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七 法酒第六十七

類別︰子部 作者︰賈思勰(北魏) 書名︰齊民要術

    法酒【一】第六十七

    釀法酒,皆用春酒曲。其米、糠、沈汁、、飯,皆不用人及狗鼠食之。

    黍米法酒︰預銼曲,曝之令極燥。三月三日,秤曲三斤三兩,取水三斗三升浸曲。經七日,曲發,細泡起,然後取黍米三斗三升,淨淘--凡酒米,皆欲極淨,水清乃止,法酒尤宜存意,淘米不得淨,則酒黑--炊作再餾飯。攤使冷,著曲汁中,搦黍令散。兩重布蓋甕口。候米消盡,更炊四斗半米之。每皆搦令散。第三,炊米六斗。自此以後,每以漸加米。甕無大小,以滿為限。酒味醇美,宜合醅飲之。飲半,更炊米重如初,不著水、曲,唯以漸加米,還得滿甕。竟夏飲之,不能窮盡,所謂神異矣。

    作當梁法酒︰當梁下置甕,故曰“當梁”。以三月三日日未出時,取水三斗三升,干曲末三斗三升,炊黍米三斗三升為再餾黍,攤使極冷︰水、曲、黍俱時下之。三月六日,炊米六斗之。三月九日,炊米九斗之。自此以後,米之多少,無復斗數,任意之,滿甕便止。若欲取者,但言“偷酒”,勿雲取酒。假(一)令出一石,還炊一石米之,甕還復滿,亦為神異。其糠、沈悉瀉坑中,勿令狗鼠食之。

    ■米法酒【二】︰糯米大佳(二)。三月三日,取井花水【三】三斗三升,絹曲末三斗三升,■米三斗三升--稻米佳,無者,旱稻(三)米亦得充事--再餾弱炊,攤令小冷,先下水、曲,然後飯。七日更,用米六斗六升。二七日更,用米一石三斗二升。三七日更,用米二石六斗四升,乃止--量酒備足,便止。合醅飲者,不復封泥。令清者,以盆蓋,密泥封之。經七日,便極清澄。接取清者,然後押之。

    《食經》七月七日作法酒方︰“一石曲作‘燠餅【四】’︰編竹甕下,羅餅竹上,密泥甕頭。二七日出餅,曝令燥,還內甕中。一石米,合得三石酒【五】也。”

    又(四)法酒方︰焦麥曲【六】末一石,曝令干,煎湯一石,黍一石,合糅(五),令甚熟。以二月二日收水,即預煎湯,停之令冷。初之時,十日一,不得使狗鼠近之。于後無若(六)或八日、六日一,會以偶日之,不得只日。二月(七)中即令足。常預煎湯停之,畢,以五升洗手,蕩甕。其米多少,依焦曲殺之。

    三九酒法(八)︰以三月三日,收水九斗,米九斗,焦曲末九斗--先曝干之︰一時和之,揉和令極熟。九日一,後五日一,後三日一。勿令狗鼠近之。會以只日,不得以偶日也。使三月中,即令足。常預作湯,甕中停之,畢,輒取五升洗手,蕩甕,傾于酒甕中也。

    治酒酢法【七】︰若十石米酒,炒三升小麥,令甚黑,以絳帛再重為袋,用盛之,周築令硬如石,安在甕底。經二七日後,飲之,即回【八】。

    大州【九】白墮曲方餅法【一0】︰谷三石︰蒸兩石,生一石,別【一一】之令細,然後合和之也。桑葉、胡■葉、艾,各二尺圍,長二尺許,合煮之使爛。去滓取汁,以冷水和之,如酒色,和曲。燥濕以意酌之。日中搗三千六百杵,訖,餅之。安置暖屋床上︰先布麥■厚二寸,然後置曲,上亦與■二寸覆之。閉戶勿使露見風日。一七日,冷水濕手拭之令遍,即翻之。至二七日,一例側之。三七日,籠之【一二】。四七日,出置日中,曝令干。

    作酒之法,淨削刮去垢,打碎,末,令干燥。十斤曲,殺米一石五斗。

    作桑落酒法︰曲末一斗,熟米二斗。其米令精細,淨淘,水清為度。用熟水一斗。限三便止。漬曲,候曲向發便,不得失時。勿令小兒人狗食黍。

    作春酒,以冷水漬曲,余各同冬酒【一三】。

    (一) “假”,明抄誤作“”,據金抄、湖湘本等改正。

    (二) “糯米大佳”,各本同,是說如果用糯米代替粳米,那就更好,這是符合實際的。《今釋》改“大”為“亦”,日譯本仍舊不改,應不改。

    (三) 金抄作“旱稻”,明抄、湖湘本等作“早稻”。按上文“稻米佳”,應指水稻而言,因“■米”不僅限于水稻,旱稻也同樣有,這是說這個“■米法酒”用水稻粳米更好,如果沒有,旱稻粳米也行。如果是“早稻”,在同樣的技術措施下,“糯米大佳”完全可以代替粳米,但不可能用早稻代替粳米。所以明抄等作“早稻”是錯的。

    (四) 這個“又”字,表明此條仍出自《食經》。下條“三九酒法”亦同。《要術》敘述用曲量,有一特點,即以一斗曲能殺多少米為標準,要多釀,照這個標準增加,與引“蜀人”、曹操、《食經》等有顯著差別。這里上下三條敘述簡闕,文句倒裝,有不少疑竇,《要術》本文沒有這樣含糊的。

    (五) “糅”,金抄、明抄、湖湘本如字,原意是“雜和”,通”揉”,漸西本改作“揉”。

    (六) 金抄、明抄作“無苦”,他本作“無若”,均費解,應有竄誤,存疑。比較起來,“無若”作“不若”比較好解釋,茲暫從他本。

    (七) “二月”,各本同。按下條“三九酒法”例,九斗焦麥曲先後四次共米三石六斗,在三月內完,其曲殺米率為曲一斗殺米四斗。本例用同一焦麥曲釀造,用曲末一石,應殺米四石,四石每次一石,分四次,其日期為二月二日初,十二日再,二十日三,二十六日四足。原文“二月中即令足”,時間充裕,“二月”不是“三月”之誤。《今釋》改為“三月”,不必。日譯本不改,是。

    (八) “酒法”,各本同,疑“法酒”倒錯。

    【一】 “法酒”與其他酒的不同釀法,據《要術》所記是︰(一)初釀時水、曲、米三者的數量相等(或數字相同);(二)以後米是比例地增加,和他種酒大都是逐漸減少的不同;(三)無論數量和月日都采用三、六、七、九等數。就(二)而言,它突破“春酒曲”的原有殺米標準很多,即突破一斗曲殺七斗米的指標很遠,如“■米法酒”竟高達一石五斗米之多,而其釀法,除三、六、九、“當梁”、“偷酒”等迷信的“術數”外,並無若何特別,這是一個疑問。引《食經》“又法酒方”的“其米多少,依焦曲殺之”,倒是合理的。

    【二】 此酒用水三斗三升,米共四石九斗五升,酒的濃厚度超過上篇的“酎酒”,在笨曲系統各酒中是最濃厚的。笨曲各酒中上篇的“夏雞鳴酒”,是最淡薄的酒之一。中等濃厚的是上篇的“粟米酒”等。茲列表比較如下(浸米、炊飯增加的水分不計算在內)︰

    酒名 初時     完時     備   注

     原料米

    (%) 笨 曲

    (%) 加 水

    (%) 原料米

    (%) 笨 曲

    (%)  水

    (%)  

    夏雞鳴酒 100   250 100   250 一次完,曲用斤計。

    粟米酒  100 40 320 100 10 80  

    ■米法酒 100 100 100 100 6.6 6.6  

    【三】 “井花水”,清晨最先汲得的井水,見《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五“井華水”及《本草綱目》卷五“井泉水”。

    【四】 “燠餅”是將曲餅密封在甕中的一種特殊處理法,頗像《造神曲並酒》篇“三斛麥曲法”的“盛著甕中,涂頭”,不過《食經》似是將成曲在臨釀酒前作此處理。

    【五】 “一石米,合得三石酒”,明確指明出酒率的,僅此一例。現在各種黃酒的出酒率,以重量計,約為原料米的150%至300%不等。

    【六】 “焦麥曲”,指炒小麥制成的曲,下文“焦曲”,亦指此。《北山酒經》卷下“用曲”︰“新曲未經百日心未干者,須擘破炕焙。未得便搗,須放隔宿;若不隔宿,則造酒定有炕曲氣。”現在浙江寧波糯米黃酒用的小麥曲要經過五六日的燻烘,使成焦化備用;山東即墨黍米黃酒用的小麥曲,先將磚狀塊曲軋碎至二三厘米大的小塊,在鍋中焙炒約二十分鐘,使一部分呈焦化,然後磨成粉末使用。但這些都是對成曲的烘焙或焦化處理,本身不是焦麥曲。

    【七】 《要術》有二種救治酒病的方法,分見于《造神曲並酒》篇及本篇。《造神曲並酒》篇的是治冬酒中冷的方法,因神曲各酒多在冷天釀造,容易傷冷,所以列在該篇。在本篇的就是這條治酒酸的方法,因本篇都是較熱和熱天釀的酒,傷冷不發的問題不大,可是容易發酸,所以列在本篇。

    【八】 “回”,回復好的味道。卷八《作酢法》篇“回酒醋法”,則指使酸酒回復好的酸味使變成醋。

    【九】 “大州”,四川有大洲堡、大洲驛,後魏有“州縣”,屬武德郡(見《魏書.地形志》),恐均非此處所指,其地未詳。

    【一0】“白墮曲方餅法”,這是“白墮酒”的仿制酒,因劉白墮始釀而得名。酈道元《水經注》卷四“河水”章“又南過蒲阪縣西”下記載︰河東郡“民有姓劉名墮者,宿擅工釀,采挹河流,醞成芳酎。……排于桑落之辰,故酒得其名矣。……庶友牽拂相招者,每雲‘索郎’,……索郎,反語為‘桑落’也。”這是說“索郎”相切為“桑”,“郎索”相切為“落”,這二字就是“桑落酒”的隱語,而“桑落酒”即由劉墮釀于桑落時而得名。楊炫之《洛陽伽藍記》“法雲寺”下記載有河東郡人,姓劉名白墮,善釀酒,香美異常,喝了沉醉不醒,並可遠運千里不壞,當時人就稱為“白墮酒”。後魏時洛陽有二個“里”的居民,就以仿制此酒為業。酈、楊都是後魏時人,酈較早,楊和賈思勰同時。賈氏所記“白墮曲”和“桑落酒法”,就是這個酒的仿制法。此酒亦可春釀,故楊記又有“白墮春醪”的名稱。《要術》也記載有春釀法。但這個白墮曲沒有制曲時間,也沒有大小尺寸,和其他八種曲不同,未知是原來流傳著的方子上就沒有還是有脫漏。

    本卷內各種黃酒的釀造,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蒸、炒、生三種小麥混和配制的神曲和神曲酒類,多是冬酒,在第六四篇。白醪酒雖是夏酒,但所用白醪曲也是三種小麥配制的,故次于神曲篇之後,列為第六五篇。第二類,純用炒小麥的笨曲和笨曲酒類,多是春夏酒,曲的性能和釀法都不同,專列一篇為第六六篇。法酒釀法雖異,但也用笨曲,並且也是春夏酒,故次于笨曲篇之後,列為第六七篇。第三類,就是這里用谷子作原料的白墮曲和白墮酒類。白墮酒是特別的一類,可以另列一篇,但由于材料很少,而且同為方曲,其殺米標準亦略同笨曲,故附在本篇之末。《要術》這樣按照各種曲的原料、制法、性能和釀酒時令等的不同,作如上的編排,基本上是合適的。

    【一一】“”,就是磨。

    【一二】“籠之”,可能是盛在籠里。《北山酒經》“玉友曲”等的制法有“以籃子懸通風處”的過程。

    【一三】“冬酒”,即指上文的“桑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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