲”,即和曲入糜,《酒经》称:“酒要辣,更于酘饭中入曲”,《食经》也是在酘饭中入曲,但一下子用曲十五斤,虽然还有第二酸饭,也觉曲多米少,过于苦辣,未知有否误字。(五)“米三斗,水四斗,合和酿之也”,这是《酒经》的“投醹”,即第二酘,也是最后一酘,于是进入成酒阶段。即墨黍米黄酒的旧式酿造法,和《食经》、《酒经》的这种酿造程序颇多相似。此酒酿造程序复杂,而叙述极简,不易明了,《要术》本文决不如此简晦,也反映《要术》是抄自《食经》原文。

    【六0】此酒酿造程序和上文“作白醪酒法”相同,也和上篇“酿白醪法”相若。“济出”还是《食经》的特用语;“酘酒中”,指酘饭于漉去糟后的酒液中,即上篇所谓“为汛”的操作。

    【六一】朗陵,县名,汉置,南朝宋废。故城在今河南省确山县西南。

    【六二】“细锉曲如雀头”,即《要术》本文所谓“大如枣、栗”,但没有交代用曲量。《要术》本文用曲夏用小块,冬用细末,此法夏亦用小块曲,均与《北山酒经》夏细冬粗不同。又此酒与下文“夏鸡鸣酒”都是一种■酿酒,即以一定的曲、米、水封酿于酒■中,酿法简单,成熟快,但不易贮存。

    【六三】“酘曲”,这里实际就是浸曲。下曲称为“酘”,与上文”冬米明酒法”的“用方曲十五斤酘之”相同,均《食经》用语。

    【六四】“酃酒”,以用酃湖水酿酒得名。酃湖在今湖南省衡阳县东。《北堂书钞》卷一四八“湘东酃水”条引《吴录》:“湘东酃县有酃水,以水为酒。”《文选》左思《吴都赋》:“飞轻轩而酌绿醽。”唐李善注引《湘州记》:“湘州临水县有酃湖,取水为酒,名曰酃酒。”明冯化时《酒史》卷上载晋张载《酃酒赋》标题下注文:“衡阳东有酃湖,酿酒甚美,所谓酃酒。”《赋》文云:“造酿在秋,告成在春。”《要术》所载无成熟时期,据张《赋》,也是一种“重酿酒”。又此条是《要术》抄自“食经》文,《食经》也不过采录名酒的酿造法,都不知道它们是否曾经酿造过,尤其此酒用竹箬覆瓮,而且燥了要换,是用鲜箬,在《要术》是很困难的。

    【六五】“宿”,早先,预前。

    【六六】“荜拨”,这里和胡椒并用,胡椒科草本,其子实辛香,可用以浸酒。“鸡舌香”即丁香,见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注释【一六】。此酒与上文引《博物志》的“胡椒酒”,同属配制酒,在《要术》中仅此二例。

    【六七】煮熟的酒饭,俗称“糜”,因称其煮饭过程为“煮糜”。现在山东即墨等地还是这样称呼。它和蒸饭的不同点是经过不断的搅拌甚至击拍使成糊饭,故称为“糜”。它可以是粥状的,但也可以是糊饭,甚或焦化的烂饭。

    【六八】“以水五斗渍之”,二斗秫米用五斗水,用水量超过用米量一倍以上,这在《要术》的各种酒中是“液比”最高的。绍兴酒等连浸米、蒸饭加上落缸时的水分在内,没有达到原料米的一倍。

    【六九】“■”音审,《广韵》上声“寝”韵:“■,木名,《山海经》云:‘煮其汁,味甘,可为酒。’”今本《山海经》无此记载。清徐文靖《管城硕记》卷二三:“《齐民要术》、《沈约集》、《皮日休集》皆有■酒。……谢灵运《山居赋》:‘苦以木成,甘以■熟。’自注云:‘木酒味苦,■酒味甘,并至美,兼以疗病:■治■核,木治痰冷。’《六书故》亦作‘棯’,《尔雅》:‘还味,棯枣’,是酿酒取棯汁为酒也。”但“■”虽也写作“棯”,未必等于《尔雅》的“棯枣”。清郭柏苍《闽产录异》卷二“果属”记载有“冬年”说:“粤东亦产,取以酿酒,名‘稔酒’。”“冬年”即“倒捻子”,也叫“都念子”(参看卷十“果蓏〔七〕”注释【九】)。唐刘恂《岭表录异》卷中:“倒捻子……花似蜀葵,小而深紫,南中妇女,得以染色。”《本草纲目》卷三一“都念子”引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其药效主治“痰嗽哕气”。则所谓“■酒”,或许是倒捻子的花叶汁酿制的酒。

    【七0】“炊五斗米”,意即炊五斗米酘瓮中,与下条“乃炊秫米饭”相同,省去“酘之”一类字。但《要术》本文无此省略法。

    【七一】“手一两抑之”,指饭下瓮后将饭面用手稍稍压抑几下。《北山酒经》卷下“酴米”记载下饭操作:“将麋(通糜)逐段排■,用手紧按瓮边四畔,拍令实,中心剜作坑子。”这完全像现在黄酒落缸时的“搭窝”操作,不过现在只是用竹刷把之类将窝面轻轻敲实,使饭窝不下塌为度。

    【七二】“柯柂”,未详。日译本以为也许是“枸杞”之误。《今释》认为崔豹《古今注》中有芍药一名“可离”的话,也许是“可离”的同音字。“柂”音离。

    【七三】“搅”,搅和。“中水”,疑“水中”倒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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