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棪二三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棪二三

    《尔雅》曰(一):“棪【一】,■其也。”郭璞注曰:“棪,实似柰,赤可食。”

    (一) 见《尔雅.释木》,无“也”字。郭注同《要术》。

    明清刻本只有“棪”的标目,正文全脱,又脱下文“刘”的标目,因此“棪”下所记,全是“刘”的内容。只有金抄、明抄是现在的样子,没有脱误。湖湘本眉批上录有“景”的校记说:“《尔雅》:‘棪,■其。刘,刘杙。’此脱‘棪’文一条,当从《尔雅》补;又当补‘刘’目一行。”所校极为正确。渐西本是根据这个经过景校的湖湘本校刻的,可是没有采用它,因此该本也就承误未改。

    【一】 “棪”,音剡,又用作橄榄的“榄”字(如《百川学海》本《南方草木状》即作“橄棪”),未详所指是何种植物。“■”音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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