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十 竹五一

類別︰子部 作者︰賈思勰(北魏) 書名︰齊民要術

    竹(一)五一

    《山海經》曰(二)︰“筅V 劍    抑Α 扯酥瘢ㄈ !br />
    “雲山……有桂竹,甚毒,傷人必死。”“今始興郡出竹【一】,大者圍二尺,長四丈。交址有篥竹【二】,中,勁強,有毒,銳似刺,虎中之則死,亦此類。”

    “龜山……多扶竹。”“扶竹,竹【三】也。”

    《漢書》(四)︰“竹大者,一節受一斛,小者數斗,以為柙(五)音匣}。”

    “邛都【四】高節竹,可為杖,所謂‘邛竹’。(六)”

    《尚書》曰(七)︰“楊州,……厥貢……、【五】。……荊州,……厥貢……、■【六】。”注雲︰“,竹箭(八);,大竹。”“、■,皆美竹,出雲夢之澤。”

    《禮斗威儀》曰︰“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竹、紫脫【七】常生。”其注曰︰“紫脫,北方物。”

    《南方草物狀》曰(九)︰“由梧竹【八】,吏民家種之,長三四丈,圍一尺八九寸,作屋柱。出交址。”

    《魏志》雲(十)︰“倭國,竹有條、干【九】。”

    《神異經》曰︰“南山荒中有沛竹,長百丈,圍三丈五六尺,厚八九寸,可為大船。其子美,食之可以已瘡癘。”張茂先注曰︰“子,筍也。”

    《外國圖》曰︰“高陽氏有同產而為夫婦者,帝怒放之,于是相抱而死。有神鳥以不死竹覆之。七年,男女皆活。同頸異頭,共身四足。是為蒙雙民。”

    《廣州記》曰(十一)︰“石麻之竹,勁而利,削以為刀,切象皮如切芋。”

    《博物志》雲︰“洞庭之山,堯帝之二女常泣,以其涕揮竹,竹盡成斑。”“下雋(十二)縣【一0】有竹,皮不斑,即刮去皮,乃見【一一】。”

    《華陽國志》雲︰“有竹王者,興于豚水【一二】。有一女浣于水濱,有三節大竹,流入女足間,推之不去。聞有兒聲,持歸,破竹,得男。長養,有武才,遂雄夷狄,氏竹為姓。所破竹,于野成林,今王祠竹林是也。”

    《風土記》曰︰“陽羨縣【一三】有袁君■(十三)壇邊,有數林(十四)大竹,並高二三丈。枝皆兩披,下掃壇上,常潔淨也。”

    盛弘之《荊州記》曰(十五)︰“臨賀謝休(十六)縣【一四】東山有大竹(十七)數十圍,長數丈(十八)。有小竹生旁,皆四五尺圍。下有盤石,徑四五丈,極高(十九),方正青滑,如彈棋局。【一五】兩竹屈垂,拂掃其上,初無塵穢。未至數十里,聞風吹此竹,如簫管之音。”

    《異物志》曰(二十)︰“有竹曰‘■’【一六】,其大數圍,節間相去局促,中實滿堅強,以為柱榱。”

    《南方異物志》曰(二一)︰“棘竹【一七】,有刺,長七八丈,大如甕。”

    曹毗《湘中賦》曰(二二)︰“竹則【一八】、白、烏【一九】,實中、紺族【二0】。濱榮幽渚,繁宗隈曲;萋陵丘,逮【二一】重谷。”

    王彪之《閩中賦》曰(二三)︰“竹則苞甜、赤苦(二四)【二二】,縹箭、斑弓【二三】。度世推節,征合實中【二四】。【

    二五】函人,桃枝育蟲。緗箬、素筍,彤竿、綠筒【二六】。”“竹,節中有物,長數寸,正似世人形,俗說相傳雲‘竹人’,時有得者。育蟲,謂竹■【二七】,竹中皆有耳。因說桃枝,可得寄言。”

    《神仙傳》曰︰“壺公欲與費長房【二八】俱去,長房畏家人覺。公乃書一青竹,戒曰︰‘卿可歸家稱病,以此竹置卿臥處,默然便來還。’房如言。家人見此竹,是房尸,哭泣行喪。”

    《南越志》雲(二五)︰“羅浮山生竹,皆七八寸圍,節長一二丈,謂之‘龍鐘竹’。”

    《孝經河圖》曰(二六)︰“少室之山【二九】,有爨器竹,堪為釜甑。”

    “安思縣【三0】多苦竹,竹之丑【三一】有四︰有青苦者,白苦者,紫苦者,黃苦者。”

    竺法真《登羅浮山疏》曰(二七)︰“又有筋竹,色如黃金【三二】。”

    《晉起居注》曰(二八)︰“惠帝二年(二九),巴西郡【三三】竹生紫色花,結實如麥,皮青,中米白,味甘。”

    《吳錄》曰(三十)︰“日南有篥(三一)竹【三四】,勁利,削為矛。”

    《臨海異物志》曰(三二)︰“狗竹【三五】,毛在節間。”

    《字林》曰(三三)︰“■(三四)【三六】,竹,頭有父文。”

    “■【三七】音模,竹,黑皮,竹浮有文(三五)。”

    “■音感,竹,有毛。”

    “■【三八】力印切,竹,實中。”

    (一) 本目內文字,金抄頗多脫誤,並有錯葉。其為明顯錯脫者,不作校記;或有異文,標出作參考。

    (二) 此條摘引自《山海經.西山經》,無“竹”字。“雲山”條摘引自《中山經》“中次十二經”。小注是郭璞注,“始興郡”下有“桂陽縣”;“交址”上有“又”字,應有;“似”作“以”,則”銳以刺虎”為句,《要術》似誤。“龜山”條同出“中次十二經”,即在雲山條下面。郭璞注是︰“邛竹也。高節實中,中杖也,名之‘扶老竹。’”又龜山條下是“丙山”條,《山海經》文是︰“……丙山,多竹。”雲山、龜山、丙山三條挨在一起,疑郭注“竹”雲雲,應在丙山“竹”下,《山海經》原書已有竄誤。

    (三) 《山海經》無“竹”字。《尚書.顧命》︰“敷重篾席。”孔安國注︰“篾,桃枝竹。”指“桃枝”為竹。《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郭璞注︰“今桃枝,節間相去多四寸。”郭璞又注《山海經》此處“鉤端”為“桃枝屬”。說明郭璞認為鉤端、桃枝都是竹類。早于賈思勰的戴凱之《竹譜》引《山海經》亦無“竹”字,因此戴凱之不同意郭璞以《山海經》、《爾雅》的“桃枝”為竹的說法。他說︰“桃枝(竹),皮赤,編之滑勁,可以為席,《顧命》篇所謂‘篾席’者也。《爾雅.釋草》雲,四寸一節為桃枝,郭注雲,竹四寸一節為桃枝。余之所見,桃枝竹,節短者不兼寸,長者或逾尺,豫章遍有之,其驗不遠也。恐《爾雅》所載草屬(按因《爾雅》列在《釋草篇》),自別有桃枝,不必是竹。郭注加‘竹’字(按今本郭注無“竹”字),取之謬也。《山海經》雲,其木有桃枝、劍端(按“劍”應作“鉤”),又《廣志.層木》篇雲,桃枝出朱提郡,曹爽所用者也,詳察其形,寧近于木也。……《經》、《雅》所說二族(按指《山海經》所指是木類,《爾雅》所指是草類),決非作席者矣。”惟《山海經》雖有稱桃枝、鉤端為木或草的(《中山經》”中次八經”︰“驕山……其木……多桃枝、鉤端”,“龍山……其草多桃枝、鉤端”,“中次九經”︰“高梁之山,……其木多桃枝、鉤端”),但古人對于竹,或稱為木,或稱為草,原無一定,即在《山海經》本身,也是這樣,例如《中山經》“中次十一經”︰“求山……其木……多■”,“中次十二經”︰“暴山……其木多……竹箭、■、”,及多處稱“其草多竹”。因此這里的桃枝、鉤端,仍應是竹類,《廣雅.釋草》︰“■■,桃支也”,也直指二者為竹名。戴凱之所見,或系別一種竹而同名者。

    (四) 《漢書》無此語;下條“■竹”,才出于《漢書》注。《初學記》卷二八“竹”引《廣志》有和這條相同的內容,是︰“漢竹,大者一節受一斛,小者數升,為}。”《太平御覽》卷九六三“漢竹”引《廣志》︰“永昌有漢竹,圍三尺余。”剛巧可以和《初學記》所引連綴成章。《要術》此條應出自《廣志》,應作“漢竹,大者……”,“書”字因下條引《漢書》而衍。由于“漢竹”與“《漢書》”纏錯之後,《廣志》的書名被奪去,而《漢書》則竄列于上代替了《廣志》。又《御覽》卷九六二“竹”引此條竟同《要術》(連”柙音匣”都一樣)亦題作《漢書》,當系根據《要術》轉錄,並非采自原書。

    (五) “柙”與“匣”通,《初學記》卷二八引《廣志》作“饋保 κ恰饋弊種 蟆0潰 羝  端滴摹罰骸班}也。”顏師古注《急就篇》“}饋保骸},盛酒之器;……潰 }也。”此處是指一節圓竹筒的容量,並沒有說作成匣,字應作“饋薄!耙糲弧筆嗆筧私 砭痛砦笞 摹br />
    (六) 此條不見《漢書》本文,而見于《漢書》注。《漢書.張騫傳》︰“臣在大夏時,見邛竹杖、蜀布。”顏師古注引臣瓚︰“邛,山名,生此竹,高節,可作杖。”《史記》卷一一六裴《集解》引瓚︰“邛,山名。此竹節高實中,可作杖。”均無“所謂邛竹”句,可能《要術》所引,非出瓚注。

    (七) 此條摘引自《尚書.禹貢》篇。“楊”作“揚”。此字古代或從木(如《爾雅.釋地》即作“楊州”),茲仍其舊。注是孔安國注。“、”的注文在《禹貢》的上文“既敷”句下,文同。“、■”的注文是︰“、■,美竹; 惺父桑喝鎝猿鱸潑沃 蟆!憊、■是二種竹。“輩皇侵瘢 兌 酢肺匆br />
    (八) “竹箭”,明抄、湖湘本等作“竹”,金抄作“竹前”,漸西本改作“箭竹”。按《禹貢》孔安國注作“竹箭”,《爾雅.釋草》︰“,箭”,茲據改。

    (九) 《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由梧竹”引作《南方草木狀》,文全同《要術》(“寸”訛作“分”),實際仍是《南方草物狀》。偽嵇含的《南方草木物》無此條。

    (十) 《三國志.魏志.倭人傳》︰“其竹、、桃支”。

    (十一)《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石麻竹”引作裴淵《廣州記》,是︰“石麻竹,勁利,削為刀,切象皮如截竿。”同卷“■竹”引唐劉恂《嶺表錄異》正文下有雙行小注︰“《廣州記》雲︰‘石麻之竹,勁而利,削為刀,割象皮如切竿。’”二“竿”字均系“芋”字之誤。但今本《嶺表錄異》(《叢書集成》排印《聚珍版叢書》本,據《永樂大典》輯集)卷中“■勞竹”條的下面就是“石林之竹”條,內容與《御覽》小注所引全同(缺“竿”字),無《廣州記》的題稱,則此條又像是《嶺表錄異》本身的材料。又嵇含(?)《南方草木狀》卷下有相同記載︰“石林竹,似桂竹,勁而利,削為刀,割象皮如切芋。出九真、交趾。”“麻”,同《嶺表錄異》亦作“林”,很可注意。而金抄作“■”,誤。

    (十二)“雋”,各本同;明抄作“■”,誤,參看注釋【一0】。

    (十三)“冢”,原作“家”。《太平御覽》卷九六二引《風土記》作“冢”,《要術》張步瀛校本轉錄黃廷鑒所校亦作“冢”,應是”冢”字之誤,茲改正。

    (十四)“林”,《御覽》引作“枚”,應是“枚”或“株”字之誤。

    (十五)《藝文類聚》卷八九引盛弘之《荊州記》開頭是︰“臨賀冬山中有大竹數十圍,高亦數十丈”,下文無“尺”、“高”及“滑”字,脫“至”字,“聞”訛作“間”。《太平御覽》卷九六二引作《荊州記》,文同《要術》,但多脫誤。

    (十六)“謝休”,《御覽》引同,疑“謝沐”之誤。《漢書.地理志》、《後漢書.郡國志》、《晉書.地理志》(《百衲》本及《四部備要》本),均無“謝休”縣,概作“謝沐”。而《水經注》卷三六“溫水”章“東北入于郁”下作“謝■”,楊守敬《水經注疏》注釋亦襲正文作“謝■”,恐誤。

    (十七)“大竹”,應是“竹大”倒錯。漸西本從吾點校據另本《類聚》改為“竹大”。

    (十八)“長數丈”,《類聚》引作“數十丈”,漸西本據以加“十”字。

    (十九)“極高”,各本及《御覽》引均同,但《類聚》引無“高”字,可能衍,漸西本即據以刪去。

    (二十)《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竹”引《異物志》除同《要術》(“柱榱”作“屋榱”)外,末後尚有“斷截便以為棟梁,不復加斤斧也”。“榱”音衰,是屋椽,吾點大概認為和“柱”不相稱,改為“棟”,漸西本依著改。

    (二一)《太平御覽》卷九六三“棘竹”引作《南州異物志》,只有“棘竹,節有棘刺”六字。《初學記》卷二八另引有沈懷遠《南越志》,是︰“宋昌縣有棘竹,長十尋,大如甕,其間短者,輒六七丈也。為竹叢薄,葉下有鉤刺,或在條末,如芒針也。”《南越志》這條《御覽》亦有引到,與《初學記》同(“在”作“有”)。宋昌縣,南朝宋置,在今越南。這是推知沈懷遠時代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二)《初學記》卷二八引作曹毗《湘表賦》,文同《要術》,惟“竹”上多“其”字,“紺”訛作“維”。

    (二三)《初學記》卷二八引王彪之《閩中賦》首句作“竹則苞赤箬”,有脫誤,無“度世推節,征合實中”句,余同《要術》。但無注文。《要術》注文“因說桃枝,可得寄言”,似乎是說因為正文說著桃枝,所以在這里插上幾句。如果這樣,這個注是後人加添的。

    (二四)“苦”,原作“若”,誤,茲改正,參看注釋【二二】。

    (二五)《太平御覽》卷九六二所引,誤題作《羅越志》,無“寸”字,“丈”作“尺”,“龍鐘竹”作“中龍”,恐誤,余同《要術》。

    (二六)《初學記》卷二八引作《河圖》,是︰“少室之山,大竹堪為甑器。”無“苦竹”條。《太平御覽》卷九六二引作《孝經河圖》,所引與《初學記》同(“甑器”作“釜甑”)。但下面有雙行小注︰“此竹亦爨器也。安思縣多苦竹。苦竹有四︰有青苦,有白苦,有紫苦,有黃苦。”正注文有乖亂。

    (二七)《藝文類聚》卷八九引竺法真《羅山疏》(“竺”原訛作”笙”)作︰“嶺南道無■(按是俗“筋”字)竹,惟此山有之。其大尺圍,細者色如黃金,堅貞疏節。”《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竹”引竺法真《登羅山疏》同《類聚》(“嶺”訛作“岸”,“此山”作“羅山”)。

    (二八)《晉起居注》,已佚。此條《藝文類聚》等未引。惟《初學記》卷二八引有謝靈運《晉書》一條,年份不同,內容相同而較略︰“元康二年春二月,巴西界竹生花,紫色,結實如麥。”《太平御覽》卷九六二亦引謝《書》此條,同《初學記》(無“春二月”,脫”生”字)。元康是晉惠帝年號,二年是公元二九二年,《要術》引逕稱“惠帝二年”,則是公元二九一年,比元康二年早一年。《晉書.五行志》亦載此事,全文是︰“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結實如麥,外皮青,中赤白,味甘。”“赤”字疑誤。

    (二九)“二年”,各本同,金抄作“一年”。

    (三十)《吳錄》這條,《太平御覽》等未引。

    (三一)“篥”,明抄誤作“■”;他本從竹,茲改正。並參看注釋【三四】。

    (三二)《臨海異物志》此條《太平御覽》等未引。《御覽》卷九六三“狗竹”僅引有《竹譜》一條是︰“狗竹,節間有毛。出臨海。”《竹譜》是戴凱之《竹譜》。今戴氏《竹譜》稱︰“狗竹有毛,出諸東裔。物類眾詭,干(按應是“于”或“雲”字)何不計?”自注︰“狗竹,生臨海山中,節間有毛。見沈《志》。”“臨海”指沿海一帶,不是地名。“沈《志》”有沈瑩《臨海異物志》與沈懷遠《南越志》,這里是指前者。則《竹譜》所引,與《要術》正合,從知《要術》的《臨海異物志》,即是沈瑩《志》。

    (三三)連下三面三條,都是《字林》文。《太平御覽》等均未引。

    (三四)“■”,各本作“茸”,漸西本從吾點校改為“■”。《玉篇》有“■”字,解釋是︰“竹也,頭有文。”茲據改。

    (三五)“竹浮有文”,雖可解釋為竹表面有紋浮起,仍疑“竹浮”二字是《字林》原有的“■”字被拆開了竄誤入此。《玉篇》“■”下正是“■”字,解釋是“竹名”。《廣韻》解釋是“竹有文者”。元李《竹譜詳錄》卷五引張得之稱︰“■竹,黑皮,有文。”均無“竹浮”二字。

    【一】 《文選》左思《吳都賦》︰“其竹則……桂、箭、射筒。”劉淵林注引《異物志》︰“桂竹,生于始興小桂縣,大者圍二尺,長四五丈。”可知《異物志》的“桂竹”即此處“竹”(音桂),但不是雲山“桂竹”(《山海經》另有“丙山竹”條,疑郭璞是注丙山竹,非注雲山桂竹,參看校記(二))。戴凱之《竹譜》︰”桂竹,高四五丈,大者二尺,圍闊節大,葉狀如甘竹而皮赤,南康以南所饒也。《山海經》雲︰‘靈原桂竹,傷人則死。’是桂竹有二種,名同實異,其形未詳。”戴氏所記與《異物志》同,但也不是《山海經》雲山桂竹。始興桂竹(竹)是剛竹屬的竹。始興郡,三國吳置,故治在今廣東省曲江縣。“南康以南”,即今江西省南康縣以南,所指與始興郡地區相符。

    【二】 “篥竹”,參看注釋【三四】。

    【三】 “”,讀如窮音。“竹”即“邛竹”,以其產于邛都,因加竹頭作“”。竹可作扶老杖,故又名“扶竹”、“扶老竹”。扶老杖既由竹作成,後人因亦逕稱拄杖為“”。戴凱之《竹譜》稱︰“竹之堪杖,莫尚于”,“高節實中,狀若人刻,為杖之極。”但邛都以外也有,《竹譜》繼稱︰“豈必蜀壤,亦產余邦,一曰‘扶老’,名實縣同(意即名懸實同)。”

    【四】 邛都,在今四川省西昌縣。漢武帝由于張騫在大夏國(今阿富汗北部)見到由印度販運過去的我國邛竹杖和蜀布,得到啟示,開通了由四川通雲南的越Q道,就在邛都建置越Q郡(見《史記》卷一一六及《漢書.張騫傳》)。又因為唐蒙在廣州吃到由江(今北盤江上游)運過來的四川■醬,開通了由川入黔的道。並于元鼎五年(公元前一一二年)發夜郎(今貴州省西部)之軍,下江,會師于廣州(見《漢書.南粵傳》)。左思《吳都賦》所稱︰“邛杖傳節于大夏之邑,醬流味于番禺之鄉。”即指此二事。

    【五】 “”,音小,竹名,竹稈短小,即戴凱之《竹譜》所謂︰“逾矢稱大,出尋為長。”因可為箭,《爾雅.釋草》︰“,箭”,逕名此竹為“箭”。據沈括所說,是先有“箭”這種竹,而後稱矢為箭,《夢溪筆談》卷二二︰“‘東南之美,有會稽之竹、箭。’竹為竹,箭為箭,蓋二物也。今采‘箭’以為矢,而通謂矢為箭者,因其‘箭’名之也。”或箭是我國特產箭竹屬的竹,古時以吳鉤越箭並稱。

    “”,音蕩,《尚書.禹貢》孔穎達疏引孫炎︰“竹闊節者曰。”

    【六】 “”音窘;“■”,音路,也寫作“”。《戰國策.趙策》︰“其堅則之逕,不能過也。”《廣雅.釋草》︰“,……箭也。”《楚辭哀時命》作“■”,《呂氏春秋.直諫》篇作“宛路”,均同物異字。戴凱之《竹譜》︰“、■二竹,亦皆中矢,……大較故是會稽箭類耳,皮特黑澀,以此為異。”說明、■是箭竹屬的兩種竹,孔安國注《尚書.禹貢》亦指明為二種,段玉裁說“”是一種竹,恐未必。

    【七】 “■”,音滿平聲。《初學記》卷二八引《廣志》︰“■竹,皮青,內白如雪,■韌可為索。”宋僧贊寧《筍譜》︰“■筍,皮青而肉皙白。”元李《竹譜詳錄》卷六︰“蔓竹,生江、廣間。……紫脫,筍名也。”

    【八】 “由梧竹”,左思《吳都賦》作“柚梧”,戴凱之《竹譜》作“由衙”。《竹譜》稱︰“■與由衙,厥體俱洪,圍或累尺,■實、衙空。南越之居,梁柱是供。”《竹譜》又引《廣志》稱︰“亦有生于永昌郡。”永昌郡有今雲南省保山縣等地。據元李《竹譜詳錄》卷四記載“由衙竹”每節生三枝,有刺,其小者可種作籬笆,故又名“笆竹”。

    【九】 “條、干”即“、”。《文選》張衡《南都(指南陽)賦》︰“其竹……則、、、。”“”音干,是小竹。

    【一0】《水經注》“沅水”︰“又東至長沙下雋縣。”《後漢書.馬援傳》︰“軍次下雋。”李賢注︰“下雋,縣名,屬長沙國,故城今辰州沅陵縣。”即今湖南省沅陵縣。

    【一一】此種竹有斑點或斑紋,移為斑竹,由于有如《博物志》所記的傳說,又稱“湘妃竹”。《廣群芳譜》引《臨漢隱居詩話》︰“竹有黑點,謂之斑竹,非也。湘中斑竹方生時,每點上苔錢封之甚固。土人斫竹浸水中,用草洗去苔錢,則紫暈斕斑可愛,此真斑竹也。”

    【一二】古江(今北盤江上游),亦稱鶻  浞 創Τ魈叮 喑啤半嗨 保ㄒ殘醋鰲斑q水”)。傳說竹王所建的國即“夜郎國”,見《後漢書》卷八六《西南夷傳》。

    【一三】《風土記》作者晉周處是陽羨縣人,即今江甦省宜興縣。

    【一四】臨賀,郡名,三國吳置,故治即今廣西壯族自治區賀縣,靠近湖南過上。“謝休縣”,應是“謝沐縣”,漢置,吳、晉因之,故治在今湖南省江永縣西南,屬臨賀郡。

    【一五】“彈棋”,古代的一種游戲。《後漢書.梁冀傳》李賢注引《藝經》︰“彈棋,兩人對局,白黑棋各六枚,先列棋相當,更先彈也。其局以石為之。”“局”是棋盤。

    【一六】“■”,音雹。戴凱之《竹譜》︰“■實厚肥,孔小,幾于實中,……大竹也。土人用為梁柱。”並參看注釋【八】。

    【一七】“棘竹”,戴凱之《竹譜》︰“棘竹,生交州諸郡。叢初(按應是“生”),有數十睫。大者二尺圍。肉至厚,實中。夷人破以為弓。枝節皆有刺,彼人種以為城,卒不可攻。萬震《異物志》(按即《南州異物志》)所(謂)‘種為藩落,阻過層墉’者也。或卒崩根出,大如十石物,縱橫相承如車。一名‘笆竹’,見《三倉》。筍味落人須發。”即卷五《種竹》篇引《竹譜》所稱“味淡,落人須發”的“棘竹筍”。《禮記.明堂位》所謂“越棘大弓”,歷來都是以“戟”釋“棘”,但也可能就是拿這種棘竹作大弓。

    《詩經.小雅.斯干》“如矢斯棘。”《韓詩》“棘”作“^”。二字都是稜刺的意思,段玉裁並且說“^”是正字,說明“棘”即“^”字。就竹說,從木作“^”,從竹則作“”。元李《竹譜詳錄卷四︰“竹,一名■竹,一名答黎竹,一名~竹,一名竹,出廣右兩江,安南尤多,即刺竹也。南方呼刺為。叢生,大者二尺圍,肉至厚,幾于實中,被人破以為弓材。枝葉喜下垂,自根至梢,每枝節間對生二刺,尖杪彎曲若鉤。人家環植以為垣牆,初植數睫作一叢,三五年後枝蔓自相糾纏,又多鉤刺,雖雞犬羔豚不能逕入。”廣東《肇慶府志》︰“竹,俗呼刺竹,有刺而堅,可作藩籬。”清屈大均《廣東新語》︰“竹,一名澀勒;勒,刺也,廣東人以刺為勒,故又曰‘勒竹’。長芒(刺毛)密距(棘刺),枝皆五出如雞足。其材可為桁桷。”據此,所謂“竹”、“勒竹”或“棘竹”,具有小枝短縮硬化而為刺及地下睫為合軸型的共同點,是■竹屬的竹,各書描狀不盡相同,似非一種。

    【一八】“”,音雲當。《文選》左思《吳都賦》劉淵林注引《異物志》︰“生水邊,長數丈,圍一尺五六寸,一節相去六七尺,或相去一丈。廬陵界有之。始興以南又多,小桂夷人,績以為布葛。”戴凱之《竹譜》亦稱︰“桃枝、,多植水渚。”《要術》引稱“濱榮幽渚,繁宗隈曲”,亦指此竹宜植水邊。《竹譜》又稱︰”最大,大者中甑”,則是中空內徑寬大的大型竹。

    【一九】戴凱之《竹譜》︰“赤白二竹,還取其色;白薄而曲,赤厚而直。沅灃所豐,余邦頗植。”元李《竹譜詳錄》卷六有“白竹”、“烏竹”、“烏■竹”。古所謂“烏竹”,不等于現在的烏竹。

    【二0】“實中”,指實心的竹。“紺族”,指紺色的竹類,如《竹譜》有“殷腸竹”,殷色即是紺色。元李《竹譜詳錄》卷六有“紫竹”。所謂“紺族”,當屬此類。

    本段“、白烏,實中、紺族”二句,是空心大竹,和“實中”相對;白、烏指顏色,和紺色相對。下面四句則分述宜于水生或陸生的生長特性。

    【二一】“萋”,音妻倩;“逮”,音愛代,都是形容竹叢的蔭深密茂。

    【二二】“苞”,指冬筍。劉淵林注《文選》左思《吳都賦》“苞筍”︰“冬筍也”。出合浦。其味美于春夏時筍也。”字亦作“”,《集韻》︰“竹名,出荔浦,其筍冬生。”荔浦冬筍的最早記載,見于《東觀漢記.馬援傳》(見“筍﹝五二﹞”校記(四))。

    《要術》下文引《孝經河圖》載苦竹有“紫苦者”,戴凱之《竹譜》亦稱︰“苦竹,有白有紫。”《要術》原作“赤若”,顯系“赤苦”之誤。赤苦筍和甜冬筍相對,都講味道,是一組;下文“縹箭、斑弓”,縹是青白色,縹色的箭竹和斑紋的弓竹相對,是另一組,都講用途。

    【二三】《太平御覽》卷九六二“竹”引《雲南記》︰“雲南有實心竹,文采班,……其土以為槍干。”這里“斑弓”,即是取斑竹為弓。

    【二四】“度世”、“征合”不是竹名。“度世推節”,意謂處世要推尚“氣節”,如竹之有節。“征合實中”,“征合”是征戰合宜的意思,指作武器要用實心的竹。劉淵林注《吳都賦》引《異物志》︰“箭竹,細小而勁實”;棘竹也是實中,宜于“破以為弓”(見注釋【一七】);篥竹“實中勁強”,用以為矛(見注釋【三四】);雲南有實心斑竹,用以作槍干(見注釋【二三】);《初學記》卷二八引《廣志》︰“利竹,……實中,堅韌”,也是武器竹。

    【二五】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三記載有“竹”稱︰“蒼按……順昌鋪,亦以此竹得名。”

    【二六】“緗”是淺黃色,也指黃而帶褐色。“箬”,這里指筍籜,不是箬竹。“彤”是赤色。“緗箬、素筍,彤竿、綠筒”,描寫筍和竹各種不同的顏色。

    【二七】“■”,音留。竹■,竹鼠屬,專吃竹和蘆葦等的根。這里是以竹■釋“育蟲”。但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五“■■”條下在引王彪之《閩中賦》後說︰“又■竹,竹中生蟲,長則咬節而出。所雲‘育蟲’,乃指■竹、桃枝竹。”卷三記載“桃枝竹”則稱︰“漳州、福寧、延平皆產之。筍皮有毛蟲聚焉,不宜食。”

    【二八】《水經注》卷二一“汝水”章“又東南過平興縣南”下記載︰“昔費長房為市吏,見王壺公懸壺郡市。”費長房,東漢汝南(今河南汝南縣)人,《後漢書》有傳。

    【二九】少室山,今河南省嵩山的西峰。其東峰名太室山,古因亦逕稱嵩山為太室山。

    【三0】安思縣,未詳,疑有誤。漢有安次縣,在今河北省安次縣;南朝宋有安始縣,在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漢有安昌縣,在嵩山附近。

    【三一】《廣雅》卷三《釋詁》︰“肖、似、丑,類也。”同類叫做“丑”。《初學記》卷二八引謝靈運《山居賦》︰“其竹則……四苦齊味”,就是下文的四種苦竹。

    【三二】“筋竹色如黃金”,當即金竹。李《竹譜詳錄》卷六︰”金竹,生江浙間,一如淡竹,高不過一二丈,其枝竿黃淨如真金,故名。竺法真《羅浮山疏》曰︰‘羅浮山有竹,色如黃金。’”

    【三三】巴西郡,東漢末劉璋置,晉仍之,故治在今四川省閬中縣。

    【三四】《文選》左思《吳都賦》︰“、有叢”。劉淵林注引《異物志》︰“竹,大如戟槿(即戟柄),實中勁強,交趾人銳以為矛,甚利。”戴凱之《竹譜》︰“筋竹為矛,稱利海表,槿乃其干,刃即其杪。生于日南,別名為‘篥’。”自注︰“筋竹,長二丈許,圍數寸,至堅利。南土以為矛。”說明竹、竹都是地下睫合軸型作灌木狀叢生的竹,而篥竹又名“筋竹”,此“筋竹”與上文羅浮山“筋竹”同名異類。但《要術》引《吳錄》作“篥竹”,“篥”疑””之訛,從音韻,從字義(篥由棘、孳生,由剽利得義),從各書所描狀,似均應作“”。

    劉淵林注《吳都賦》的“”引《異物志》︰“竹,有毒,夷人以為弧(弓類),刺獸中之則必死。”《要術》引《山海經》郭璞注有“篥竹”,篥、雙聲,疑郭注“篥竹”是“竹”的轉音異寫。

    【三五】元李《竹譜詳錄》卷五︰“狗竹,出臨海郡,圍三寸,節間有毛。三月,筍可食。”

    【三六】“■”,音茸,李《竹譜詳錄》卷六︰“■竹,在處敷粉,頭有父文。……父文,猶花文也。”

    【三七】李《竹譜詳錄》卷五︰“■竹,生廣西、安南,邕州昆侖關中尤多。張得之《譜》雲︰‘■竹,黑皮,有文。每節生三枝,枝葉秀媚,婆娑可愛,一如苦竹。大者可為柱,小者亦堪雜用。’”

    【三八】“■”,音吝,《爾雅.釋草》︰“粼,堅中”,所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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