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外篇一 和州志氏族表序例中

類別︰史部 作者︰章學誠(清) 書名︰文史通義

    奠系世之掌于小史,與民數之掌于司徒,其義一也。杜子春曰︰“奠系世為帝系、諸侯卿大夫世本之屬。”然則比伍小民,其世系之牒,不隸小史可知也。鄉大夫以歲時登夫家之眾寡,三年以大比興一鄉之賢能。夫夫家眾寡,即上大司徒之民數,其賢能為卿大夫之選,又可知也。民賤,故僅登戶口眾寡之數︰卿大夫貴,則詳系世之牒,理勢之自然也。後代史志,詳書戶口,而譜系之作無聞,則是有小民而無卿大夫也。《書》曰︰“九族既睦,平章百姓。”鄭氏注︰“百姓,為群臣之父子兄弟。”見司馬遷《五帝本紀》注。平章,乃辨別而章明之,是即《周官》小史奠系之權輿也。孟子曰︰“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近代州縣之志,留連故跡,附會桑梓。至于世牒之書,闕而不議,則是重喬木而輕世家也。且夫國史不錄,州志不載,譜系之法,不掌于官,則家自為書,人自為說,子孫或過譽其祖父,是非或頗謬于國史。其不肖者流,或謬托賢哲,或私蠰宗譜,以偽亂真,悠謬恍惚,不可勝言。其清門華冑,則門閥相矜,私立名字。若江左王、謝諸家,但有官勛,即標列傳,史臣含毫,莫能裁斷。以至李必隴西,劉必沛國,但求資望,不問從來,則有譜之弊,不如無譜。史志闕略,蓋亦前人之過也。

    夫以司府領州具,以州具領世族,以世族率齊民,天下大計,可以指掌言也。唐三百年譜系,僅錄宰相,彼一代浩繁,出于計之無如何耳。方州之書,登其科甲仕宦,則固成周鄉大夫之所以書上賢能者也。今仿《周官》遺意,特表氏族,其便蓋有十焉。一則史權不散,私門之書,有所折衷,其便一也;一則譜法畫一,私譜凡例未純,可以參取,其便二也;一則清濁分涂,非其族類,不能依托,流品攸分,其便三也;一則著籍已定,衡文取士,自有族屬可稽,非其籍者,無難句檢,其便四也;一則昭穆親疏,秩然有敘,或先賢奉祀之生,或絕嗣嗣續之議,爭為人後,其訟易平,其便五也;一則祖系分明,或自他邦遷至,或後遷他邦,世表編于州志。其他州縣,或有譜牒散亡,可以借此證彼,其便六也;一則改姓易氏,其時世前後及其所改之故,明著于書,庶幾婚姻有辨,且修明譜學者,得以考厥由來,其便六也;一則世系蟬聯,修門望族,或科甲仕宦,系譜有書,而德行道藝,列傳無錄,沒世不稱,志士所恥,是文無增損,義兼勸懲,其便八也;一則地望著重,坊表都里。不為虛設,其便九也;一則征文考獻,館閣檄收,按志而求,易如指掌,其便十也。然則修而明之,可以推于諸府州縣,不特一州之志已也。

    【譯文】

    確定世系的事由小史掌管,和人民數目的事由司徒掌管,意思是一樣的。杜子春說︰“確定系世,是帝系、諸侯卿大夫世系譜之類。”那麼鄉里小民,他們世系的譜碟不歸屬小史,可以知道了。鄉大夫按時核定男女人數的多少,每三年根據大比薦舉一鄉有德行有才能的人。男女人數的多少,就是呈上大司徒的人民數目,那有德行有才能的人是卿大夫的人選,又可以知道了。平民地位低微,所以只核定戶口多少的數目;卿大夫高貴,就詳細述說世系的譜碟,是事勢的自然發展。後世史書的志,詳細記載戶口,而譜系的書沒有听到過,就是有小民而沒有卿大夫了。《 尚書》 說︰“族人已經和睦,平章百姓。”鄭氏注︰“百姓,是群臣的父子兄弟。”見司馬遷《 史記• 五帝本紀》 注。平章,是辨別而顯揚。這就是《 周禮》 小史確定世系的起源。孟子說︰“人們所說的故國,不是說那里有高大樹木的意思,是有累代立功的舊臣的意思。”近代州縣的志,留戀人物遺跡,附會鄉里,至于世系譜碟的書,空缺而不談論,就是重視高大的樹木而輕視世家。況且國史不收人,州志不記載,譜系的準則不由官府掌管,就每家自己作書,每人自己敘述,子孫有時過分稱贊他們的祖父、父親,是非有時和國史有很大差別。那品行不好的一類人,有的假托賢哲,有的私下賣宗譜,以假亂真,荒誕沒有根據,模糊不明,多得不能說完。那清貴門第、顯貴後代,就夸耀門第,私下創立稱呼。像江東王、謝諸家,只要有官位勛號,就寫人列傳。史官停筆思慮,沒有人能裁斷。以至李姓必定稱隴西,劉氏必定稱沛國,只求資歷聲望,不問來源,那麼有譜產生弊病,不如沒有譜。史書的志在這方面缺漏,大概也因為前人的過失。

    用布政使司、府統領州、縣,用州、縣統領世家大族,用世家大族率領平民,天下的重大計劃,能像指著手掌那樣容易談論了。唐代三百年譜系,只記錄宰相,那是一代史書浩大繁多,出于謀劃的無可奈何罷了。州郡的書,核定那科第仕宦,就本是周代鄉大夫用文書獻上有德行有才能的人的方式。現在仿照《 周禮》 遺留的意旨,特地作氏族表,那便利大概有十條︰一是作史的職責不分散,私家的書有受到評判的地方,這是第一條便利。一是作譜方法整齊一致,私譜凡例不純淨,可以用來參考吸取,這是第二條便利。一是優劣分開途徑,不是那同族,不能假托,品類于是區別開來,這是第三條便利。一是登記戶籍已經確定,品評文章錄取士人,自有家族歸屬可以查考,不是那一戶籍的,不難考核檢查,這是第四條便利。一是昭穆排列、親疏關系,秩序整齊有次序,或者有先賢供奉祭祀問題的發生,或者有沒有後代而繼承傳代的議論,爭辯屬于某人後代,那訴訟容易平息,這是第五條便利。一是祖系分明,有的從外地遷來,有的以後遷往外地,世系表編在州志里,其它州縣有時有譜碟散失,可以借這里證實那里,這是第六條便利。一是改變姓氏,那時世前後及那改變的原因,明確記載在書里,或許婚姻能有區別;而且整理闡明譜學的人,能憑它考察那由來,這是第七條便利。一是世系連續,有美名的門第,有聲望的家族,或者科第仕宦,世系譜有記載,而德行才能,列傳沒有記錄;死後不受世人稱贊,是有志的人感到恥辱的事,這樣,文字沒有增加減少,意思同時有勉勵警戒,這是第八條便利。一是地方大族地位重要,街巷鄉里,不是白白地設立,這是第九條便利。一是征集、考察文獻,館閣用檄文收取,按照州志尋求,像指著手掌一樣容易,這是第十條便利。那麼整理而闡明氏族表,可以推廣到各府、州、縣,不僅一州的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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