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八 作醬等法第七十

類別︰子部 作者︰賈思勰(北魏) 書名︰齊民要術

    作醬等(一)法第七十

    十二月、正月為上時,二月為中時,三月為下時。用不津甕,甕津則壞醬。嘗(二)為菹(三)、酢者,亦不中用之。置日中高處石上。夏雨,無令水浸甕底。以一■(四)一本作“生縮”鐵釘子,背“歲殺”釘著甕底石下,後雖有■娠婦人食之,醬亦不壞爛也。

    用春種烏豆【一】,春豆粒小而均,晚豆粒大而雜。于大甑中燥蒸之。氣餾半日許,復貯出更裝【二】之,回在上者(五)居下,不爾,則生熟不多【三】調均也。氣餾周遍,以灰覆之,經宿無令火絕。取干牛屎,圓累,令中央空,燃之不煙,勢類好炭。若(六)能多收,常用作食,既無灰塵,又不失火,勝于草遠矣。嚙看︰豆黃【四】色黑極熟,乃下,日曝取干。夜則聚、覆,無令潤濕。臨欲舂去皮,更裝入甑中蒸,令氣餾則下,一日曝之。明旦起,淨簸擇,滿臼舂之而不碎。若不重餾,碎而難淨。簸揀去碎者。作熱湯,于大盆中浸豆黃。良久,淘汰,等И諂ゅ 郎僭蛺恚 魑鷚滋潰灰滋澇蜃呤I刮叮  床幻酪病d醵糝 L遠固樂  粗笏槎棺鶻矗 怨┬場!疚濉看蠼叢蠆揮彌 R淮肚輳 輪鎂幌 希  羆 洹br />
    預前,日曝白鹽、黃蒸、草■【六】居恤反、麥曲【七】,令極干燥。鹽色黃者發醬苦(七),鹽若潤濕令醬壞。黃蒸令醬赤美。草■令醬芬芳;■,擔 シヴ萃痢G盎普簦 鰨 耍┌鸕紡┤負k(九)--馬尾羅【八】彌好。大率豆黃三斗,曲末一斗,黃蒸末一斗,白鹽五升,■子三指一撮。鹽少令醬酢;後雖加鹽,無復美味。其用神曲者(十),一升當笨曲四升,殺多故也。豆黃堆量不概【九】,鹽、曲輕量平概。三種量訖,于盆中面向“太歲”和之,向“太歲”,則無蛆蟲也。攪令均調,以手痛擔 粵釗蟪埂R嗝嫦頡疤 輟蹦謐盼橢校 怠疽唬啊苛羆幔 月 蓿話胊蚰咽 E韙牽 苣啵 蘗盥├br />
    熟便開之,臘月五七日,正月、二月四七日,三月三七日。當縱橫裂,周回離甕(十一),徹底生衣【一一】。悉貯出,搦破塊(十二),兩甕分為三甕。日未出前汲井花水,于盆中以燥鹽和之,率一石水,用鹽三斗,澄取清汁。又取黃蒸于小盆內減(十三)鹽汁浸之,擔ㄊ 模┤』粕潁 躒к搖︰涎沃 鶴盼橢小B適  矗 沒普羧貳Q嗡 疽歡慷嗌  轡薅 劍 慈綾 啾闃梗憾垢梢 室病br />
    仰甕口曝之。諺曰︰“萎蕤葵【一三】,日干醬。”言其美矣。十日內,每日數度以杷徹底攪之。十日後,每日輒一攪,三十日止。雨即蓋甕,無令水入。水入則生蟲。每經雨後,輒須一攪。解【一四】後二十日堪食;然要百日始熟耳。

    《術》曰︰“若為妊娠婦人壞醬者,取白葉棘子【一五】著甕中,則還好。俗人用孝杖攪醬,及炙甕,醬雖回而胎損。乞人醬時,以新汲水一盞,和而與之,令醬不壞。”

    肉醬【一六】法︰牛、羊、■、鹿、兔肉皆得作。取良殺【一七】新肉,去脂,細銼。陳肉干者不任用。合脂(十五)令醬膩。曬曲令燥,熟搗,絹。大率肉一斗,曲末五升,白鹽兩升半,黃蒸一升,曝干,熟搗,絹。盤上和令均調,內甕子中。有骨者,和訖先搗,然後盛之。骨多髓,既肥膩,醬亦然也。泥封,日曝。寒月作之。【一八】宜埋之于黍積中。二七日開看,醬出【一九】無曲氣,便熟矣。買新殺雉煮之,令極爛,肉銷盡,去骨取汁,待冷解醬。雞汁亦得。勿用陳肉,令醬苦膩。無雞、雉,好酒解之。還著日中。

    作卒成【二0】肉醬法︰牛、羊、■、鹿、兔、生魚,皆得作。細銼肉一斗,好酒一斗,曲末五升,黃蒸末一升,白鹽一升,曲及黃蒸,並曝干絹。唯一月三十日停,是以不須咸,咸則不美。盤上調和令均,搗使熟,還擘破如棗大。作浪中坑【二一】,火燒令赤,去灰,水澆,以草厚蔽之,令坩(十六)中才容醬瓶。大釜中湯煮空瓶,令極熱,出,干。掬肉內瓶中,令去瓶口三寸許,滿則近口者焦。(十七)■蓋瓶口,熟泥【二二】密封。內草中,下土【二三】厚七八寸。土薄火熾,則令(十八)醬焦;熟遲氣味美(十九)好。是以寧冷不焦;焦(二十),食雖便,不復中食也。于上燃干牛糞火,通(二一)夜勿絕。明日周時,醬出,便熟。若醬未熟者,還覆置,更燃如初。臨食,細切蔥白,著麻油炒蔥令熟,以和肉醬,甜美異常也。

    作魚醬法︰鯉魚、鯖魚(二二)第一好;鱧魚(二三)亦中。鱭魚、鮐魚(二四)【二四】即全作,不用切。去鱗,淨洗,拭令干,如膾【二五】法披破縷切之,去骨。大率成魚一斗,用黃衣三升,一升全用,二升作末。白鹽二升,黃鹽則苦。干姜一升,末之。橘皮一合,縷切之。和令調均,內甕子中,泥密封,日曝。勿令漏氣。熟以好酒解之。

    凡作魚醬、肉醬,皆以十二月作之,則經夏無蟲。余月亦得作,但喜生蟲,不得度夏耳。

    干鱭魚醬法︰(二五)一名刀魚。六月、七月,取干鱭魚,盆中水浸,置屋里,一日三度易水。三日好淨,漉,洗去鱗,全作勿切。率魚一斗,曲末四升,黃蒸末一升--無蒸,用麥末亦得--白鹽二升半,于盤中和令均調,布置甕子,泥封,勿令漏氣。二七日便熟。味香美,與生者無殊異。

    《食經》作麥醬法︰“小麥一石,漬一宿,炊,臥之【二六】,令生黃衣。以水一石六斗,鹽三升(二六),煮作鹵,澄取八斗,著甕中。炊小麥(二七)投之,攪令調均。覆著日中,十日可食。”

    作榆子醬法(二八)︰治榆子人【二七】一升,搗末(二九),篩之。清酒一升,醬五升,合和。一月可食之。

    又魚醬法︰成膾魚【二八】一斗,以曲五升,清(三十)酒二升,鹽三升,橘皮二葉,合和,于瓶內封。一日(三一)可食。甚美。

    作蝦醬法︰蝦(三二)一斗,飯三升為糝【二九】,鹽二升(三三),水五升,和調。日中曝之。經春夏不敗。

    作燥■丑延反(三四)法︰羊肉二斤,豬肉一斤,合煮令熟,細切之。生姜五合(三五),橘皮兩葉,雞子十五枚,生羊肉一斤,豆醬清【三0】五合。先取熟肉著甑上蒸令熱,和生肉;醬清、姜、橘(三六)和之。

    生■【三一】法(三七)︰羊肉一斤,豬肉白四兩,豆醬清漬之,縷切。生姜、雞子,春、秋用甦、蓼,著之。

    崔曰(三八)︰“正月,可作諸醬,肉醬、清醬。四月,立夏後,銅魚作(三九)醬。五月,可為醬。上旬■楚狡切豆,中庚煮之。以碎豆作‘末都’。至六月(四十)、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作魚醬。”

    作■【三二】法(四一)︰昔漢武帝逐夷至于海濱,聞有香氣而不見物。令人推求,乃是漁父造魚腸于坑中,以至土覆之(四二),香氣上達。取而食之,以為滋味。逐夷得此物,因名之,蓋魚腸醬也。取石首魚、鯊魚、鯔魚【三三】三種腸、肚、胞,齊淨洗,空著【三四】白鹽,令小倚咸【三五】,內(四三)器中,密封,置日中。夏二十日,春秋五十日,冬百日,乃好熟。食(四四)時下姜、酢等。

    藏蟹法︰九月內,取母蟹,母蟹臍(四五)大圓,竟腹下;公蟹狹而長。得則著(四六)水中,勿令傷損及死者。一宿則(四七)腹中淨。久則吐黃,吐黃則不好。先煮薄■(四八),■,薄餳。著活蟹于冷■甕中一宿。煮(四九)蓼湯,和白鹽,特須極咸。待冷,甕盛半汁,取■中蟹內著鹽蓼汁中,便死,蓼宜少著,蓼多則爛。泥封。二十日。出之,舉蟹臍,著姜末,還復臍如初。內著坩甕中,百個各一器,以前鹽蓼汁澆之,令沒。密封,勿令漏氣,便成矣。特忌風里【三六】,風則壞而不美也。

    又法︰直煮鹽蓼湯,甕盛,詣河所,得蟹則內鹽汁里,滿便泥封。雖不及前味,亦好。慎風如前法。食時下姜末調黃,盞盛姜酢。

    (一) 這個“等”字,原來沒有,但卷首總目有,篇內有藏蟹等法,茲據加。

    (二) “嘗”,院刻、金抄作“■”,字同,本書統一作“嘗”。明抄作“常”,誤。湖湘本等脫“醬。嘗為”三字。

    (三) “菹”,院刻作“菹”,是異寫字(始見于集韻),明抄作“■”,俗訛字。這三種寫法,全書中互見,各本亦互異,但多數作“菹”。本書統一作“菹”。

    (四) “”,明抄如字,湖湘本等誤作“”,院刻.金抄誤作“銼”。按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大比邱威儀》卷上︰“《埤蒼》︰‘,■也。’謂鐵衣也。”音生,■(右旁從欠)音秀,即”蛂谷r。“■”重文,意即“生蛂芋C“銼”是鍋子,用一鍋子的覂K釘子,豈非笑話,如果硬將“銼■”二字割開,在“以一銼”作逗,解釋為用覂K釘子釘鍋子,尤為不經。其實這是錯字,不要迷信院刻。

    “一本作‘生縮’”,這是院刻初刻時的校注,其實這另一本《要術》作“生縮”是正確的,意思就是“生蛂芋C沈括《補筆談》卷一“樂律”︰“鐵性易縮,時加磨瑩,鐵愈薄。”“縮”即指鐵蛂C《集韻》有“■”字,音秀,“鐵生衣也”,也是蛌熔尬g字。漱是水潤,縮是消減,“■”、“■”二字即取義于此,故均從金旁,即今“蛂谷r。當然,這個和下文的“向‘太歲’和之”等,完全是迷信的說法。

    (五) 院刻、金抄有“者”字,必須有,明抄、湖湘本脫漏。

    (六) 院刻、金抄作“若”,明抄、湖湘本誤作“者”。

    (七) “發醬苦”,猶言“醬發苦”。《今釋》疑“發”應作“令”。

    (八) 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各”,明抄誤作“名”。

    (九) 院刻作“”,明抄、湖湘本誤作“■”。本篇各“”字,只院刻全對;明抄只一處對(“肉醬法”的正文“絹”),余均誤作“■”;湖湘本只此處錯,余均對;金抄全不清楚,似全誤作”■”。

    (十) 院刻、金抄、湖湘本作“者”,明抄誤作“昔”。

    (十一)“離甕”,院刻、金抄同,指作醬材料干燥收縮,甕周圍露出空隙,明抄作“雜甕”,湖湘本作“匝甕”,均誤。

    (十二)“塊”,明抄誤作“瑰”,據院刻、金抄等改正。

    (十三)“減”可以解釋為少量的,但有些勉強,懷疑是“清”、”咸”一類字寫錯。

    (十四)“怠保 嚎獺 鴣      溉嗨榛普簦 Σ浠浦 ㄉ潁 緩奼鏡茸鰲敖印保 恰br />
    (十五)院刻、金抄作“脂”,明抄、湖湘本誤作“時”。

    (十六)“坩”是土制的容器,現在稱耐高熱的熔煉容器為“坩堝”。但這里作為燒醬瓶的火坑講,不合適,可能是“坑”字之誤。

    (十七)本條各“焦”字,院刻、金抄、明抄均作“鰲保 奼鏡染鰲敖埂保 滯 1臼櫫騁蛔鰲敖埂薄br />
    (十八)“令”,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等均作“合”,崇文書局本、《觀象廬叢書》本作“令”,字應作“令”,茲改正。

    (十九)“美”,明抄、湖湘本脫,據院刻、金抄補。

    (二十)“焦”字原緊接在“美好”的下面,由于這一字的竄誤,致使全段注文無法解釋。注內“焦”字疊見,因而竄誤,茲為移正。這段注文的意思是說︰火猛了容易使醬焦壞,緩火雖然熟得慢些,但醬的味道很好,所以寧可緩火(“寧冷”對猛火說)不焦;猛火雖然熟得快,吃起來很方便(“焦,食雖便”)但已經過焦不好吃了。

    (二一)“通”,明抄、湖湘本等如字;院刻、金抄闕末筆作“■”,避宋真宗的丈人劉通的名字改的。他處院刻全是這樣,金抄不全是闕筆。

    (二二)“鯖魚”,院刻、金抄同;明抄、湖湘本作“鱭魚”,與下文重出,誤。

    (二三)“鱧魚”,院刻、金抄同;明抄、湖湘本作“鯉魚”,與上文重出,誤。

    (二四)“鮐魚”,院刻、金抄、湖湘本同,明抄作“■魚”,茲從院刻。

    (二五)自本條以下至“生■法”共七條,均僅標目作大字,內容均系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二六)“鹽三升”,似太少,疑有誤字。又一石六斗水加鹽煮成鹽汁(“鹵”),只取八斗,雖說“澄取”,究竟煮到如何程度,也欠明晰。

    (二七)“炊小麥”,院刻、明抄、湖湘本同,金抄訛作“欲小麥”。按“炊小麥”實際是指上面已經罨好的“黃衣”,則“炊”上應有“以”字。

    (二八)“作榆子醬法”以下至“生■法”各條,也是引自《食經》文。

    (二九)“搗末”,院刻、金抄、湖湘本同,明抄誤作“橘末”。

    (三十)明抄、湖湘本脫“清”字,據院刻、金抄補。

    (三一)“一日”,疑“一月”之誤。

    (三二)明抄作“■”,院刻、金抄、湖湘本作“蝦”,字同,茲一律作“蝦”。

    (三三)明抄、湖湘本作“一升”,茲從院刻、金抄作“二升”。

    (三四)院刻、金抄作“丑延反”,明抄作“五延反”。按“■”,《廣韻》︰“丑延切”,明抄誤。湖湘本作“始蟬反”,則是依照玉篇改的。

    (三五)院刻、金抄作“五合”;明抄、湖湘本作“五片”,當非。

    (三六)“橘”下明抄、湖湘本有“皮”字,院刻、金抄無。又文內沒有提到雞蛋的生熟和下法,《食經》文往往如此簡闕不明。

    (三七)《北堂書鈔》卷一四五“生■”引《食經》有“糝■法”說︰“羊肉二斤,合煮令熟,縷切。生姜、雞子,春蓼、秋甦,著其上。”和本條相像,也和上條相類。《書鈔》“合煮”只有羊肉一種,又沒有提到“糝”,疑有脫漏。

    (三八)此條引崔《四民月令》文,與《玉燭寶典》所引有分歧,可能後者是對的。《玉燭寶典》引文,正月是︰“可作諸醬。上旬■(按即“炒”字)豆,中旬煮之。以碎豆作‘末都’(原注︰“末都者,醬屬也。”)。至六、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以作魚醬、肉醬、清醬。”四月是︰“立夏節後,……取銅子作醬。”五月是︰“可作■醬及醢醬。”分歧在《要術》所引“上旬■豆,……可作魚醬”一段所屬的月份,並且《要術》所引,顯得枝枝節節,岔錯缺少頭緒。我們懷疑有竄亂,即“上旬■豆”這整段,應在“正月可作諸醬”的下面,全文應是︰“正月可作諸醬。上旬■豆,中庚煮之。以碎豆作末都。至六月、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作魚醬、肉醬、清醬。四月立夏後,魚作醬。五月可為醬。”這樣,就和《玉燭寶典》所引完全符合,而且也比較完整合理。注釋另見《四民月令輯釋》,這里從略。

    (三九)明抄、湖湘本脫“作”字,據院刻、金抄補。

    (四十)院刻、金抄作“六月”;明抄、湖湘本無“月”字。

    (四一)自本條起至卷末,在引完《食經》和《四民月令》文後,另起魚內髒作醬和藏蟹的項目,都是賈氏本文。

    (四二)“之”下明抄、湖湘本多“法”字,據院刻、金抄刪去。上文“至”字,無法解釋,應有誤。吾點校記︰“至,疑堅”,漸西本即據以改為“堅”字;《今釋》疑“濕土”之誤,日譯本疑“草土”之誤,均有未協。存疑。

    (四三)“內”,明抄誤作“肉”,據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四四)“食”,明抄、湖湘本脫,據院刻、金抄補。

    (四五)此條三“臍”字,院刻、金抄均作“齊”,通“臍”;明抄僅此處作“臍”,余均作“齊”,湖湘本全作“臍”。本書統一作”臍”。所謂“母蟹臍大圓,竟腹下”,即今所謂“團臍”。

    (四六)明抄、湖湘本脫“著”字,據院刻、金抄補。

    (四七)明抄、湖湘本脫“則”字,據院刻、金抄補。

    (四八)明抄作“糖”,茲從院刻、金抄作“■”。下文“冷■”,明抄仍作“糖”,院刻、金抄則作“■”,照上下文義看,應仍是”■”字,茲改正。

    (四九)“煮”,金抄作“者”,明抄作“著”,湖湘本作“著”,院刻有殘缺,但尚可辨認是“煮”字,據下文“待冷”,應是“煮”字,茲從院刻。

    【一】 “烏豆”,指黑大豆。

    【二】 “更”,音庚,“更裝”,倒過來裝上再蒸。本卷《蒸法》篇“豚法”有“炊一裝”,就是一蒸,相當于“一餾”,故“更裝”就是第二次再蒸。參看該篇注釋【一0】。

    【三】 “多”是足、夠的意思;“不多”,猶言不夠。但也可能是“多不”倒錯,或者“多”是衍文。

    【四】 “豆黃”,指豆瓣。

    【五】 “旋食”,隨時就吃,不準備貯存。下文引崔《四民月令》有“以碎豆作‘末都’”,原注︰“末都者,醬屬也。”

    【六】 “■”音橘,“草■”,不能肯定是何種植物。《廣雅.釋草》︰“■子,菜也。”《要術》卷十“■【七七】”引《廣志》︰“■子,生可食。”《集韻》引《廣志》︰“一曰馬芹。”但《要術》下文《八和兗》篇草橘子和馬芹子並舉,則草■與馬芹,在《要術》並非一物。“■子三指一撮”,似是用它的果實。

    【七】 “麥曲”,據下面注文“其用神曲者”雲雲,指笨曲。下面各醬所用“曲末”,亦為笨曲末。

    【八】 “馬尾羅”,用馬尾毛或馬鬃毛績成“紗”做成的篩籮。

    【九】 “概”同“概”,是括斗棒,用以括平斗面的米。這里作動詞用,即堆高斗面滿滿的一斗,不括平它。

    【一0】《要術》常用的“怠薄 稗薄 鞍礎保 梅ㄊ怯蟹直鸕摹!怠筆僑唷 輟  弧稗保 嗟庇 澳蟆保 茨舐# 篤疲弧鞍礎筆前崔唷5 級不ж謾H緹砭擰垛阜埂菲 摹耙允擔 蘗鈑鋅欏保 途砥摺侗殼 啤菲 摹耙允洲瓶欏保 佣 冒拙品 ┐齲 怠奔醋鰲稗弊鐘謾>砭擰侗 菲 耙允至兕跎盜畋∪緹亂丁保 耙允窒蚺 凳辜  保 八 A法”),則“怠弊鰲鞍礎弊鐘謾U飫鎩笆盜羆帷保 滄靼崔嘟狻2還 兌 酢氛庋撓美萇  部贍芫故恰鞍礎弊窒 餃摹巴怠斃創懟br />
    【一一】自篇首蒸豆、和曲,至此“徹底生衣”,全是調制作醬材料的過程,此後才加水作醬。這個作醬材料,俗稱“醬黃”(《天工開物.曲》篇亦有此稱)。把它密封在甕中二三十日,實際是一種罨黃法。《要術》分蒸豆、和曲、罨黃等步驟,至唐韓鄂《四時纂要》則一次制成“醬黃”,曬干後隨時都可作醬,比《要術》有發展。現在家庭作“醬黃”的方法,略同《四時纂要》。有的地方是這樣︰將大豆去殼,煮熟,漉出瀝干,攤冷,與重量大略相等的小麥粉(連麩)相和,干濕合適,薄攤于罨室中罨黃,數日取出曬干即成。大都在六七月中作。作好醬黃貯存,四時都可調水加鹽曬成醬。醬的好壞,決定于罨黃醬料的好壞。

    【一二】“鹽水”,指和醬黃的鹽汁。“十石醬”是指醬黃,不是和水後的醬。

    【一三】“萎蕤”,也寫作“葳蕤”,原指草木下垂,引申為凋萎。《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紛綸葳蕤。”司馬貞《索隱》引胡廣說︰“葳蕤,委頓也。”這里是說日中曬成的醬和萎黃的葵作成的葵菹都是美好的菜。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說到“葵經十朝苦霜乃采之”作成的菹是最好的葵菹。

    【一四】在某種物體中加入水液來沖調叫做“解”,包括溫度、濃度、氣味等。如“作熱湯,水解”(卷六《養羊》篇“抨酥法”),”以冷水解”(卷七《笨曲並酒》篇“米酎法”),目的都在降低溫度。下文“待冷解醬”,“以好酒解之”,除調稀濃度外,兼有調味作用。這里的“解”,也是指調稀濃度,所指就是上段所說的將鹽水加入醬料中調和作醬的那個過程。“解後二十日堪食”,即指加水調和作醬後二十天,就可以嘗新(全熟須曬一百天),不是停止攪和以後的二十天。現在群眾作醬,伏天曬三四天就可嘗新,泥封要在曬一個月以後。《要術》在冷天,日期當然要較長。

    【一五】酸棗,落葉灌木或小喬木,又名“棘”。《唐本草》注︰”棘有赤白二種。”又說︰“白棘,睫白如粉,子葉與赤棘同,棘中時復有之,亦為難得也。”所謂“白葉棘子”即指白棘的棘枝。這一段引《術》的話,當然完全是封建迷信的糟粕。

    【一六】作醬的特點是利用微生物營水解蛋白質作用,產生氨基酸,因而產生鮮味。“醬”字從肉(右上角的■),大概最早的醬是利用魚、肉類動物蛋白質作成的,後來才發展有利用植物蛋白質的豆醬。

    【一七】“良殺”,活殺的,現殺的。

    【一八】“寒月作之”,斷句,指作肉醬的時間。下文稱︰“凡作魚醬、肉醬,皆以十二月作之,則經夏無蟲。”

    【一九】“醬出”,指有醬汁滲出。下條“醬出,便熟”,義同。

    【二0】“卒”,同“猝”,急速的意思;“卒成”,意即速成。

    【二一】《廣韻》︰“朗,火光寬明也。”《集韻》︰“R,火貌。”《文選》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作“閬”,李善注引張載說︰“寬明也。”是“朗”、“R”、“閬”同字異寫。這里的“浪”,當是“R”的借音字,所謂“作浪中坑”,實際就是挖成一個中部陷下的燒火的坑子。

    【二二】“熟泥”,和熟的泥。

    【二三】“下土”,在醬瓶上面覆上泥土。

    【二四】“鯖魚”即青魚。“鱧魚”即魚,也叫黑魚、烏魚、烏鱧、七星魚。“鱭魚”即刀魚。“鮐魚”即河豚。

    【二五】“膾”,見本卷《八和兗》篇注釋【九】。

    【二六】“臥之”,指攤布在罨室中罨黃。這是隨時作成麥■隨時調制的單純的麥■醬。但麥粒未經粉碎,酵解不完全,用鹽量又很少,其濃厚如飯(俗有“飯醬”之稱),這個醬法是頗為特別的。

    【二七】種仁的“仁”,宋元以前多作“人”。“榆子人”即榆莢仁。

    【二八】“成膾魚”,照膾法切成的魚肉。

    【二九】用飯作為釀制魚肉的配料叫做“糝”,下文作魚、羹各篇多用之。《釋名.釋飲食》︰“糝,■也,相黏■也。”字亦作”■”,《說文》︰“以米和羹也。”音散。

    【三0】“豆醬清”是豆醬中取出的清汁。《要術》中沒有作醬油的記載。唐韓鄂《四時纂要》“六月”篇“咸豉”條提到取豉汁“煎而別貯之”,像現在的醬油,但沒有“醬油”這個名稱。《要術》中用豆醬清的例子不多,最多的是用豉汁。豉汁差不多代替著醬油作為重要的調味品。

    【三一】“■”,音衫,《說文》︰“生肉醬也。”《釋名.釋飲食》︰“生■,以一分膾,二分細切,合和挺攪之也。”所謂“生■”,全用生肉。上文“燥■”,則生熟肉相和。

    【三二】“■”是魚的內髒腌制的食品。除腌制外,也有蜜漬的。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四︰“《宋明帝》(公元四六五至四七八年)好食蜜漬■,一食數升。”《要術.脯臘》篇“鱧魚脯法”稱鱧魚的內髒“俊美乃勝逐夷。”但到宋時,沈括就不了解怎樣吃法了,他說︰“■乃今之烏■腸也,如何以蜜漬食之?”

    【三三】“石首魚”一名黃花魚,即黃魚,由于頭蓋骨內有豆大的骨兩顆,堅硬如石,故又名“石首”。“胞”,指魚鰾。所謂“魚肚”即是黃魚的鰾干制而成。“鯊魚”有二種解釋︰一是鯊魚,亦名■虎,長五六寸至七八寸,多棲于咸水淡水之交;一是鮫,體形大,性凶暴,產于海中,種類很多,亦名沙魚,大者能為人害,“魚翅”就是它的鰭。《要術》所稱,也許指後者。“鯔魚”是,大的長可二尺,棲于海口半咸水中,胃具有強壯的筋肉,狀如算盤珠子。

    【三四】單純一樣東西叫做“空”,如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作燕脂法”的“空用”酸飯漿及“合面脂法”的“空用”牛脂。這里”空著白鹽”,就是單單放上白鹽,不加其他調味料。

    【三五】“倚”是偏倚;“小倚咸”就是稍為偏咸些。《脯臘》篇”作龐惴 鋇摹耙嘈胍邢獺保 逋 br />
    【三六】“風里”,猶言“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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