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菖蒲五五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菖蒲(一)五五

    《春秋传》曰(二):“僖公……三十年,……使周阅来聘,飨有昌歜(三)。”杜预曰:“昌蒲菹【一】也。”

    《神仙传》云:“王兴者,阳城越(四)人也。汉武帝上嵩高,忽见仙人长二丈,耳出头下垂肩。帝礼而问之。仙人曰:‘吾九疑人也。闻嵩岳有石上菖蒲,一寸九节【二】,可以长生,故来采之。’忽然不见。帝谓侍臣曰:‘彼非欲服食者,以此喻朕耳。’乃采菖蒲服之。帝服之烦闷,乃止。兴服不止,遂以长生。”

    (一) “菖蒲”标题下明清刻本均注明“脱”。其实所脱不止本目,下面“薇〔五六〕”至“菫〔六二〕”七目均脱。这八目只有金抄、明抄完整不脱。

    (二) 见《左传》僖公三十年,文作:“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要术》是摘引。杜预注:“昌歜,昌蒲菹。”

    (三) “歜”,陆德明《经典释文》:“在感反”,《广韵》:”昌蒲菹,徂感切”,读如斩音。又音触,是另一意思。《左传》孔颖达疏:“此昌歜之音,相传为‘在感反’,不知其字与彼(指音触的另一意思)为同为异。遍检书传,昌蒲之草,无此别名,未知其所由来也。”顾炎武《左传杜解补正》则称:“顾氏《玉篇》有‘■’字,‘俎敢反,昌蒲菹也’。然则《传》之昌■,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误为歜。《广韵》亦误。”按顾炎武所举此字,在《玉篇》“欠”部,而《玉篇》欠部,另有“歜”字,解释是:“尺烛切,怒气也。”则顾氏所称,似亦确当。可是《要术》亦作“歜”,未知亦为唐人之误否?

    (四) “阳城越人”,费解,《艺文类聚》卷八一引无“越”字,疑《要术》衍“越”字。阳城,作为县名,即今河南省登封县;作为山名,该县正有阳城山;“嵩高”即嵩山,亦在该县。故“越”字应是衍文。

    【一】 “昌蒲菹”,《周礼.天官》“醢人”:“朝事之豆,其实……昌本”。郑玄注:“昌本,昌蒲根,切之四寸为菹。”一般称菖蒲是指天南星科的白菖,根茎是比较肥大的,但味道不好,李时珍和香蒲相对,目为“臭蒲”。或者古人食味不同,或用为食疗,也许很早时有白菖菹的吃法。

    【二】 “石上菖蒲”是天南星科的石菖蒲及其变种细叶菖蒲一类的植物,其地下茎横走,密具轮节,细叶菖蒲的地下茎,节间只有二–三毫米长,有香气。在药用上本草类书均记载“一寸九节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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