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艮其輔,言有序。”《詩》曰︰“出言有章。”古人之于言,求其有章有序而已矣。著之于書,則有簡策。標其起訖,是曰篇章。孟子曰︰“吾于《武城》,取二三策而已矣。”是連策為篇之證也。《易。大傳》曰︰“二篇之冊,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是首尾為篇之證也。左氏引《詩》,舉其篇名,而次第引之,則曰某章雲雲。是篇為大成,而章為分闋之評也。
要在文以足言,成章有序,取其行遠可達而已。篇章簡策,非所計也。後世文字繁多,爰有校讎之學。而向、歆著錄,多以篇卷為計。大約篇從竹簡,卷從縑素,因物定名,無他義也。而縑素為書,後于竹簡,故周、秦稱篇,入漢始有卷也。第彼時竹素並行,而名篇必有起訖;卷無起訖之稱,往往因篇以為之卷。故《漢志》所著幾篇,即為後世幾卷,其大較也。然《詩經》為篇三百,而為卷不過二十有八;《尚書》、《禮經》,亦皆卷少篇多,則又知彼時書入縑素,亦稱為篇。篇之為名,專主文義起訖,而卷則系乎綴帛短長;此無他義,蓋取篇之名書,古于卷也。故異篇可以同卷,而分卷不聞用以標起訖。至班氏《五行》之志,《元後》之傳,篇長卷短,則分子卷。
是篇不可易,而卷可分合也。嗣是以後,訖于隋、唐,書之計卷者多,計篇者少。著述諸家所謂一卷,往往即古人之所謂一篇,則事隨時變,人亦出于不自知也。惟司馬彪《續後漢志》,八篇之書,分卷三十,割篇徇卷,大變班書子卷之法,作俑唐、宋史傳,失古人之義矣。《史》、《漢》之書,十二本紀、七十列傳、八書、十志之類,但舉篇數,全書自了然也。《五行志》分子卷五,《王莽傳》分子卷三,而篇目仍合為一,總卷之數,仍與相符。
是以篇之起訖為主,不因卷帙繁重而苟分也。自司馬彪以八志為三十卷,遂開割篇徇卷之例。篇卷混淆,而名實亦不正矣。歐陽《唐志》五十,其實十三志也;年表十五,其實止四表也。《宋史》列傳二百五十有五,《後妃》以一為二,《宗室》以一為四,李綱一人傳分二卷;再並《道學》、《儒林》,以至《外國》、《蠻夷》之同名異卷,凡五十余卷;其實不過一百九十余卷耳。
至于其間名小異而實不異者,道書稱■,即卷之別名也,元人《說郛》用之;蒯通《雋永》稱首,則章之別名也,梁人《文選》用之。此則標新著異,名實故無傷也。唐、宋以來,卷軸之書,又變而為紙冊,則成書之易,較之古人,蓋不啻倍蓰已也。古人所謂簡帙繁重,不可合為一篇者,分上中下之類。今則再倍其書,而不難載之同冊矣。故自唐以前,分卷甚短。六朝及唐人文集,所為十卷,今人不過三四卷也。自宋以來,分卷遂長。以古人卷從卷軸,勢自不能過長;後人紙冊為書,亦不過存卷之名,則隨其意之所至,不難巨冊以載也。以紙冊存縑素為卷之名,亦猶漢人以縑素而存竹簡為篇之名,理本同也。然篇既用以計文之起訖矣,是終古不可改易,雖謂不從竹簡起義可也;卷則限于軸之長短,而並無一定起訖之例。今既不用縑素而用紙冊,自當量紙刪之能勝而為之界。其好古而標卷為名,從質而標冊為名,自無不可,不當又取卷數與冊本,故作參差,使人因卷尋篇,又復使人挾冊求卷,徒滋擾也。夫文之繁省起訖,不可執定;而方策之重,今又不行;古人寂寥短篇,亦可自為一書,孤行于世。蓋方策休重,不如後世片紙,難為一書也。則篇自不能孤立,必依卷以連編,勢也。卷非一定而不可易,既欲包篇以合之,又欲破冊而分之,使人多一檢索于離合之外,又無關于義例焉,不亦擾擾多事乎?故著書但當論篇,不當計卷;卷不關于文之本數,篇則因文計數者也。故以篇為計,自不憂其有闕卷,以卷為計,不能保其無闕篇也。
必欲計卷,听其量冊短長,而為銓配可也。不計所載之冊,而銖銖分卷,以為題簽署錄之美觀,皆是泥古而忘實者也。《崇文》、《宋志》,間有著冊而不詳卷者。明代《文淵閣目》,則但計冊而無卷矣。是雖著錄之闕典,然使卷冊苟無參差,何至有此弊也?古人已成之書,自不宜強改。
【 譯文】
《 易經》 說︰“控制你的口舌不要妄言,說話要有條理。”《 詩經》 說︰“言辭應對要有章法文理。”古人對于言辭,只追求有章法有條理而已。寫到書上,就有了簡冊;標明它的起始與終止,這就叫篇章。孟子說︰“我對于《 武成》 一篇,所取信采用的不過兩三串簡冊罷了。”這是簡冊編連起來成為篇的證據。《 周易• 系辭》 說︰“《 易經》 上、下兩篇六十四卦佔盆所得的普草數,共有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根。”這是首尾俱全才成其為篇的證據。左氏引用《 詩經》 ,舉出它的篇名然後依次引用,則稱某章怎麼怎麼說,這是篇為完備的單位而章為分段的證據。關鍵在于用文采來修飾語言,積辭成篇而具有條理,所追求的不過是能使它流傳久遠、足以表達思想感情而已,篇章簡冊,不是古人所計較的。後世文字繁多,于是有了校像學,劉向、劉散著錄古書,多用篇卷作為著錄單位。大約篇是從竹簡得來的,卷是從絹帛得來的,依據物體而確定名稱,沒有別的什麼含義。絹帛用來書寫文字,晚于竹簡,所以周朝與秦朝著錄文章稱篇,到漢代才開始有卷的名稱。只是那時竹簡與絹帛同時使用,稱篇必定有起止首尾,而卷不是表示起止的名稱,往往根據篇來確定卷,故《 漢書• 藝文志》 所著錄的為幾篇,也就是後世的幾卷,這是大概的情況。但《 詩經》 為三百篇,而卷數才不過二十八;《 尚書》 、《 儀禮》 ,也都是卷少篇多,據此則又可知當時書寫在絹帛上,也可稱為篇。篇作為一個名稱,專門注重文義的起始與結束,而卷則關系到聯結絹帛的長短,此外沒有別的含義,大概采用篇來稱呼文章,時代比卷更早。所以不同的篇目可以同在一卷,而分卷沒听說可用來標志起始與結束。到班固《 漢書》 中的《 五行志》 、《 元後傳》 ,篇長卷短,便分子卷,這麼說來是篇不可改變而卷可以分合。繼此之後,直到隋、唐,對書用卷計算的多,用篇計算的少。著作家們所說的一卷,往往就是古人所說的一∼篇,這是事情隨著時代而變化了,作者自己也出于不知不覺。只有司馬彪《 續後漢志》 的八篇志,分為三十卷,割裂篇目而曲從卷的需要,大大改變了班固《 漢書》 中采用子卷的作法,為唐、宋正史列傳首先開了惡例,失掉了古人的用意。《 史記》 、《 漢書》 這兩種書,十二本紀、七十列傳、八書、十志之類,只舉篇數,全書自然就明白了。《 漢書• 五行志》 分為五個于卷,《 王莽傳》 分為三個子卷,但篇目卻仍合為一個,總卷數仍與篇數相符,這是以篇的起止為主,並不因為卷性浩繁而隨便剎裂開來。自從司馬彪將八志分為三十卷,便開了割裂篇目來曲從分卷的先例,篇卷混淆,那名實也不相桿了。歐陽修編撰的《 新唐書》 有“志”五十卷.其實只有十三志.年表十五卷,其實只有四個表.《 宋史》 列傳二百五十五卷,《 後妃列傳》 把一篇分為二卷,《 宗室列傳》 把一篇分為四卷,李綱一人,傳分二卷,再把《 道學列傳》 、《 儒林列傳》 以及《 外國列傳》 、《 蠻夷列傳》 等一傳分為多卷的合並起來,共五十余卷,那麼《 宋史》 其實也不過一百九十余卷罷了。
至于這當中出現的名稱小異而實質並沒有什麼差別的情況,如道家典籍中所稱的“馬”,就是卷的別名,元代人編纂的《 說邪》 使用了它;蒯通撰寫的《 雋永》 稱“首”,則是章的別名,梁朝人編的《 文選》 使用了它。這不過是為了標新立異,名實並沒有受到什麼傷害。唐、宋以來,卷軸形式的書籍,又演變成了冊頁形式的紙書,那麼成書之容易,與古人相比,大概不只是強幾倍的問題了。古人所說的簡冊部頭繁重,不可合為一篇的,如分上、中、下之類的。現今就是再多出一倍也不難把它載人同一冊之中了。所以自唐代以前,分卷很短,六朝及唐朝人的文集分成十卷的,今人才不過分為三、四卷。從宋代以來,分卷便拉長了。因為古人稱卷來源于卷軸,據此情勢自然不能過長;後人用冊頁形式來裝訂書籍,不過只保存了一個卷的名稱,那麼便可隨人的意願而確定分量的多少,是不難用巨冊來裝載的。以冊頁形式的紙書而保存帛書稱卷的名稱,也就像漢代人用帛書而保存竹簡稱篇的名稱,道理原本是相同的。但篇既然是用來表示文章的起始與終止的,這是從古至今都沒有改變的,即使說篇的意義不來源于竹簡也是可以的。卷則限于卷軸的長短,而並沒有固定的表示起止的體例。現在既然不用絹帛而采用冊頁形式,自然應當根據紙書的冊頁所能勝任的容量而為它確定分合界限。人們好古而用“卷”字標名,根據實質則標用“冊”字為名,自然是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只是不該又把卷數與冊本故意弄得錯綜不齊,使人根據卷次來尋找篇目,又再使人憑借冊本來尋求卷次,憑空增加了這些煩擾。文章繁簡起止的古義,既不能堅持下來,而繁重的簡犢,現在又不再使用,古人沉寂無名的短篇,也可以自成一書,單獨流傳于世。大概是簡犢繁重,不像後借的幾張紙片難以自成一書。那麼篇自然不能孤立使用,必須依據卷來聯結成編,這是大勢所趨;卷並不是固定而不可改變的,既想包舉篇來合並它,又想突破冊而分開它,使人在篇卷的離合之外多增加了一次檢索,又與義例無關,這不也是徒增紛亂自找麻煩麼?所以著書只應當論篇,不應當算卷;卷與文章本來的數目無關,篇則是根據文章來計算數量的。故用篇為計算單位,自然不用擔憂書有缺卷;以卷為計算單位,便不能保證它沒有缺篇。如果一定要采用卷來標計,任他們根據冊的長短而進行統籌按排是可以的。不考慮冊的分量而進行細微的分卷,把它作為題簽著錄的一種美觀的形式,那都是拘泥古制而忘了實質的人。《 祟文總目》 、《 宋史• 藝文志》 ,間或有著錄冊數而不注明卷數的;明代的《 文淵閣書目》 ,則只著錄冊數而不載卷數。這雖然是由于著錄典籍缺少準則可依,但如果卷、冊沒有這種參差不齊的情況,又哪里至于有這種弊端呢!古人已有的書,自然不宜強作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