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一一七
《南州異物志》曰(一)︰“榕木【一】,初生少時,緣�_(二)他樹,如外方扶芳藤【二】形,不能自立根本,緣繞他木,傍作(三)連結,如羅網相絡,然後皮理連合(四),郁茂扶疏,高六七丈。”
(一) 《太平御覽》卷九六○“榕”引有《魏王花木志》一條,和《南州異物志》所記可說完全一樣。
(二) 金抄作“�_”,他本作“摶”,《御覽》引作“縛”。按︰“扶桑”亦作“�_桑”,這里是借作“扶”字,茲從金抄。
(三) “傍作”疑是“作傍”倒錯,那此句應讀作“緣繞他木作傍,連結如羅網相絡”。
(四) “然後皮理連合”,原作“然彼理連合”,誤。《太平御覽》卷九六○引《魏王花木志》作“然後木理連合”,下一目“杜芳”同出《南州異物志》,作“然後皮理連合”,這里“彼”是“後”字爛去右半個後只剩雙人旁,而與“皮”字竄合為一錯成的,故予改正。
【一】 榕樹是桑科無花果屬。嵇含(?)《南方草木狀》卷中、唐劉恂《嶺表錄異》卷中、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清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三都有榕樹的記述。《太平御覽》卷九六○“榕”引有《異物志》一條,和《南州異物志》文字雖異,內容相同︰“榕樹棲棲,長與少殊。(原注︰“少時緣木,後乃成樹,故為殊也。”)高出林表,廣蔭原丘。孰知初生,葛 之儔。”這四言韻文的體裁,很像陳祁暢《異物志》(《本草綱目》引作陳祁暢《異物志贊》,參看“摩廚﹝一一九﹞”校記(一))。又《嶺外代答》卷八“榕”有這樣的記載︰“禽鳥餃其子寄生它木上,便郁茂︰根須沿木身垂下至地,得土氣滋直(按應是“殖”)盛壯,久則過其所寄,或遂包裹之。柳州柳侯廟庭前大榕,有桄榔一株生其中,相傳以為異。知者以為本榕子寄生桄榔上,歲久反抱合之,非異也。”所記也和《南州異物志》相似。初生纏樹,長大後根枝四出,一棵樹變成一座樹林,原來所纏的樹往往被包圍蔭蔽枯竭而死。
【二】 “扶芳藤”,見“杜芳﹝一一八﹞”注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