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幾出入不物者,正其貨賄凡財物。犯禁者,舉之,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祭祀之牛牲系焉,監門養之。凡歲時之門,受其餘。凡四方之賓客造焉,則以告。
[譯文]
司門掌管授給[屬吏]鑰匙和鎖,用以開關國都城門。檢查那些奇裝異服、窺探偷看和所拿的東西怪異的人,征收[進出的]貨物稅,凡[販賣的]財物違犯禁令的加以沒收。用國門的委積撫養為國事而死者的父母和孩子。祭祀用的牛牲拴系在這里,由監門負責喂養。凡一年四季對國門的祭祀,接受祭祀的余財[加以保管]。凡四方的賓客到來,就[向王]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