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桑一0五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桑(一)一0五

    《山海经》曰:“宣山,……有桑,大五十尺,其枝四衢。

    “言枝交互四出。”其叶大尺,赤理,黄花,青叶。名曰‘帝女之桑’。“妇人主蚕,故以名桑。””

    《十洲记》曰:“扶桑,在碧海中。上有大帝宫,东王所治。有椹桑树,长数千丈,三千余围。两树同根,更相依倚,故曰‘扶桑’。仙人食其椹,体作金色。其树虽大,椹如中夏桑椹也,但稀而赤色。九千岁一生实,味甘香。”

    《括地图》曰:“昔(二)乌先生避世于《芒尚山》,其子居焉。化民食桑,三十七年,以丝自裹;九年生翼,九年而死,其桑长千仞,盖蚕类也(三)。去琅邪【一】二万六千里。”

    《玄中记》云:“天下之高者,‘扶桑’无枝木焉:上至天,盘蜿而下屈,通三泉也。”

    (一) “桑〔一0五〕”与“棠棣〔一0六〕”二目的全文,在明抄共二十行,刚刚一叶的地位;接下去自“棫〔一0七〕”至“欀木〔一一一〕”五目,共二一行,即一叶多一行。湖湘本将这两叶弄颠倒了,所以“棫”接在“木”的下面,而“桑”接在“欀木”的下面。“棫”至“欀木”的这一叶原是多一行的,可是在湖湘本刚刚一叶,没有多,原来它漏去了“欀木”一行的标目。因此“欀木”的内容也变成了它的上一目“木绵”的内容。《津逮》本和清刻本的倒目和脱目的错误情况,完全和湖湘本一样,其版本流传的关系很明显。

    (二) 金抄、明抄作“昔”,他本讹作“惜”。

    (三) “盖蚕类也”,与“其桑长千仞”句倒错。

    【一】 琅邪,郡名,汉置,东汉改郡为国,南朝宋复为郡,以有琅邪山得名。琅玡山在今山东省诸城县东南海滨。据所称“去琅邪二万六千里”,实际所指还是《梁书》慧深所说的那个“扶桑”,而加以神化。参看“椹〔三九〕”注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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